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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組織與管理月度考核標準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生產組織與管理月度考核標準

  一、評分標準

  考核項目

  標準分

  (100)

  扣 分 標 准

  生產準備

  30

  1.因人員、設備、證件、手續不全,而影響工作,發現一次扣5分。  

2.由於原材料、半成品貯備不合理而影響使用或造成損失的,發現一次扣10分。

  3. 機械設備、電器電路疏於檢修而影響生產的,發現一次扣10分。

  生產組織

  30

  1.生產關鍵時候,幹部不能深入現場指揮協調,而延誤生產時間或使問題複雜化,而影響生產或工藝進度,發現一次扣10分。

  2.現場情況不清,落實現場情況不準,造成失誤,工作安排混亂,發現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當,影響顧客生產,每次扣10分。

  生產管理

  

  40

  1.無故不參加公司生產例會,每次扣5分。

  2.不服從生產辦的工作安排、指揮和調度,造成某項工作整體部署受挫,給公司財產或信譽造成損失,發現一次扣10分。

  3.出現影響本單位或其他單位生產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時彙報,發現一次扣10分。

  4.幹部不能堅守崗位值班,出現生產工作無法安排,每發現一次扣5分。

  5.施工過程中與客戶配合不好,引起糾紛,發現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標

  1、因措施不當或責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報廢井,每次扣100分。

  2、服務態度惡劣,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者扣100分。

  3、不執行調度指令,給公司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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