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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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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為加強幹部培訓工作,根據《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幹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指導思想、目的、原則

  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受訓者的政治理論素養、增強黨性和提高業務工作水平為主要目的,促進廣大幹部更自覺、更主動、更正確地貫徹好黨的教育方針,提高在新形勢下分析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能力。培訓應自始至終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堅持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堅持教育方式靈活多樣性,確保學有成效。

  (一)培訓對象:

  主要包括科、處級幹部、黨支部書記、後備幹部和骨幹教師。

  (二)培訓內容:

  1.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法律、法規;

  3.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時事政治;

  4.黨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知識;

  5.結合我校改革發展需要的有關制度、業務知識、理論、典型經驗等。

  (三)培訓、學習方式:

  培訓採取授課與自學結合;學理論與討論、交流、參觀、實踐、調查研究、寫學習體會相結合;脫產與半脫產和業餘相結合;校外培訓與校內結合;集中培訓與相關二級機構培訓相結合。注重採用多媒體教學手段。

  (四)培訓、學習要求:

  按不同對象提出不同的培訓、學習要求。但每人都必須做到:充分認識培訓學習對提高自身素質的重要意義,並自覺、主動地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學習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和自己的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學習,防止敷衍應付、厭學、漏學、少學、脫離實際等不良學風的干擾。各類人員的具體要求如下:

  1.處級幹部要求:每人三年任期內培訓、學習5——6周;自學完10本以上推薦書目;寫學習心得體會,工作總結、調查報告、相關黨政管理工作論文三篇(每年一篇)交黨校;每年向本單位彙報一次培訓或自學情況。

  2.科級幹部要求:每人三年任期內做到:培訓、學習2-3周;自學推薦書目6本以上;寫學習體會、工作總結、調查報告、黨政管理工作論文1——2篇交黨校或二級單位黨組織;每年向二級單位黨組織彙報一次培訓和自學情況。

  3.其他人員的培訓、學習要求:對黨支部書記任期內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各1次;各類人員應按質按量完成每一次培訓學習任務;對培訓學習狀況應主動地向各二級單位黨組織彙報。

  (五)培訓、學習管理、考核:

  1.上述所有人員的培訓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主要由組織部具體規劃、安排,由黨校負責具體實施或委託二級單位黨組織或與二級單位聯合實施。

  2.凡脫產學習一周以上者,由校黨校發給培訓證。在每年的述職總結、考核中要述學、評學、考學。對培訓、學習抓得好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要求培訓而無故未能完成培訓學習任務者當年不得評優。培訓、學習情況作為個人評優晉陞、提拔的重要依據。

  3.組織部將建立處級幹部和後備幹部培訓學習檔案;各二級單位黨組織要建立科級幹部、黨支部書記培訓學習檔案。

  4.本制度由黨委組織部(黨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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