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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獸醫站建設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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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獸醫站建設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標籤:兩個文明建設

  畜牧獸醫站建設目標考核評分標準

  開牧醫發〔2010〕22號

  開 縣 畜 牧 獸 醫 局

  關於印發《開縣鎮鄉(街道)畜牧獸醫站2010年

  綜合目標考評考核評分標準》的通知

  各鎮鄉(街道)畜牧獸醫站:

  現將《開縣鎮鄉(街道)畜牧獸醫站2010年綜合目標考評考核評分標準》印發給你們,望各站高度重視,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開拓進取,認真組織實施,確保2010年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2010年綜合目標考評考核內容作了適當調整,分為“實績考核”和“綜合評分”兩大類,總分110分。其中:①“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仍按“黨的建設、效能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工作”、“動物防疫、檢疫和監測工作”、“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畜牧生產發展及技術推廣工作”四項內容進行考核,其分值分別為15分、35分、20分和30分;②“綜合評分”滿分為10分,分為“局領導班子評分”、“當地黨政領導評分”兩項,分值各5分。對未完成移民工作任務的或發生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站實行一票否決,對未完成綜治或計生年度工作任務、站長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站實行降檔考評。

  特此通知

  開縣畜牧獸醫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題詞:綜合目標 考評考核 通知

  抄送: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開縣畜牧獸醫局辦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發

  黨的建設、效能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目標考核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項目內 容分

  值評 分 標 准得 分

  ㈠

  黨

  的

  建

  設黨 建

  群 團

  工 作15黨員、職工積极參加縣委縣府要求開展的關於黨建的重大活動,積极參加“五個開縣”建設活動。(5分)

  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結對幫扶貧困養殖戶並簽訂幫扶協議(3分),幫扶一戶 (2分),未簽訂幫扶協議不計分。

  黨員、職工積极參与“農戶萬元增收工程”工作。(5分)。

  聯 系

  服 務

  群 眾

  工 作15站長、副站長每人聯繫3戶困難群眾,每年要對所聯繫的困難群眾、上訪戶、大型養殖場業主等群眾家庭走訪2次以上(5分)。

  一般職工每人聯繫2戶困難群眾,每年至少到所聯繫的困難群眾家中走訪2次以上,並做到幫助制定1個脫貧致富項目,解決1個實際困難問題,落實1個發展致富項目。(5分)

  完善落實群眾意見定期辦理反饋制度,明確辦結時限,半月內辦結反饋。對不符合政策規定或暫不具備條件解決的,一周內向反映人作出說明;對本級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填寫《群眾意見轉辦單》逐級上報,聯動解決;群眾意見辦理后,要及時填寫送達《群眾意見辦理情況反饋單》並請有反映人評價簽字。(5分)

  宣 傳

  思 想

  工 作10加強學習,以自學為主,每月集中學習不少於1次(2分),站有學習記錄(2分),職工有學習筆記(1分),職工每年撰寫學習心得體會2篇(2分)。

  獲縣文明單位、衛生單位稱號(2分),獲鄉文明單位、衛生單位稱號(1分),(以授牌、證書為準)。

  ㈡

  效

  能

  建

  設制 度

  建 設10建立完善首問責任、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崗位責任、政務公示、否定報備等制度(10分)。

  政 務

  公 示6政務公示張貼欄常年建立,開展相關情況公示(6分),(以相片為準)。

  出 勤

  管 理14建立出勤考核制度、嚴格出勤考核(6分);局抽查出勤情況(8分),違反出勤考勤制度,查證屬實,每人次扣1分。

  ㈢

  和

  諧

  社

  會

  建

  設

  信 訪

  穩 定

  工 作15無到縣集訪、越級上訪(3分),如有每件(次)扣2分。

  無來信來訪(8分),如有每件(次)扣2分,(以局黨風廉政建設科收到的為準)。

  無立案案件(3分),(以紀檢監察查處的為準)。

  職工團結、凝聚力強(1分),(以無反映為準)。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 作6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加強站內安全管理(2分)。

  無治安案件發生(2分),無刑事案件發生(2分),(均以公安調查為準)。

  人口與

  計劃生

  育工作6組織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2次以上,有學習記錄(2分),缺少1次扣1分。

  職工及家屬無超生(4分)。

  法 制

  建 設

  工 作3嚴格貫徹執行畜牧業等相關法律法規,無反映、無投訴(3分)。

  合 計100

  畜牧生產發展及技術推廣工作考核評分標準(滿分100分)

  考核項目考核

  內容滿分考核評分辦法得分備註

  畜牧生產發展畜禽

  出欄20以統計年報中豬、牛、羊、兔、禽的年出欄數為依據,每完成一項(4分),缺項完成的,差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生豬良種豬引進5良種豬引進實行引種備案制,引種前進行申報,引回后實行備案(備案辦法:引回縣后立即電話或書面報畜牧技術推廣站記錄備案,同時鄉鎮站保存引種發票複印件,作為考核的依據)。每引進良種母豬10頭(1分),最多不超過5分,未引種者不計分。

  生豬人工授精15按2009年統計年報的能繁母豬數×2為2010年應繁殖窩數,其中人工授精配種畜數達到60%的(15分),每差1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肉兔規模場建設8完成標準化肉兔規模場建設任務計8分。

  規模場補欄8完成現有規模場補欄任務計8分。

  規模場改造4完成規模場改造成出口備案場任務計4分。

  土雞林下養雞示範場建設10林下養雞示範場建設達4個或收上的計10分;每差一個扣2.5分,扣完為止。

  出欄量10以統計年報出欄數為依據,完成出欄任務計10分,差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畜牧技術推廣畜禽養殖場技術培訓10開展畜禽養殖技術培訓(年終檢查時查記錄,查培訓現場照片)2次或以上的計10分;缺一次扣5分,未開展的不計分。

  畜牧生產報表統計

  報表10按時按質上報2009年畜牧生產統計年報的(4分),按時按質上報2009年一、二、三季度季報和畜禽抽樣調查的(6分);缺年報的扣8分,缺季報或畜禽抽樣調查的每次扣1.5分,扣完為止。

  開縣2010年動物防疫、檢疫和疫病監測目標考核評分表(滿分200分)

  一、防疫工作45分

  考核內容滿分考核評分方法得分備註

  防疫密度15牛羊口蹄疫免疫5分:

  採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隨機抽查和日常隨機檢查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隨機抽查佔70%分值,日常檢查佔30%分值。每次隨機檢查3戶以上養牛養羊戶,耳標佩戴率100%以上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免疫證持證率100%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

  豬瘟、口蹄疫、豬藍耳病免疫5分:

  採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隨機抽查和日常隨機檢查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隨機抽查佔70%分值,日常檢查佔30%分值。每次隨機檢查10戶以上養豬農戶,耳標佩戴率100%以上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免疫證持證率100%得2.5分,每降低1%扣0.1分,最多扣2.5分;豬瘟、口蹄疫、豬藍耳病三者漏免一項不得分。

  雞新城疫、禽流感免疫5分:

  採取春秋集中普免后隨機抽查和日常隨機檢查相結合的考核辦法,隨機抽查佔70%分值,日常檢查佔30%分值。每次隨機檢查10戶以上養禽戶,免疫證持證率100%得5分,每降低1%扣0.2分,最多扣5分;雞新城疫、禽流感二者漏免一項不得分。

  免疫標識3免疫檔案管理2分:

  有免疫檔案,且免疫檔案使用填寫正確、分類歸檔管理者得2分;無免疫檔案者不得分;免疫檔案內容填寫不規範者扣1分;免疫檔案沒有分類歸檔管理者扣1分。

  免疫證明管理1分:

  免疫證明填寫正確、發證單位印章齊全者得1分;無免疫證明者不得分;“耳標號(禽、兔除外)、畜主、地址、發證單位、發證日期、有效期、動物種類、免疫項目、免疫日期、防疫員簽字”等處每缺一項扣0.1分。

  責任落實情況9規模場管理3分:

  有轄區規模養殖場情況統計表得0.5分;與規模養殖場簽訂了防疫目標責任書者得1分;現場所查規模養殖場防疫制度上牆,免疫記錄、消毒記錄、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記錄、用藥用料記錄、生產記錄等五個記錄齊全者得0.5分,每缺一次扣去0.2分,最多扣0.5分;現場所查規模養殖場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得1分。

  掛牌獸醫管理3分:

  對照規模場統計數檢查,掛牌獸醫每半月到掛牌規模場巡查指導一次,且巡查記錄齊全者得3分,每差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農村包片獸醫管理3分:

  執行“三旬免疫制”,有三旬免疫明白卡者得1分;實行“申報免疫”制度,有申報免疫記錄者得1分;有新補欄畜禽免疫檔案得1分。

  疫病普查3春、秋集中普防期間進行了轄區動物疫病普查,按時報送了動物疫病普查情況統計表,且普查面達90%以上者,得3分,每差一次統計表扣1分。縣級考核

  圈舍消毒3有消毒藥發放登記表得0.5分;有消毒情況統計表得0.5分;隨機走訪5戶以上農戶,消毒面100%者得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為止。

  防疫工作開展情況3春、秋集中普防期間按時報送防疫工作進展情況得1分,每差一次扣0.2分,最多扣1分;有春、秋防疫工作總結得1分,每差一份扣0.5分,最多扣1分;有春、秋防疫工作自查情況統計表得1分,每差一次扣0.5分,最多扣1分。縣級考核

  疫苗和防疫物資管理3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冰櫃正常運轉得1分,否則不得分;防疫物資擺放整齊,疫苗保存規範得1分,否則不得分;防疫物質出入庫記錄完整得1分,否則不得分。

  疫情發生情況6一年內發生一次以上疑似重大動物疫情者不得分(以縣級到場認定並進行了撲殺補償為準),無則得滿分。縣級考核

  二、檢疫工作45分

  考核項目考 核 內 容滿分考核評分方法得分備註

  (一)

  產

  地

  檢

  疫

  工

  作

  1、動物檢疫申報點規範建設情況3實地查,動物檢疫申報點標誌牌、制度上牆且有申報電話者得滿分,差一樣者不得分。

  2、規範使用動物檢疫證明(包括產地檢疫證明、出縣境動物檢疫證明)情況3隨機抽查產地檢疫證明或出縣境動物檢疫證明存根2本以上,填寫規範、使用正確者得滿分,有一項填寫不規範或一份檢疫證明使用錯誤的不得分。

  3、、動物免疫證回收情況3現場查上一個月出具的檢疫證明,免疫證粘貼在檢疫證明存根上,且回收率100%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4、檢疫申報點工作記錄情況3現場查,檢疫申報點四項工作記錄規範、完整者得滿分,差一項記錄或記錄不規範者不得分。

  (二)

  屠

  宰

  檢

  疫

  工

  作1、駐場檢疫員到崗檢疫情況3現場查,屠宰場、檢疫申報點檢疫員持證上崗、到崗到位,且做到隨到隨檢者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2、入場驗證查物把關情況4查屠場宰前檢疫記錄和圈存生豬,記錄準確且圈存生豬全部佩帶有耳標者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3、檢疫證明(含產地檢疫證、出縣境檢疫證)和免疫耳標回收情況4抽查上月屠宰檢疫記錄,核算檢疫證明和免疫耳標回收率,回收率均達到100%者得滿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各扣1分,扣完為止。

  4、屠宰檢疫痕迹情況。3到市場查豬肉胴體,有屠宰檢疫痕迹,且符合要求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5、規範出具產品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誌情況4查農貿市場及檢疫證明存根,出具檢疫證明規範、驗訖印章清晰,且證章配套者得滿分,發現1例證章不配套或無證章者均不得分。

  6、檢疫不合格產品無害化處情況3查無害化處理記錄,有且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7、屠宰檢疫各項記錄情況4查屠宰檢疫記錄(包括入場檢疫、同步檢疫、待宰巡迴檢疫、急宰檢疫、無害化處理記錄),全年記錄完整、規範者得滿分,記錄不全或不規範者不得分。

  (三)檢疫收費日記帳登記情況2查記錄,記錄真實、完整、規範且有站長簽字者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四)全年檢疫費徵收任務完成情況6完成縣局下達檢疫費徵收任務者得滿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為止。

  三、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考核10分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滿分考核評分辦法得分備註

  動物

  標識

  及疫

  病可

  追溯

  體系

  建設1、溯源設備保管、使用情況3保證設備正常使用(設備除識讀器械、打印機外,還包括SIM卡、IC卡等相關設備),實際操作人員佔全站人員70%以上,且均有一定上傳數據量者得3分;設備能正常使用,但實際操作人員佔全站人員50-70%,並有一定上傳數據量者得2分;實際操作人員佔全站人員30-50%,有一定上傳數據量者得1分。實際操作人員佔全站人員比例低於30%的不得分。人為造成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農業部溯源信息門戶網上數據為考核依據

  2、錄入上傳溯源信息量3以全年鄉鎮(街道)錄入上傳溯源業務信息量為考核依據,平均每台識讀器錄入上傳操作次數1500次以上的得3分,1000-1500次的得2分,800-1000次的得1分,500-800次的得0.5分,500次以下的不得分 。

  3、錄入上傳溯源信息真實性(耳標佩戴率、防疫登記率)2在全縣春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後分別隨機抽查豬5頭以上(全年共10頭以上, 6戶以上),牛、羊3頭(只)份(全年共6頭(只)以上, 4戶以上)的耳標號碼為依據,然後在農業部溯源信息門戶網上逐個查詢耳標承載的戴標、防疫等信息,查詢到的信息與登記的信息一致的耳標占抽查耳標70%以上的得2分,50%-70%一致的得1.5分,30%-50%一致的得1分,20%-30%一致的得0.5分,20%以下一致的不得分。(抽查豬、牛、羊耳標號碼,以全縣春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后檢查驗收時,血清樣品採樣單上登記的耳標號碼為準;沒有查詢到戴標、防疫等信息,只有戴標或防疫信息,查詢畜主(村社)與登記畜主(村社)不同,均為信息不一致)

  4、溯源設備在防疫檢疫各環節的開展情況2各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除必須在動物防疫戴標、免疫登記環節正確使用溯源設備上傳數據外,凡在產地檢疫、宰前進場查證驗物、屠宰檢疫(產品檢疫)、消毒出證四個環節每增加一項使用溯源設備上傳數據,且信息真實的加0.5分。(沒有打印設備的算該項目得分)

  四、動物疫病監測100分

  考核項目考核內容滿分考核評分方法得分備註

  疫情信息、流行病學調查(10分)疫情信息報送、流行病學調查規範、及時10分2009年度動物疫情月報、流行病學調查信息,要求及時、準確、規範報送,符合要求得滿分,1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為止。在開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鎮鄉(街道)站及現場查

  採樣送檢情況(16分)採樣單全部送檢樣品(血清和組織樣品)是否均有採樣單,是否填寫完整、規範,且採樣單一式兩份,並由站長簽字認可,加蓋單位鮮章。2分有採樣單兩份,且按要求填寫完整、規範,有站長簽字,加蓋有單位鮮章得滿分,否則不得分。必須一禽(畜)一個樣,不能混裝,不能將一個樣分成多個樣,否則不計分。每個鎮鄉(街道)每次送檢血清樣品中,雞、豬樣品合格數不得少於5份。對送檢和隨機抽檢血清樣品某項檢測項目的免疫抗體滴度完全一致者,一律作零分處理。

  送檢

  樣品數量按開牧醫發〔2010〕13號文件規定,完成家禽(雞、鴨、鵝)和家畜(豬、牛、羊)血清及組織樣品送樣任務6分按要求100%完成畜禽血清送樣任務得4分,否則不得分;按要求100%完成家禽、豬及犬組織樣品採樣任務得2分,否則不得分。

  送檢樣品

  合格數所送血清樣品均應無溶血、渾濁、變質現象,每個樣品血清量應不少於0.5ml;組織樣品按要求採集、保存和送檢,無污染、腐敗變質等現象。8分血清樣品全部合格得6分,合格率達50%—99%以上得3分,低於50%不得分;組織樣品採集送檢全部合格得2分,否則不得分。

  免疫抗體監測情況

  (70分)

  合計日常監測送檢血清樣品免疫抗體

  (28分)禽流感免疫抗體合格率7分免疫抗體合格率達70%及以上得滿分,合格率為60%—69%得該項分數的60%,50%—59%得該項分數的40%,低於50%不得分。

  雞新城疫免疫抗體合格率7分

  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7分

  豬瘟免疫抗體合格率7分

  春秋集中監測隨機抽檢樣品免疫抗體

  (42分)禽流感免疫抗體合格率8.4分

  雞新城疫免疫抗體合格率8.4分

  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8.4分

  豬瘟免疫抗體合格率8.4分

  豬藍耳病免疫抗體合格率8.4分

  採樣單、診斷(檢測)報告書及評估分析報告保存應用情況(4分)鎮鄉(街道)畜牧獸醫站內歸檔保存有採樣單、診斷(檢測)報告書及評估分析報告4分按要求將採樣單、診斷(檢測)報告書及評估分析報告等歸檔並妥善保存,對免疫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農業部規定要求,按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所發函進行了整改,並有整改總結,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總 分100分

  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考核評分表(滿分100分)

  考核內容考 核 評 分 辦 法得分

  管理人員10分1、明確站長為第一責任人,確定2-3人負責獸葯飼料、動物診療、規模養殖場監管等執法檢查工作,並將人員姓名、聯繫電話上報執法隊的得5分,上牆公示的得5分。

  法制宣傳20分2、在公路兩旁、集市街道等製作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宣傳標語2幅以上的得10分,每少一幅扣5分(以照片為準)。

  3、在公共場所設置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宣傳專欄的得5分,組織開展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專題宣傳活動的得5分;沒有的不得分。

  日常督查30分4、指導規範轄區內創建“獸葯飼料經營放心門市”,有檢查評比合格門市的得5分,沒有的不得分。

  5、督促、指導畜禽規模養殖場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的得15分,檢查發現每1戶未建立檔案的扣5分。

  6、定期開展獸葯飼料、動物診療、規模養殖場等執法檢查工作,有檢查記錄並每季度末上報執法隊的得10分,沒按時上報或記錄不全的扣5分。

  畜產品

  質量安全

  40分7、如實建立舉報、投訴記錄的10分,及時開展調查處理的10分;對不實記錄或不處理的核實一次扣10分(以有關處理記錄為準)。

  8、及時制止危害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違法行為的得10分;配合執法隊調查處理違法案件的得10分。

  9、轄區內發生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取消行政執法工作考評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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