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鎮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實施方案

鎮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實施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得得9

  灘頭鎮2014年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實施方案

  為保障我鎮農村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和諧發展,根據《湖南省民政廳關於全面規範農村低保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湘民發〔2014〕16號)、《邵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市政辦發〔2013〕21號)和《關於做好2014年度農村低保對象審核審批工作的通知》(隆民發〔2014〕14號)的規定,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從4月10日開始在全鎮開展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審核審批工作,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審核審批對象

  1、對灘頭鎮轄區內正在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審核。

  2、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對新增保障對象依規依程序審核審批。

  二、審核審批內容

  主要審查低保對象家庭年收入狀況及其勞動能力、身體狀況,住房、日常消費等情況。

  三、程序和時間安排

  此次低保審核審批從2014年4月10日開始至2014年5月10日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1.公告宣傳(4月10—4月18日)。擬定審核審批方案,發布《隆回縣2014年農村低保對象年度審查公告》。

  2.本人申報(4月15日—4月20日)。低保年審、新增申報對象本人必須在4月20日前向所在村委會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書面申請,寫出申請理由(因未宣傳到位導致低保年審、申報對象未按時提出書面申請的責任由鎮駐村幹部負責)。

  3.民主評議及公示(4月20日—4月30日)。各行政村要成立以鎮駐村幹部和村支兩委成員為主要成員的評審小組。由鎮駐村幹部於4月22日前主持召開組長、黨員、群眾代表等成員參加的農村低保民主評議會(要有會議圖片等信息資料備查)。其中參加評審的村民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參加評議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要認真對提出書面申請的低保對象逐一進行民主評議,詳細記錄評議內容,與會人員全部要在評議記錄上簽字。民主評議結果必須張榜公示7天(國家工作人員、低保經辦人員及村固補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待遇的須單獨公示),無異議后,將民主評議記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及評議結果)和公示記錄(時間、地點、是否收到歧異情況說明及公示的實地圖片信息)上報鎮政府審核存檔。

  4.入戶調查(4月28日—4月30日)。鎮駐村幹部必須入戶走訪所有低保申請對象,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並詳細做好走訪記錄,入戶調查人員及低保申請家庭戶戶主要對核查情況簽字確認。4月30日前將走訪記錄及低保評議結果公示照片交鎮政府備案。

  5.鎮審核(5月4日—5月10日)。鎮人民政府通過入戶調查、核實資料等形式複查、審核,將審核結果反饋至村委會再次張榜公示,無異議后,再由鎮匯總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審批確定保障標準后,反饋到村委會第三榜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我鎮農村低保年審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成立灘頭鎮農村低保年審工作領導小組:

  顧 問:李 良 譚邵益 錢國強

  組 長:羅運河

  副組長:龐祥貴(常務) 陳高君 鄧 新 錢垂華

  廖昕煒 顏少江 羅華英 孫琦燁 周述忠

  周小龍

  成 員:朱聖軍 廖秋明 漆戀戀 彭國順 劉志強

  肖 華 孫志賢 張之一 黃春花 肖建平

  黃孝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朱聖軍兼任辦公室主任,尹華、寧新益為成員,辦公地點設鎮便民服務中心,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各駐村幹部包村負責。

  (二)嚴格保障標準及對象認定範圍

  根據《2014年湖南省政府工作報告》和《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全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制度的通知》(湘民發〔2014〕2號的要求,實現對因病、因殘、因年老體弱、因天災人禍或生存條件特別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65元的農村特困家庭的因保盡保。

  (三)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凡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家庭收入明顯增加且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

  2.家庭實際生活明顯高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家庭水、電、氣、通訊等費用支出明顯高於正常水平的。

  3.非因拆遷或其它正常原因近期調整住房,購買商品房,新建住房以及對住宅進行高檔裝修的。

  4.家中有經營性、非經營性機動車輛或大型農機具的家庭。

  5.雇傭他人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的家庭。

  6.人為閑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無正當理由半年以上未支取低保金的。

  8.家庭成員具有正常勞動能力、不從事生產勞動,遊手好閒,好吃懶做的或有賭博吸毒、嫖娼等行為尚未改正的。

  9.不如實申報或者拒絕核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員調查的。

  10.法定贍養人、撫(扶)養人具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不履行贍養、撫(扶)養義務的。

  11.無特殊理由、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的。

  (四)應特別注意和落實的事項:

  1.凡持有本縣殘聯新核發的一、二級殘疾證的農村居民,其家庭情況基本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且本人自願申請低保的殘疾對象原則上全部納入農村低保。

  2.對因病、因殘、因年老體弱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貧困家庭對象要按政策予以重點保障,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3.已享受五保待遇的一、二級殘疾對象不再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4.要堅決杜絕“合戶保”、“低保平均呷”和“低保輪流呷”的現象。

  5.嚴禁將低保名額與種烤煙、計劃生育等中心工作掛鈎。

  6.嚴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搞“人情保、關係保”。

  7.國家幹部、現任村固補幹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享受低保待遇(一、二級殘疾,重大因病、因災情況除外)。

  8、鎮駐村幹部未到村裡主持召開民主評議會議,所駐村因低保評審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鎮駐村幹部全部承擔。

  9、對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出現“該保的不保,不該保的保”現象,要對相關駐村幹部進行追責,行政村年底績效文明考核時將視情節扣分。

  (五)加強檔案管理。

  年審結束后各村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完善農村低保檔案管理。按保障類別編號歸檔,做到一戶一檔,村級有低保對象台賬,村裡有檔專櫃,有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

  灘頭鎮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您正在瀏覽: 鎮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實施方案
網友評論
鎮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實施方案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