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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2005年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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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2005年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 標籤:100個品德故事 分析評議 教育的智慧 愛的教育 三生教育

  為了公開、公正、合理、有效地開展對局機關科室、學區、直屬學校的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根據縣糾風辦《X縣2005年效能行風綜合評議的辦法》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對局機關科室的評議內容和評議方法

  ㈠評議內容

  1、是否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將上級有關部門及局黨委各項有利於經濟和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有關規章貧嚷淶絞盪Γ認真執行局效能行風建設的各項制度、規定 BR>

  2、是否抓好本科室內部工作機制的改革和完善,切實鞏固效能行風評議工作成果,有效防止不正之風的反彈和出現新的不正之風。是否積極履行本科室崗位職責,及時、高效地完成本科室年度工作任務。

  3、是否認真加強勤政廉政建設,健全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堅決制止不廉、不勤、虛設制度等現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為,科室成員是否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是否存在被投訴的人和事。

  4、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規範執法行為,規範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辦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頂”等現象,服務態度是否熱情。執法是否客觀公正、秉公辦事,是否存在執法不公正現象。審批事項是否真正減少,時限是否真正縮短,服務承諾是否真正履行。

  5、效能建設開展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四條禁令”的現象,對群眾批評意見、舉報材料是否認真對待,及時處理,妥善解決,使上訪、信訪、舉報明顯減少。

  ㈡評議方法

  局評議小組將印製《X縣教育系統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問卷測評表(局機關科室)》(表一),分發給局黨委班子成員和學區幹部、直屬學校正、副校長進行評估量分。測評表滿分為100分,每項內容按四檔依次記25分、20分、15分、10分,測評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優良,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下同)。局黨委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30%,學區幹部、直屬學校正、副校長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70%。

  二、對學區的評議內容和評議方法

  ㈠評議內容

  1、是否認真執行局效能行風建設的各項制度、規定,建立健全效能行風建設領導小組,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評議活動計劃和工作安排。

  2、是否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和縣局的政策法規及各項工作任務,積極理順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認真搞好與鄉鎮政府的教育銜接工作。

  3、是否積極履行學區崗位職責,全面做好本轄區教育管理、政工、財務、招生考試、紀檢監察、工會、勤工儉學、教科研、現代教育信息技術等工作,將上級各項有利於經濟發展和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落到實處。是否嚴肅執行政策,堅持原則,處事是否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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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認真加強勤政廉政建設,學區成員是否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是否堅決制止不廉、不勤現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為,辦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頂”等現象,服務態度是否熱情,是否存在被投訴的人和事。是否認真加強本轄區教職員工隊伍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認真開展治理“三亂”等整治活動,轄區內教師是否存在亂收費、亂辦班、亂帶生、亂兼課、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有悖師風師德的行為。

  5、是否切實抓好本單位的政務公開和轄區內所屬學校校務公開工作,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6、是否積極做好本學區的信訪工作和上級轉辦信訪件的處理、報結工作,是否存在因信訪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教師集體上訪的情況。

  ㈡評議方法

  採取評估量分和查閱資料相結合的方法。分發《X縣教育系統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問卷測評表(教育學區)》(表二)給局黨委班子成員、局中層幹部(正、副科長)和所屬學校校長(正、副校長)進行評估量分。局黨委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20%,局中層幹部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20%,所屬學校校長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30%。局評議小組還將根據《X縣教育系統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檢查打分表》對學區開展行風建設各項工作情況進行打分,滿分100分,按30%的比例折算。問卷測評分加上檢查打分為各學區的最後評議分。

  一、對直屬學校的評議內容和評議方法

  ㈠評議內容

  1、學校領導幹部是否嚴格貫徹落實勤政廉政有關規定,有無對教師、學生以及家長的“吃、拿、卡、要”不良行為。學校每學期是否都開展財務檢查,全面實行校務公開。

  2、是否制定科學的教育管理規章制度,依法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是否切實杜絕亂收費、亂辦班、亂帶生、亂兼課以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教育不正之風,學校有無嚴重違紀、違法事件發生,是否存在被投訴的人和事。

  3、是否注重學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各項教學計劃和教科研措施是否落實,教學質量是否居同類學校中上水平。

  4、是否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檢查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學校安全隱患是否及時發現並予以整改,有無因學校、教師監管不力而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

  ㈡評議方法

  採取評估量分和查閱資料相結合的方法。分發《X縣教育系統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問卷測評表(縣直屬學校)》(表三)給局黨委班子成員、局中層幹部(正、副科長)進行評估量分。局黨委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30%,局中層幹部評估量分所佔比例為30%。局評議小組按照《X縣教育系統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檢查打分表》內容對直屬學校進行打分,滿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問卷測評分加上檢查打分為各直屬學校的最後評議分。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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