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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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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考核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護士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我院內涵建設,提高護士業務素質,杜絕護理差錯,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臨床護理質量和安全,加強護士規範化培訓,護理部參照衛生部《臨床護士規範化培訓試行辦法》、"三基三嚴"培訓考核的相關要求,根據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護士考核制度。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護士考核真正落到實處,醫院成立護士考核管理委員會,由醫院院長任組長,常務副院長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副院長任副組長,各臨床科室護士長、相關職能科室主任為成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主要負責本院護士考核的監督管理,擬定護士考核工作相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對護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結果評定,保證考核工作規範進行。護士考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護理部,護理部主任為護士考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負責護士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二、考核原則

  夯實基礎,注重實踐原則;全面考核和重點考核相結合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原則;分類考核的原則;考用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護理考核的對象為我院全體護士,分三個層次:工作1——2年護士、工作3——5年護士、工作6年以上護士。

  四、考核內容

  主要包括基礎理論、基本操作技術。

  (一)基礎理論

  選自人衛出版社出版的第五版《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基礎護理學》、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的《中醫護理常規 技術操作規程》、院內《護理管理文件》,主要選擇與臨床工作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

  (二)基本技術操作

  選自常用50項臨床護理操作技術、我院八項中醫護理操作技術。

  五、培訓考核方式

  針對層級護士,以理論與實踐技能作為考核總體,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一)科室組織培訓

  由各科室護士長組織安排本科室護士培訓。

  (二)醫院組織培訓

  由護理部組織安排各科護士長、各科派出進修人員對全院護士進行培訓。

  護理部將採取筆試、實際操作、口答方式按層級對各科室護士進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凡院內組織的各種培訓考核,規定範圍內的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不得替代。因值班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由科室護士長書面請假,護理部將安排其他時間對其進行培訓。

  (二)建立護理技術檔案,各次考核成績都真實、準確的填入其中。

  (三)考核合格分數為80分,考試不合格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仍不合格者醫院將停止其護理工作,交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四)年終將考試成績、參加培訓次數,綜合在一起排出名次,給予獎勵。

  (五)業務培訓考核與職稱評定掛鈎(具體實施辦法日後公布)。

  本制度自2012年11月 1 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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