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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_13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1300字  編輯:小景

  小時候住在外婆家,特別愛聽故事,因為外婆愛講故事,但凡講起自己的故事,她總愛在開頭先說“在很久很久以前”,算是引言,我想:如果我把外婆的故事編成書,那一定就寫在扉頁。於是,有着“在很久很久以前”作為開頭的故事,如一幅泛黃泛黃的畫卷老長老長,一直延伸到我童年記憶的盡頭……

  外婆小時候讀過私塾,但識不了幾個字,聽她說,那時的女孩子不能上學讀書,她算個例外,不僅能和男孩子們一起讀書認字。還私下把在私塾里學到的知識教於和她要好的幾個玩伴,於是,外婆在他們之間便毅然當上了“龍頭老大”。每每想到這兒,總覺得外婆很了不起,但外婆說,那是她父親的“功勞”,因為她那時爸爸不太怎麼約束她。於是我開始想入非非:能讓自己的女兒上私塾念書,太祖父在當時也算個開明人士了,如果,我是他兒子活我爸爸也相當個開明人士什麼的話……

  外婆小時候愛瘋打瘋鬧,全不顧及那時對女子規定的“笑不露齒,行不摺裙。”她說,用現在的話幽默地說:那叫“含笑半步癲”。而太祖父卻不管不問,竟隨她去了,這不得不使我又一次佩服起太祖父來。

  外婆沒纏過足,我經過前兩次的判定,我又認為那是太祖父的“開明”。但她說不是,太祖父開始時也是要她纏的,既玩笑又認真地說:不纏,以後,鴨子娶你。外婆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結果她是村裡唯一不纏足的女人。別的女人在纏足后一步三搖,疼得呀呀直叫過街的時候,外婆“呼”的一聲從弄堂這頭跑到那頭,如一陣風。

  再後來,外婆真就嫁給了我外公,外公當時是個雜工,什麼都干:炸過山、挖過礦還幫隊里看過倉庫,外婆就看上了外公的樸實,兩人相互一說,這事還真成了。後來外婆提起這件事兒,我問:這事,太祖父幫你們撮合的吧?外婆點頭,咧着快沒牙的嘴說沒錯沒錯……

  再後來,外婆生了個女娃,外公和太祖父有些失望,於是,外公和太祖父在生孩子這件事上達成了統一戰線,這就苦了外婆了,直到外婆生了四個孩子,全是女娃……其中,老二就是我媽。

  老二出生那天,一看又是女娃,外公和外祖父徹底失望了。兩個人就這麼面對面坐着,不說話,失落之意不言而喻。我知道,外公只想要個續香火的,太祖父只想抱抱外孫,只想讓自己的女兒在她丈夫面前替他生個傳後人。以後好有點底氣、讓自己的丈夫傑的自己是個能幹媳婦,僅此而已。

  “該去的去了,該來的還會來。”太祖父過世時留下了這樣的遺言,外婆以至到我們這一代都認定了這是一個“神話”:到了我們這一代六個人,只有一個是女孩。於是,外婆焚香禱告,說父親啊,你看到了吧,您當初說的話應驗了……

  八歲的時候爸媽把我接到了這個裡老家不遠的小城裡,於是,更多關於外婆的故事我便不得而知了。我只能在節假日里回到我那兒時十分熟悉的人和老屋,陪他們度過一個個冬日夏夜。

  記得六歲的時候,看着外婆佝僂着身子做家務,就計劃在她死後一定要寫一篇文章來悼念她。我很奇怪在當時我怎麼成熟化的想法。然而,我等不到那一天,因為我能夠寫出一些文字的時候,我就迫不期待的寫了她,當然,寫出的文章結尾便不能用“但願外婆在她自己的環球之旅中不再抱怨路遠而腳疼了。好人一生平安。”之類的話了。因為至今我猶然記得太祖父的話:“該去的去了,該來的還會來……”

  是的,去的已經去了,留下來還沒走的,我們該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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