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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pp958
1、小鎮一九九五
“同學們,歡迎你們來到我們全中附小。各位都是從各小學選來的優秀分子,一起組成我們優秀的奧賽班。從此,我將引領大家走向更優秀的未來……”
中等身材略微發福的新班主任滿腔豪情地給我們進行着入校的第一次講話。
這個老師和我家牽扯起來,還有一點迂迴的親戚關係,他差不多可算父親的遠房表親。在我入學前彼此就打好了招呼。所以我一點都不擔心一直被老師所重視的感覺會因為學校換了而暫停。滿滿的新鮮感使我不住地環視着我的新同學們。大家如我一般滿眼懵懂新奇。眼神調皮而無辜。真真單純無害。
除了一起來的好友藍夕,我不認識周圍的任何人。然而很快我就在這個莊嚴的晚上確定了今後與我的人生會有諸多牽扯的三個人。
是次日才知曉他們的名字。但我總覺得所有的開始都在這個應該新奇實則單調的晚上。
陰晴,與我臭味相投的損友。在以後的整個學生時代我們一起看武俠一起逃課一起捉弄男生一起抵抗老師一起在每個畢業的晚上相擁而泣。如今我們不常見面,總是懷念的當初少不更事的小幸福。
還有於岩,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為我覺得她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女生。後來所有的同學都如此公認。那時,我完全被震住了,沒有什麼恰切的詞能描述當時的心情,只是又歡喜又惱怒。這種情緒要到很久以後回憶的時候才豁然開朗,原來,我是在自卑呢。因為從來都是被注目的對象,所以,不曾體會到,人心會有那樣的一種婉曲。
而程曦,竟然比我還猖狂。班主任在上面講話,我雖然有些恃寵生嬌,到底還是三成的好學生,基本的精神還是聽進去了的。我是那種看起來無所畏懼風風火火其實內心懦弱膽小的傢伙。總的來說不會墮落到什麼不堪的地步。但像我這樣的人所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在一個階層裡面比自己還拉風的人。這個叫程曦的傢伙,卻在我還殘留着理智的時刻倒頭睡覺。更令人忍無可忍的是,他阻擋班主任的視線所利用的屏障,正是我挺直的背脊。
這所有的一切,使我的內心極不平衡。
要知道那個時候,還不足十二歲的我是多麼頑劣的小丫頭,會千方百計地捉弄人。此時這大好機會,怎能輕易錯過?
於是,我朝那個小臉完全埋入桌底的瞌睡蟲奸笑,開始劇烈的咳嗽,成功的吸引了班主任的注意。
我自銷身體不是很好,一旦身邊有人感冒,那麼我必定會在一天之類中招成為下一個患者。發作起來,不是流鼻涕頭痛或發燒,只會無休止的咳嗽。據說這是慢性支氣管肺炎。
在入校前,爸爸曾對班主任一再叮嚀,一但我咳嗽,決不是小事。這是我得以實施捉弄的法寶。
我裝得很像,咳得臉紅脖子粗,活像剛經歷一場傷肝動氣的爭吵,由不得班主任不從講台下來關心關心。
眾人的視線也全部都集中過來了。我心想,後面的小子,真是送了你一份不同尋常的見面禮啊,讓我如此犧牲自己的健康。心底升騰起詭計得逞的喜悅。
我“有氣無力”地回答班主任的詢問,只說肺部似乎有點微疼,喉嚨很乾,想喝水。班主任讓我回宿舍休息,我拒絕了,說不要緊可以撐一下。
接下來有我期待的好戲上場,我怎能錯過我一手設計的戲劇?
果然如我所料,班主任在準備回講台的轉身之際,突然停下了鏗鏘的腳步,他往後退了兩步,盯着睡着的人,敲了敲對方的桌子。
沒反應。
再敲。
還是沒反應。
教師里連呼吸都似乎被凍住了,寂靜如深海。
程曦旁邊的同學顫顫巍巍地把他推醒。這個後來成為我的初戀的此時才十二歲的男生緩緩抬起頭,睡眼朦朧,對眼前的狀況還是雲里霧裡,嘴中還咕隆着,老師這麼快就講完了么?
“程曦同學,站起來。”
班主任惱怒地瞪着他,踱步回到講台之上,“同學們,現在大家雖然還只是六年級,但你們不是普通的六年級學生。你們是我們鎮上26所中小學校裡面最出色的六年級學生,對你們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六年級高得多。大家只有勤奮努力,才可能獲得以前獲得過的東西。希望你們有這個意識。”
下晚自習后,程曦被單獨留下訓話,之後還得打掃教室。我故意磨蹭了好一會兒才走,看着他拿着掃帚愁眉苦臉的樣子,一點也不內疚……
2、G城二零零七
“那時,我還以為你之所以看我打掃,是同情心使然呢。所以,就覺得坐我前面那個神神經經的女生,其實內心良善而美好。”
“完全錯了吧!”
這是我們在G城的海邊的對話。
那麼多年以後,風風雨雨地走着各自的人生路。有過糾纏、愛戀、錯過,喜悅與傷感,無奈的嘆氣,愕然的重逢,歲月蹉跎,人事變遷。在最初的命運交叉之處,那些稚嫩刁鑽的笑顏,記憶抖落塵埃,我們似乎可以釋然,微笑,深呼吸。
海浪一波波襲來,我脫了涼鞋,踩着柔軟的沙子,任海水沖刷着腳板。他接過我手中的鞋子,說,盈光,沒想到我們已經認識十三年了,整個青春歲月呢。
我不敢看他的臉,只是低頭朝前走。
誰說不是呢,轉眼就十幾年了,互相傷害互相折磨的日子都心照不宣地盡量不再提起。但此時大家心裡都很清楚,我們都回不到過去了。
兒時喜歡白雪公主,那麼美麗那麼善良,有可愛的小矮人和英俊的王子竭心守護。
長大一點點后,到了夢幻的花季雨季,多少有了愛情的幻想,這時最想變成睡美人,即使沉睡百年,也有遠方的英勇王子跋涉二來,騎士一樣斬荊,喚醒愛人。
而如今,愛過,傷過,痛過,經歷了一些世事,看通了幾場人生后,便想回到過去。最羨慕永遠也長不大的彼得潘。那時的我們,單純,稚嫩,不通人情世故,頑劣調皮,偶爾偷鄰家果園的橘子與西瓜,幸福而滿足。
我是迷戀童話的,從小的願望就是成為一千零一夜那個聰明的王后,用離奇好聽的故事,讓我的國王對我如痴如醉。
所以,不斷地編造各種各樣的故事。
但我知道,我的故事,只感動過我一個人。
藍夕總說我太異想天開,看不清擺在眼前的現實的路有多少荊棘與雜草。
我總是傻傻地一笑而過。
程曦,你呢?
你可知道,這一切皆緣於你。平生的第一個晚自習,我對身後初次見面的男生開了場無傷大雅的玩笑,不曾想,卻要用我餘生的憂傷為之付出代價。
其實,我並不是那種聰明狡黠的女子,可是我還是能分辨幻想與生活。對於生活,我曾努力過也曾妥協過,我很明白在它面前我要理性而且隱忍,收斂多餘的放肆,掩藏過露的情緒,即使疲憊也儘力笑顏如花。
我一直深諳生活的法則。
可唯獨在想起你的時候,我才會不像自己。藍夕不喜歡你,看不得我如此沉湎於舊事。
我跟自己說,那個離我而去的傢伙,一定在夜深人靜的窗前仰望着並不透徹的星空,也如我這般徹骨想念,只要不見面,只要屏蔽和他有關的所有消息,這就會是最讓人在北風中依然不畏冷的事實。
漸漸地,自然地信以為真。
直到在人海里認出彼此,夢裡的青煙終於散開。
3、小鎮一九九九
我們的初中畢業聚會是在一個有座道觀的山頭。
現在還記得,那山上有口不知深淺的深潭,深潭裡有搖曳的水草和胖胖的娃娃魚。而潭邊有個小小的菜園子,是住在那裡的道士種的。我和藍夕及,偷摘了幾根碧綠鮮嫩的黃瓜,引得眾人一陣鄙薄。
這場自發組成的告別旅行,我一直懷念。
它宣告着我們進入青春之軌。
當時去的山叫鳳凰山,有很多梧桐樹。如今它的風景已經記不大全,只有從當年合影上能窺見的野山椒,一片一片的,嫣然如火。現在想來,真的是一切皆有預兆。我懷念的那趟旅行是在鳳凰山,在我給自己量身創作的武俠小說里女主人公姓楚,高中上地理課時,我的地圖冊上劃了各色的圈,唯有一個地方被重重的做了記號。這一切都是無意識的,沒有特別的故意。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一個與我淵源不小的小城。我註定要跟這個地方糾纏一陣子。那是后話。讓我們還是把目光投向一九九九。在世人為千禧年即將到來而興奮忐忑之時,在一個遙遠的中原小鎮,一群十五六歲的孩子,在如何揮灑他們的年華。 [1] [2] [3] [4] [5]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