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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員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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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合同範本(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鑒定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試用期滿后,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員工合同範本(二)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繫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公司相關規定 執行。

  (三)甲方每月 30 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無。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促銷員 作業,可能產生 無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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