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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處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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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處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篇一:保衛處現金票證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標準,如特殊情況,需留千元以上現金過夜的,存款單位要落實人員值班守護。

  二、到銀行送、取現金五千元以上時,需要由存、取款部門派兩人以上辦理,專車護送。

  三、嚴禁出借銀行戶頭,採購人員借用的付款委託書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責任人要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處分。

  四、在市內採購物品,應用付託支付。特殊情況要用現金採購時,要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外地採購要用轉帳結算,特殊情況攜帶現金,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五、出納員對金庫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離開保險柜時,現金及有價證券必須放入保險柜,鎖好。要經常檢查技術防範措施,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置和報告部門。

  篇二:保衛處現金、票證、物資、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院內現金、票證、物資、設備的安全,維護學院教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保衛處並設專人就室看守。

  二、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柜內,財務辦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鐵欄,門包鐵皮並安裝防盜、報警裝置。

  三、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額款的,應派專車並配有保護人員。

  四、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內存放。

  五、學院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以及其它與生產有關的物資設備,在經營、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六、存放高檔物品、貴重器材的庫房、實驗室、演播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鐵欄、門包鐵皮、雙鎖,並設專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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