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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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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現金管理,規範現金結算行為,根據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現金支出管理

  第三條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

  2、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條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五條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六條轉賬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銷售活動中,不得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

  第七條開戶銀行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

  第三章現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銀行方法

  第八條集中銀行,是指通過設立多個策略性的收款中心來代替通常在公司總部設立的單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賬款回收的一種方法。其目的是縮短從顧客寄出賬款到現金收入企業賬戶這一過程的時間。

  1、具體做法是:

  (1)企業以服務地區和各銷售區的賬單數量為依據,設立若干收款中心,並指定一個收款中心(通常是設在公司總部所在地的收賬中心)的賬戶為集中銀行。

  (2)公司通知客戶將貨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總部。

  (3)收款中心將每天收到的貨款存到當地銀行,然後再把多餘的現金從地方銀行匯入集中銀行--公司開立的主要存款賬戶的商業銀行。

  2、設立集中銀行主要有以下優點:

  (1)賬單和貨款郵寄時間可大大縮短。賬單由收款中心寄給該地區顧客,與由總部寄發賬單相比,顧客能較早收到賬單。顧客付款時,貨款郵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郵往總公司所需時間短。

  (2)支票兌現的時間可縮短。收款中心收到顧客匯來的支票存入該地區的地方銀行,而支票的付款銀行通常也在該地區內,因而支票兌現較方便。

  3、但集中銀行也有如下缺點:

  (1)每個收款中心的地方銀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補償餘額,而補償餘額是一種閑置的不能使用的資金。開設的中心越多,補償餘額也越多,閑置的資金也越多。

  (2)設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費較多。所以,財務主管在決定採用集中銀行時,不可忽略這兩個缺陷。

  第四章現金收入控制的鎖箱系統方法

  第九條鎖箱系統是通過承租多個郵政信箱,以縮短從收到顧客付款到存入當地銀行的時間的一種現金管理辦法。

  採用鎖箱系統的具體做法是:

  (1)在業務比較集中的地區租用當地加鎖的專用郵政信箱。

  (2)通知顧客把付款郵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權公司郵政信箱所在地的開戶行,每天數次收取郵政信箱的匯款並存入公司賬戶,然後將扣除補償餘額以後的現金及一切附帶資料定期送往公司總部。這就免除了公司辦理收賬、貨款存入銀行的一切手續。

  第十條採用鎖箱系統的優點是大大地縮短了公司辦理收款、存款手續的時間,即公司從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銀行之間的時間差距消除了。這種方法的主要缺點是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由於銀行提供多項服務,因此要求有相應的報酬。這種費用支出一般來說與存入支票張數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匯款數額較小,採用鎖箱系統並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條企業是否採用鎖箱系統方法,要看節約資金帶來的收益與額外支出的費用哪個更小。如果增加的費用支出比收益小,則可採用該系統;反之,就不宜採用。

  第五章現金盤點制度

  第十二條企業應定期組織庫存現金的盤點,通常包括對已收到但未存入銀行的現金、零用金等的盤點。盤點庫存現金的步驟是:

  1、在進行現金盤點前,應由出納員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保險柜。必要時可以加封,然後由出納員按已辦妥現金收付手續的收付款憑證逐筆登賬,如企業現金存放部門有兩處或兩處以上者,應同時進行盤點。

  2、由出納員根據現金日記賬結出現金餘額。

  3、盤點保險柜的現金實存數,同時編製"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分幣種面值列示盤點金額。

  4、資產負債表日後進行盤點時,應調整至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5、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餘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作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第十三條若有沖抵庫存現金的借條、未提現支票、未作報銷的原始憑證,應在"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中註明或做出必要的調整。

  第六章現金預算制度

  第十四條現金預算是良好現金流量管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現金預算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確保在需要現金時有可供使用的現金。

  2、在正常時期識別出現金短缺,以採用適當的補救措施。

  3、發現多餘現金,在必要時將它們轉移投資到可以賺取滿意回報的地方。

  第十五條現金預算是用預定數字編製的,它記錄該月將要流進或流出的現金。為了做到這一點,應將供應者或客戶允許的信貸期限考慮在內。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應收到股息等本身並不真正要緊,要緊的是什麼時候能真正從銷售或股利中收到這筆現金。因而,非現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現金預算內。

  第十六條現金預算僅涉及該期現金的實際流入和流出,即現金的實際物理運動。然而,交易與損溢賬戶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現金預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別關注。

  現金管理制度(二)

  為加強現金管理,規範現金結算行為,杜絕各種不合理佔用損失。根據中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的收取範圍

  (一)個人購買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勞務;

  (二)個人還款、賠償款、罰款及備用金退回款;

  (三)無法辦理轉賬的銷售收入;

  (四)不足轉賬起點的小額收入;

  (五)其他必須收取現金的事宜。

  二、現金的使用範圍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

  (二)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對職工個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企業外部個人的勞動報酬;

  (四)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的價款;

  (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六)票據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股東支付紅利;

  (八)按規定允許使用現金的其他支出。

  三、庫存現金的限額

  (一)財務部門要結合現金結算量和與開戶行的距離合理核定庫存現金限額。

  (二)庫存限額以不超過兩天的開支額為限,具體數額由財務部向主辦銀行提出申請主辦銀行核定。

  (三)核定后的庫存現金限額,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若發生意外損失,超限額部分的現金損失由出納員承擔賠償責任。

  (四)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應申明理由,請主辦銀行重新核定。

  四、現金收付的規定

  (一)現金收付必須堅持收有憑、付有據、堵塞由於現金收支不清、手續不全而出現的一切漏洞。

  (二)財務部門的出納職能具有壟斷性。除財務部門或受財務部門委託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現金或與其他單位辦理結算業務。

  (三)出納員在收取現金時,應仔細審核收款單據的各項內容,收款時堅持唱收唱付,當面點清;應認真鑒別鈔票的真偽,防止假幣和錯收。若發生誤收假幣或短款,由出納員承擔一切損失。

  (四)現金收訖無誤后,要在收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和出納員個人章,並及時編製會計憑證。

  (五)對於需支付現金的業務,會計人員必須審查現金支付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對於不符合規定或超出現金使用範圍的支付業務,會計人員不得辦理。

  (六)辦理現金付款時,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正確性,審查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簽批手續,審核無誤后填制現金付款憑證。

  (七)出納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審批手續齊全的付款憑證支付現金,並要求經辦人員在付款憑證上籤上自己的名字。

  (八)支付現金后,出納員要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和出納員個人章,並及時處理有關賬務。

  (九)不準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現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不得跨期、跨月處理賬務。

  (十)每天收入的現金,應及時足額送存銀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個人因公借款,按《職工借款管理制度》規定辦理。

  (十二)出納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履行職責時,必須由財務部領導指定專人代辦有關業務,不得私自委託。

  (十三)非現金出納代收現金時,要及時登記“現金收付款項交接簿”辦理交接手續,“現金收付款項交接簿”要同現金日記賬一起保管歸檔。

  (十四)嚴禁會計人員將公款攜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業務需要,在企業外部收取大量現金的,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和公司負責人彙報,並妥善處置,任何人不得隨意帶回。否則,發生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十六)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銀行結算不便,且生產經營急需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大額現金的,由使用部門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現金。

  (十七)財務部長、資金科長應定期監盤庫存現金,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現溢余或短缺,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批處理。由於出納員自身責任造成的現金短缺,出納員負全額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現金的保管

  (一)現金保管的責任人為出納員。出納員應由誠實可靠、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會計人員擔任,連續擔任出納崗位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二)現金的保管要有相應的保管措施,保險柜應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有鐵欄杆、防盜門。

  (三)保險柜鑰匙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並隨時轉動密碼器。

  (四)出納員工作變動時,應更換保險柜密碼。保險柜鑰匙、密碼丟失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五)庫存現金應整齊存放,保持清潔,如因潮濕霉爛、蟲蛀等問題發生損失的,由出納人員負責。

  (六)現金以外的物品,如有價證券、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險柜內,應辦理保管交接手續。

  (七)出納員到銀行存取現金,須有保安員護送,並安排專車接送。

  六、其他

  (一)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現金管理制度(三)

  為了加強公司現金監督和管理,健全現金收支制度,嚴格執行現金結算紀律,加強資金周轉,保證現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公司財務部,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對各部門現金實施監督和管理。

  二、借款管理:從2011年度起,公司所有員工不允許提前支借公司現金(每月15日公司通過網銀將員工工資轉入個人賬戶,不再發放現金)

  三、費用報銷管理

  1、公司劉總的費用報銷權限為單筆100元以下的合理開支,各分公司經理的費用報銷權限為單筆50元以下的合理開支,超出權限的開支在支付前必須電話告知公司會計,由會計做好記錄在上報劉總批准后再執行,老闆不在時委託代理。

  2、報銷費用必須取得原始發票,否則不給報銷。

  3、公司每日發生的費用由出納做匯總表,與原始發票或收款收據交於會計保管。

  4、各分公司每日發生的費用由分公司經理做匯總表,與原始發票或收款收據在每月10號、20號和月末一天由拉貨司機卸完貨離開時,做好交接記錄帶回西安總部與會記交接。

  5、下列情況不予報銷,由公司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及相關負責人自行承擔。

  a、沒有老闆事先審批的費用單不予報銷;

  b、無憑無據或證據不全的費用單不予報銷;

  c、經會計核查,理由不合理或報銷金額與實際支出金額不符的費用單不予報銷;

  d、因個人原因發生的貨丟、貨損賠償,違約罰款,滯納金及贊助,捐獻的支出不予報銷。

  四、涉及接觸現金的部門管理

  a、開票員在收現收時要當面看清、數清,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b、因業務需要換零用款時,必須複核,防止丟失、短少。

  c、收款時揀、拾客戶錢物時,須交公司出納進行登記,應開收據,轉作收益處理,如客戶找回來后如數沖回,退還本人。不得挪用他人或佔為己有。

  d、在工作中對所有現金必須妥善保管,遺失自負。

  e、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的現收及時上交財務處出納,填寫交款清單簽字,嚴禁滯留現金好幾天,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f、購買物品所借現金必須當日報賬,如因一時購買有困難次日需向出納員說明情況,3日內不報賬,出納員有權收回所借現金。

  g、外出差人員回公司后3日內應主動向財務部報賬,將所剩現金交回。

  h、出納員不得擅自將公司現金借給個人或其他單位,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公司收入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墊支挪用。

  j、每周日做一次周匯總,每月1日做上月開支匯總,上報會計。

  k、外接貨人員必須將當日所收取的所有現收在下班之前及時上交出納員。

  L、返貨人員收現金管理規定

  1、對各分公司所收返貨憑票收取自提運費,不得減免(含收貨站費用已清的客戶)並請客戶出示身份證進行登記登讓。

  2、對原返回的貨物在登記冊上必須註明“原返”字樣。按原票運費的3倍收取客戶往返運費(回西安是雙倍運費)不得與各分公司所收返貨混登。

  3、對於返貨有貨損時劃清責任,等領導處理意見后再收費發放。

  4、返貨需要中轉的貨物在收貨開票時全程運費已現收,在中轉時本公司需支付中轉方從西安到目的地的運費,返貨管理人員必須作好記賬。

  5、中轉返貨在收貨開票時全程運費是提付,在中轉時中轉方需墊付本公司從分公司到西安的運費,返貨管理人員應及時按對方規定的時間返貨運費。

  6、對當日未發出的貨做核對,賬物相符。

  7、每日監督各分公司是否將當月所有收返貨現金存入銀行。

  8、每月3日前核算各分公司及司機返貨提成並兌現,及做返貨月報表交會計處。

  z、回單管理人員收現金管理

  1、每日統計回單返回貨物(含現付)具體明細一發往路線、名稱、貨號、金額及付款方式,發貨人聯繫電話等。

  2、每日電話了解各分公司回單是否收到,貨是否提走,回單是否簽收,讓哪各司機帶走,如果其環節有問題協助各分公司經理。

  3、對返回西安的回單及時通知發貨人取回單結算運費,若不能自取回單的客戶由回單管理人員上門去結運費並做好籤字確認手續。

  4、對回單要求一周內返回(特殊情況除外)10日內結完賬。

  5、對每日所收現金統計管理,在下班前交財務處做號簽字交接手續,若未見上交,按前台收貨開票收現金管理規定執行。

  6、每月3日前做上月回單付款匯總表已份交會計處。

  x、各分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規定:

  1、票據收取自提貨客戶的運費,代收貨款,墊付貨款,保價費及運費。

  2、監督、審核、收取送貨人員收回的各項和收貨人簽字收單。

  3、對運價有爭議的客戶,經西安貨價負責人同意后,由客戶寫清實交金額,簽字后並將運單收回。帶回西安會計處,沖減運費收入。

  4、凡西安已墊付的款項,必須如數收回,任何人無權少收,否則承擔全部責任。

  5、西安總部通知取消,增加,減少的貨款或運費要做好記錄(時間、通知人、貨號、原因、金額等)憑此據在財務沖減貨增加賬。

  6、因原貨返回無法收回各款項,憑返貨票沖減收。

  7、因票開錯或貨發錯,需轉入本公司其他站點,轉走方沖減賬,收到方增加賬,並暗示收回。

  8、對“三日付款,提貨付款,否則返回,墊付貨款”的單子當日概不欠款,誰欠誰負責。

  9、對疑難客戶讓其辦晚手續再送貨,否則不送,存放一周不提,將返回西安總部。

  10、因客戶不便,送貨員同意第二天收回貨款,由客戶在託運單簽字確認“貨已收,款未付”送貨員簽認,送貨在第二天收回,否則由送貨員承擔全部責任。

  11、事故造成的貨款未收回的(丟貨、丟票、貨損、貨送錯等)分清責任,由責任人負責。

  12、原因不明,未收回款由收款人具體負責。

  13、對票據的交接,保管責任明確。

  14、對發貨人同意欠款的單子,必須讓發貨人將託運單帶回公司總部簽“發貨人同意欠款時間,到期收款人拒收,由收、發貨自行解決與本公司無關”字樣,接到公司通知后再發貨。

  15、每天對未發出貨的各應收款項與業務員核對,做到票據,賬務相符。

  16、銀行存款數要及時送存銀行,嚴禁挪用公款,一旦發現給予嚴重的處罰或開除及報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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