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容忍與自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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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容忍與自由》有感
民商七班胡瑩瑩 司風惜語
初見《容忍與自由》書名心中不免留有許多困惑,也正是這些困惑讓我對這本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有位社會學家曾經這樣說過:"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或曰文明的繁榮程度,測量的指標有很多項,如GDP、CPI、HDI等,但最重要的一項,是社會的包容度。如果社會本身的包容度足夠寬廣,即有足夠的容忍度,那麼人們就會有足夠的自由,亦不會擔心繁榮。"在這句話中我們很明顯能夠感受到這兩個突出的字眼,即容忍、自由,但是這種容忍到底意指什麼?這種自由又是一種怎樣的自由?二者到底存在着怎樣一種關係?
"我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重要"這句話出自胡適先生的史學大師布爾先生之口。胡適先生也親口提到自己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註:摘錄自胡適《容忍與自由》原文第19頁]而這裡提及的容忍並不只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一種寬容忍讓他人的態度,它可能涉及更多的是一種包容,一種兼容。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中,胡適先生認為"自由"在中國古文里的意思是"由於自己,"就是不由於外力,是自己做主。這種迴向自己內心的自由,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選擇隱遁的生活,即逃避外力的壓迫,就像陶淵明那"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隱士情懷,另一種方式呢,就是夢想神仙的生活,即行動自由,變化自由。這正如莊子《逍遙遊》中嚮往的那種"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的與"萬物皆有所待"相對應的境界。[註:摘錄自胡適《容忍與自由》原文第9頁]以上所說的兩種自由與我們當今所倡導的自由也有一定的出入,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由是我們的一種權利,一種有界限有條件的權利,是我們在某一方面不受外界壓迫的權利。
胡適先生在《容忍與自由》一書中着重給我們談到了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的問題。說到這裡我們便不由自主地會想到西方世界那場著名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無疑是人類思想史上的一次創舉。馬丁路德等人起來革新宗教就是因為他們不滿意舊教的不容忍與不自由,就是為了爭取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改革成功打破了羅馬舊教一統天下的局面,進一步解放了人們的思想,使人們的思想重新煥發了生機,可是我們也知道在新的教派建立之後,宗教信仰似乎又陷入了另一種僵化的模式。那些宗教改革者們又走向了一條不容忍的道路,在信仰領域又開始了專制獨裁。宗教改革者高爾文甚至用火刑燒死了與自己宗教觀點不同的塞維圖斯,這是何等不容忍的表現啊!
下面讓我們來看一下一個發生在宗教改革過程中的一則真實的案例吧,那就是"塞勒姆審巫案".
塞勒姆這個小鎮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不過,塞勒姆小鎮這麼大的名氣不是來自它在早期清教徒開發史上的地位,也不是來自它美麗的古典風格的建築街道,而是來自三百年前在這兒發生的一系列法庭審判案,來自這些案件本身給美國人帶來的震撼和這些案件在美國人心中投下的陰影。雖然案件發生的時候還沒有美國這個國家。
事件的原始是這樣的:1688年,塞勒姆村的教堂請來了一個叫帕利斯的牧師。這個牧師是從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搬來的,帶着妻子、六歲的女兒貝蒂、一個侄女和一個女人黑奴蒂圖巴。一年冬天,牧師的女兒患上了一種怪病,她行走時跌跌撞撞,渾身疼痛,有時還會突然發作痙攣,表情非常恐怖。更為奇怪的是,平時和她形影不離的幾個十幾歲少女也相繼出現了同樣的癥狀。當地的醫生都不能解釋這種奇怪的病症,只能說這是某種超能量作用的結果,在當時人們很容易聯想到的就是這些少女都中了巫術。人們將懷疑的對象很快就鎖定到了女奴蒂圖巴的身上,蒂圖巴被帶上了當地的聽證會接受審判,與此同時還有另外兩個女人也被帶上了聽證會,一個是女乞丐,一個是從不上教堂的老女人。而恰好這三個人都是大家平時不喜歡的人。說也奇怪,當少女們一看到她們時就發出驚恐的尖叫,然後擺出歪斜僵硬的姿態,凝固不動了。這拿到我們現在的眼光來看這完全就是一場鬧劇啊,很明顯我們會揣測這是少女們對這些女人的整蠱的手段。可是在當時這場審判仍然在進行。一號嫌疑犯蒂圖巴一開始還拚命為自己辯解,但是後來她覺得自己逃脫無望了,就承認了自己是一個巫婆,併當場揭發了另外四個巫婆。
隨後不久,馬薩諸塞地方的總督普斯從英國回來準備儘快採取法律行動來審判這場弄的人心惶惶的"巫婆案件".在法庭上一共有五名大法官,都是當地德高望重的人物。法官們根據村民提供的可以看到巫婆實施巫術的可笑證據來審理這樁案件,在被各種檢舉出來的村民中第一個受法庭審判的是村婦畢曉普。結果是可悲的,畢曉普被判處死刑,她被押往絞架山弔死。隨後又有五個被審判法庭定罪的"巫婆"被送上絞架山受刑。在這其中還有一個叫柯萊的80多歲的老人,他和他的老伴同樣受到了指控,而他拒絕接受這樣的審判,於是就被冠以藐視法庭之罪在塞勒姆監獄里關押了五個月。之後他仍然拒絕接受法庭的審判,就這樣他被處以用巨石壓死的極刑。三天後,他的妻子和其他七個犯人全被弔死。但是歷史證明,這些人全部都是清白的。
重新審視這場"審巫案",我們會發現這無疑就是一場鬧劇,但是就是這樣一場鬧劇卻有人為此付出了寶貴的生命。誰有權利去剝奪這些人的生命?我們確實無法不抱以一顆沉重的心去審視這一真實的歷史事件,為什麼會在一個公認的有法制的地方,設立了正式的法庭,經過正式的司法程序而處死了幾十個絕對無辜的人?在這場"審巫案"的背後我想人們得到的遠不僅只是一些有關司法程序方面的啟示,在這背後還一定有更為深層次的東西等待我們的考證和感悟。
其實,從"審巫案"中折射出的正是宗教改革中的不容忍的表現。人們也確實檢討了當時的社會狀態,指出清教徒的宗教執着,在相對封閉的社區環境下會變成一種意識形態的偏執和狹隘,只承認自己認可的東西,只信任自己相信的東西,不見容於任何不同於自己的異端,並把一切異端都視作邪惡。當年,清教徒在歐洲受到殘酷的迫害,他們懷着堅毅的宗教信仰,逃離歐洲,來到新英格蘭建立殖民地。在他們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以後,他們會像當年迫害他們的人一樣,不能容忍和他們不一樣的人。這種要純潔自己的心靈、純潔世界的理想主義的執著,一瞬間就會變成殘酷迫害異端的可怕動力。[註:摘錄自林達《一路走來一路讀》第107頁]的確,改革者們在推翻了原有的壓迫人的思想之後,自身也逐步走向了一條不容忍的道路,不能容忍其他人有與自己不同的觀點和學說,以這種鉗制他人思想的方式來鞏固自己的思想,強把自己的思想加在其他人的身上,這的確是一種極為可笑的方式,這種思想上的專制必然得不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回應 ,勢必也會被人民群眾所推翻,重新來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
宗教改革中出現的不容忍的確是令人感到痛心的,這無疑是一些改革者對自身改革成果的一種否定。但是環顧西方歷史同樣也還是有許多值得稱道的有關"容忍"的故事的。我想美國的南北戰爭就是其中之一。
有關南北戰爭的具體歷史我想不用多說大家也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在此我主要想向大家介紹一下南北戰爭中那位偉大的南方"邦聯"軍隊司令羅伯特李將軍。在南北戰爭中我們都很清楚南方處於絕對的弱勢,在戰爭後期南方軍隊幾乎已經潰不成軍。但是李將軍的確是一個驍勇善戰出色的將軍,他不是一個缺乏戰鬥意志的人。可是,對於李將軍來說,軍人同樣是一個崇高的稱謂,戰爭必須是一種道德高尚的事業。在是否選擇游擊戰的關鍵轉折時期李將軍內心也是有着巨大的糾結的。選擇游擊戰可能會在很大的程度讓南方反敗為勝,但是游擊戰會打破軍人和平民在戰爭中的角色區別,不可避免地出現軍人對平民的戰爭暴力,這是平民遭受最大死亡、傷害、疾病和飢餓的戰爭形勢,採用這種戰爭方式無疑會給這塊土地帶來前所未有的傷害。[註:摘錄自林達《一路走來一路讀》第32頁]李將軍在這個緊要的關頭毅然決然地選擇了放棄這種戰爭形勢,而此刻擺在他面前的也這有一種選擇,那就是向北方的格蘭特將軍投降。李將軍的確這樣做了,帶着他內心的最高道德標準這樣義無反顧地做了,他的選擇是令世人敬佩的,他有着一顆容忍的心。
就這樣,李將軍投降了。自古以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一旦投降,他作為叛亂首領的身份就蓋棺定論。[註:摘錄自林達《一路走來一路讀》第33頁]但是李將軍並不害怕,依然表現的是那樣的從容鎮定。他堅信自己所遭遇的遠遠要比廣大的無辜民眾遭遇的要少得多。李將軍的投降標誌着美國走出了內戰的煉獄。在投降之後李將軍也向北方的格蘭特將軍提出了一些有關保障南方士兵相關權利的要求,這些要求同樣被北方的格蘭特將軍所答應,並且很好地完成了這一承諾。雙方的戰爭的領導者在戰爭面前所表現的寬容的確是值得人們敬佩的,李將軍的勇敢選擇也的確換來了許許多多人民群眾的自由。就這樣,美國的南北戰爭突然、平靜、尊嚴地結束了。美國的南北戰爭是一個有關容忍的好例子,在這種容忍與理解之中,雙方達成了一個彼此都認同的道德標準,沒有哪一方非得要將另一方置於死地才肯罷休,就這樣為彼此都爭取了最大的自由和幸福的生活。所以說在南北戰爭中是不存在絕對的輸或贏的一方的。
看完了以上兩個例子我想我們都會有這樣的感觸,是啊,容忍的確很重要,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註:摘錄自胡適《容忍與自由》原文第14頁]而我們每個人由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生活閱歷以及自身的學識等都有所不同,所以必然會湧現出許多不同的價值觀念。正如胡適先生說的那樣:"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註:摘錄自胡適《容忍與自由》原文]縱觀古代中國我們一樣能從中感受到在思想和信仰領域內所受到的壓迫和殘害。在那個王權專制的時代里,皇位是萬萬不可撼動的,因此王的話就必須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不許任何人從中挑刺,當然更不許任何人提出與之相矛盾的新觀點,新見解。人們的思想是受到極大的禁錮的,在思想、信仰領域毫無自由可言。在這樣一種社會環境下,容忍無從談起,如果我給你容忍,讓你有自由,那就可能會對自己構成威脅,從自我保護的角度來說這種容忍都是很難在那種環境下實現的。但是很難實現並不意味着我們不需要去實現它,這是我們的一種最高的價值追求,一種對社會的容忍度的追求。
接下來讓我們將視角轉移到當今的社會。的確,當今社會也同樣存在着諸多不容忍的事實。我們首先應當明確我們有着涉及很多方面的權利和自由,但是這種自由畢竟是有一定的限度的,當我們拿着這種有限的自由去干一些對別人造成困擾的事情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是一個不寬容的人了。有時候我們的許許多多的不容忍的行為的確就是因為我們的無知,只是因為無知才會不假思索地就亮出自己在別人看來甚至是可笑的那些觀點,只是因為無知才一直想和別人拼個你死我活,總之是不想給別人留下一點後路。這種無知和不容忍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不可彌補的傷害,讓我們悔恨終生。例如復旦大學的大學生投毒事件,兩個男生就只是因為平時在生活中有過一點點過節和摩擦,就一直懷恨在心,最終其中一名學生做出了讓其悔恨一生的決定,在另一名學生喝的純凈水中投下了劇毒的化學用品致其死亡,最後也將自己的一生送入了監牢。這樣的結果在我們正常人看來似乎是不能理解的,接受過如此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竟然能夠做出這樣一個令世人驚訝的舉動,其起源也就僅僅只是一次小小的口角。這是多麼不容忍的表現啊,這種的不容忍所帶來的後果也是極其可怕的。類似的例子可能還有很多,只是因為自己一時的衝動而做出了令自己悔恨一生的舉動,事後想想會覺得有諸多不值,但當初為什麼就不能多抱有一點容忍之心呢?對別人容忍無疑是對自己的最大的容忍,是對自己最大的一種解脫。
對於我們個人來說,容忍之心是我們必須要具備的品質。作為社會個體的我們,很自然地無法避免要和其他人或事接觸,因此在交往的過程中要時刻保留一種容忍之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得到內心的自由。首先即要學會理解和尊重他人。我們應該允許他人有和自己不同的觀點和見解,當別人和自己在某些方面發生衝突之時我們一定要保持一顆寬容之心,想人之所需,學會換位思考,這樣我們對待這些事情就會寬容很多。其次也是較為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我們一定要學會對自己的內心進行反省。反省我們是否經常在做一些不容忍之事,經常在心裡告訴自己我們要學會這樣做,加強對自己內心的約束,久而久之我們也會慢慢變成一個會容忍他人的人。說到這裡不由得不讓我想到那場有關兩位偉大的領導人之間的高尚的友誼,那就是美國歷史上的約翰亞當斯總統和托馬斯傑斐遜總統間的令人動容的偉大友情。兩位總統在革命期間結下了深厚的友誼,且雙方在私下也經常來往,但是建國之後,亞當斯和傑斐遜在治國理念上出現了重大的分歧,雙方甚至達到了針鋒相對的地步,於是兩人的友情似乎也就畫上了一個句號。在這期間也有很多人去勸阻雙方,讓其重歸於好,但這些都是徒勞的。但是兩人也都始終難忘當年的深深的戰友之情,雙方都邁出了寬容對方的一步,於是兩人又開始了長達十四年的通信。最終也創造了一個奇迹,兩人同時在美國的國慶日當天離世……我們不得不承認是偉大的容忍之心創造了這段神奇的友誼佳話。
當各種不同的價值觀念充斥我們的腦海時我們一定要時刻地保持清醒,找准心中的那根準繩,同時對它們抱有一種寬容之情,用一種發現美的眼光去審視它們,盡自己最大的可能去洞悉其中的有價值之處,這樣我們自然會在容忍他人之後得到一種暢然若釋,一種內心的升華。在與人相處時更應該做到這樣。請相信容忍是一種相互的行為,你若容忍,他人定會以容忍之心來回報你。所以請記住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是自由的根本,讓我們每個人都學會容忍,在容忍中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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