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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婚俗之三——過禮篇

手機:M版  分類:婚喪嫁娶  編輯:小景

  “看親”、“看當’、之後,要履行訂婚手續,俗稱“過禮”。

  “過禮”的第一步,是由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女方,女方的生辰八送到男方,有些迷信的父母,自認為是對兒女的婚事負責,往往在接到紅帖之後要請算命先生推算一下,看雙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不合;婚事就要重新考慮。好在現代人多半不相信這一套了,所以即使交換紅帖,往往也只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有的甚至連換帖的形式都免了。

  “換帖”、“合八字”之後,媒人要選個好日子,帶男方去“過禮”訂婚。“過禮”是大事,一般嫁娶的主動者(無論男女)要向另一方送一筆重禮,禮物至少要包括豬肘子一個, 酒一對,雞鴨各一,給對方父母的衣料各一套。鞋襪各一雙,包封一個,給姑娘的東西若干。包封里封多少錢、給姑娘一些什訂婚禮物,一般都在事先由媒人同雙方分別協商好,不能由男方(或女方)給多少算多少。當然,男方或女方父母也應該盡量替對方着想,力求節儉一些,少收聘禮。

  “過禮”之後,男女雙方即可商定日期,到當地政府辦理結婚證,正式確定婚姻關係。現代規定男女雙方領結婚證之前要到醫院做婚前檢查;還有些地區(主要是城市)規定要辦婚前學習班。這些都是確保優生優育、保障人口素質的有效措施,應該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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