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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講的故事_1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1700字  編輯:pp958

秋天裡,一個禮拜日的早晨,蕎麥花盛開,金燦燦的太陽從天邊升起,涼爽的晨風從麥茬上吹過,百靈鳥在空中歌唱,蜜蜂在蕎麥田裡嗡嗡飛鳴,人們穿着禮拜日的盛裝到教堂去。一句話,所有的生物都高興,刺蝟也高興。

   刺蝟站在它的門口,雙臂抱在胸前,望着晨風吹過的情景,嘴裡哼着一首小曲,就像一個刺蝟在美麗的禮拜日早晨經常唱的那樣。它正唱得高興的時候,忽然想到,趁着妻子給孩子們洗臉、穿衣服的工夫,他可以到田裡去轉轉,看看甘藍長得怎樣了。甘藍田就在他家附近,他們全家都喜歡吃甘藍,所以就把它當做自家的東西。刺蝟隨手把身後的大門關上,向田裡走去。他剛走到離家不遠的地方,正想繞過長在田頭的一叢黑刺李,突然遇見了兔子。兔子也是為了同樣的事情出來,去看他的大白菜。刺蝟看見兔子,客氣地說道:“早上好!”兔子自以為是個高貴的先生,非常傲慢,對刺蝟的問候不但不回答,反而擺出一副不屑顧的樣子,他問刺蝟:“你怎麼一大早就在田裡跑來跑去?”刺蝟說:“我在散步。”兔子笑着說:“散步?我看你還是用你的腿做一些更好的事情吧。”這句話刺傷刺蝟的心,他什麼話都受得了,就是不願意人家說他的腿,因為他的腿生來就是的。於是刺蝟對兔子說:“你以為你的腿可以多做一些事情嗎?”兔子說:“我是這想的。”刺蝟說:“那我們就比試比試吧。我敢打賭,如果我們倆賽跑,我一定跑在你的前面。”兔子笑着說:“就你那兩條彎腿,還想賽跑,真是笑話!不過,既然你有這麼大的興趣,我可以奉陪。想賭什麼?”刺蝟說:“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兔子說:“好,一言為定。現在就開始!”刺蝟說:“不,不必這樣着急,我肚子還餓着呢。我要先回家去吃點兒早飯,半小時后,我再到這兒來。”剌蝟說完扭頭就走,因為兔子同意了。

  半路上,刺蝟心想:兔子仗着他腿長,但是我一定要賽過他;他自以為是個高貴的先生,其實是個笨蛋,他輸定了。刺蝟回到家裡,對他妻子說:“老婆子,你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田裡去。”妻子問:“有什麼事兒?”——“我要同兔子賽跑,賭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你也應該在跟前。”刺蝟的妻子一聽就叫起來:“啊,我的天 哪!老頭子,你糊塗啦?你發瘋啦?你怎麼能同兔子賽跑呢?”刺蝟說:“住嘴,真是婦人之見!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不用你插嘴。快點兒,穿好衣服給我走。”刺蝟妻子有什麼辦法呢?無論她願意還是不願意,只好跟着丈夫走。

  他們一起走到半路上,刺蝟對他妻子說:“現在,你注意聽着,你看,我們要在那片長長的耕地上賽跑,兔子在一條犁溝里跑,我在另一條犁溝里跑,我們從上面跑起。你別的什麼也不用做,只在下面的犁溝里站着,如果兔子從上面跑過來,你就沖他喊:‘我已經在這兒了。’”

  到了田裡,刺蝟把地點指給他的妻子,然後順着犁溝走上去。他到了上面,兔子已經在等他。“現在可以開始嗎?”兔子問。“可以。”刺蝟回答。“那就跑吧!”他們各自站在各自的犁溝里。“一、二、三!”兔子數完,就像一陣狂風似的順着犁溝跑下去。刺蝟大約只跑了三步,便在犁溝里蹲下,安安靜靜地坐在那裡。

  當兔子全速跑到下面的時候,刺蝟的妻子沖他喊道:“我已經在這兒了!”兔子一愣,驚詫不已,以為是刺蝟本人同他講話。大家都知道,剌蝟夫婦看上去可是一模一樣的。兔子想:“這事真有點兒奇怪。”他喊道:“回去,再跑一次!”說完,又一陣風似的往回跑,頭上的耳朵都要飛起來了。刺蝟的妻子靜靜地留在原地,一動也沒動。兔子跑到上面,刺蝟沖他喊道:“我已經在這兒了!”兔子氣急敗壞地叫道:“回去,再跑一次!”刺蝟回答說:“沒關係,你願意跑多少次,我都奉陪。”於是,兔子這樣跑了七十三回,刺蝟一直陪着他。每當兔子跑到上面或下面,刺蝟或者他的妻子就說:“我已經在這兒了!”

  但是到第七十四回時,兔子沒有跑到終點。他跑了一半便倒在地上,血從脖子里流出來死了,刺蝟拿起他贏來的金幣和燒酒,從犁溝里叫出他的妻子,兩個人高高興興地回家去了。

  如果他們沒有死,現在他們還活着。

   這就是發生在布克斯特草原上的刺蝟叫兔子跑死的故事。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兔子敢同布克斯特草原上的刺蝟賽跑了。 

 

 這個故事可以得出兩條教訓:第一,一個人無論他自以為怎樣高貴,也不應該嘲笑地位卑賤的人,哪怕他只是個小小的刺蝟;第二,一個人要結婚,最好娶一個與自己地位相等、面貌相似的妻子,也就是說,如果他自己是個刺蝟,最好找個妻子也是刺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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