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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獎懲制度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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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獎懲制度細則 標籤:幼兒國學 三項制度

  幼兒園獎懲制度

  一、獎勵:

  ⒈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製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每學期(或學年)獲得全國、省、鎮江市、句容市、本單位的綜合表彰(優秀教師、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等)可獲得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獎勵。

  3.教職工參加幼兒園組織的論文評選、各級評課、工作單項評選等(個人行為一律不予承認,有好的比賽可建議幼兒園組織),獲得全國一、二、三等獎分別給500元、400元、300元;獲得省一、二、三等獎分別給300元、200元、100元;獲得鎮江市一、二、三等獎分別給200元、100元、50元;獲得句容市一、二、三等獎分別給80元、50元、30元;獲得片一、二、三等獎分別給60元、40元、25元;獲得本單位一、二、三等獎分別給40元、30元、20元;獲優秀獎的按同級三等獎獎勵。論文發表按同等稿酬獎勵(個人提供稿費複印件)。註:一篇論文只給予一次獎勵,以高級別計算。

  4.對幼兒獲獎的組織者(幼兒園組織參加的比賽),按全國、省、鎮江市、句容市、本單位進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對幼兒獲獎的輔導者(幼兒園組織參加的比賽),按全國、省、鎮江市、句容市、本單位進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組織又輔導者向高靠。

  7. 教師上公開課:國家級300元,省級200元,鎮江市級100元,句容市級50元,片級30元,園級20元。註:試上、研討不計算;彙報材料與公開課同等;同一節課、同一個活動以最高級別計算;一學期結算一次。

  8.教職工在聘用學歷基礎上取得大專學歷獎勵100元,取得本科學學歷獎勵200元(每高一級在前一學歷獎勵的基礎上加100元),每種學歷的取得是學前教育專業的在原學歷獎勵基礎上增加100元(如學前教育大專獎勵200元),獲得多項同層次學歷只給予一次獎勵向高者靠。

  9.教職工一學期不請假(公假除外)、不遲到、不早退,臨時請假一學期不超過三次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公事除外),給予200元獎勵,超過三次或3小時的按事假處理。教師每月滿勤獎勵20元。

  二、懲罰:

  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園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服從管理,按時完成教學、保育、後勤等任務。

  園方在園內公開發布並經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均視為勞動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園方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規範或有以下(1)——(8)行為之一者一次給予扣除當月考績工資50元的處罰並給予大會警告,逐次累加;情節嚴重者可扣除當月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參加所有評先、評優、評職稱、晉級等,並可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惡劣影響的,園方有權給予調整職務、調整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遵守工作紀律,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者。

  (2)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任務者。

  (4)無故曠工者。

  (5)因工作失職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響後果者。

  (6)破壞團結、無端生事、吵架罵人者。

  (7)被家長投訴,情況調查屬實者。

  (8)其他違反我園規章制度者。

  2.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園可以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我園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我園造成重大損害的;教職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我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我園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職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園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時間利用電腦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如:遊戲、聊天、網購等)一次給予扣除50元的處罰,累計三次扣除整個學期考績獎。

  4.一學期遲到兩次以上一次扣6元,曠工一天(次)扣除曠工當日工資、全月考績工資,一月內累計曠工兩天(次)扣除曠工當日工資、全月考績工資、崗位津貼;一學期內累計曠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園方有權給予調整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

  5.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者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規範處罰,取消優秀教師、文明班級的評比資格,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調整職務、調整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教職工一學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崗或轉崗處理,連續兩學期考核為"不合格"者作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7.副園長在各自分管範圍內,所分管人員在同一事項上累計被罰款三次后罰款一次,園長在副園長在同一事項上累計被罰款三次后罰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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