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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後悔不己的事_700字

分類:三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這件事發生在前年暑假中的一天。它雖然早已過去了,但我每次想起來,總是後悔不己。

  那天早晨,我吃過早飯,爸爸把我叫到跟前說:“林林,你到街上去幫爸爸發封信。”我一聽,高興極了,心想:今天可以從暑假作業中解放出來,順便到圖書館看看小人書去了。

  來到郵局,我買好了郵票、信封,正準備寫信封時,才發現忘了帶筆。我犯愁了。正在這時,我身邊的一位解放軍叔叔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把寫好的信封封上,微笑着將一支漂亮的鋼筆遞給了我,自己到櫃檯邊買郵票去了。我寫好了信封,見那位叔叔還在人群里,看了看這支鋼筆,心想:多漂亮的鋼筆啊,還是英雄牌的呢!要是屬於我,該有多好啊!想着想着,一個念頭在我腦海里閃現――把它帶走!

  於是,我趕緊離開郵局,顧不上去圖書館了,慌慌張張地朝家裡跑去。我一邊跑一邊回頭張望,連滿頭汗珠也顧不得擦,生怕那位叔叔追趕上來。漸漸地,離郵局遠了,我怦怦跳動的心才慢慢平靜下來,我擦了一把汗,又拿出那支鋼筆來。可是,當我的目光落在閃閃發亮的“英雄”二字上時,我的心好像被針刺了一下:英雄?什麼是英雄?拿走叔叔的鋼筆也算英雄嗎?叔叔在我為難的時候熱心地幫助了我,可我卻背信棄義,反而拿了他的鋼筆。

  想到這裡,我猛地來了個向後轉,頂着火辣辣的太陽,朝郵局跑去。我一邊跑,一邊在心裡大聲地喊:“叔叔,我錯了!”

   【點評】

  這篇作文是按感情發展的順序來寫的。文章的最大特點是將人物的心理活動描寫得較成功。在郵局發信寫好信封時,羨慕人家的鋼筆。寫出了“我”貪圖小便宜的心理。當“我”帶走叔叔的鋼筆,看到筆上“英雄”二字時,又想到“什麼是英雄”,寫出了“我”內疚、後悔的心理。貼切的心理描寫使文章更為生動、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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