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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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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確保全鎮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順利開展,加速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根據《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邵陽市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函〔2014〕114號)和《隆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隆回縣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隆政辦函〔2014〕9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隆回縣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為指導,深化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強力推進自供區電網改革升級,構築優質、安全的新型農村電網,促進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在2014年底前,處理好移交前的相關歷史遺留問題,搞好自供區電網資產向國網隆回供電公司移交工作;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自供區農網改造工作,實現"同網同價",依法規範供用電秩序。

  三、工作步驟

  全鎮農村電網管理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自2014年8月開始,到2015年底完成農網改造任務,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縣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西洋江鎮人民政府、相關縣直單位及木瓜山電站參與,對全鎮自供區內供用電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重點摸清自供區電網資產、協議電價、電費欠繳及供區內供用電主要矛盾等情況。

  (二)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9月22日前完成)

  1.9月19日,召開全鎮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參加人員為相關縣直單位負責人、縣鎮黨代表與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退休老幹部代表、鎮機關幹部職工、木瓜山電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固補幹部。

  2.9月22日前,各村(居)組織召開村組幹部、黨員和群眾代表動員會議。

  3.各村(居)要通過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及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精神,及時發送《致自供區域廣大用電戶的一封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清產核資階段(2014年9月底前完成)

  各村(居)按照電力部門要求,組織對轄區內自供區電網進行清產核資,並詳細登記造冊。其中,木瓜山電站自供區的清產核資由供電電站負責,鎮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其他民營和集體所有電站自供區電網的清產核資工作由鎮人民政府組織,供電電站具體實施。

  (四)遺留問題處理階段(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

  1.終止原供電協議(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鎮人民政府組織原協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終止原供電協議。原供電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要簽訂《終止原供電協議 實行同網同價的協議》。

  2.欠費清收(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對農村所欠電費,以工作線為主進行清收,鎮政府要組織充足力量,木瓜山電站要安排專門力量,依法依規全面做好清收工作,相關村組要全程參與,處理好本村欠費清收矛盾。(《隆回縣自供區電費清收工作方案》見附件)。

  3.簽訂《用電承諾書》和《用電秩序整頓暨農網改造協議書》(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村支兩委必須做好以下兩項工作:一是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簽訂《用電承諾書》,各用戶戶主在《用電承諾書》上簽名;二是以村為單位簽訂《用電秩序整頓暨農網改造協議書》,村民代表在《用電秩序整頓暨農網改造協議書》上簽名。

  (五)資產移交階段(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

  以鎮為單位, 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資產移交。移交程序為直供電站將電網資產移交申請報鎮人民政府,由鎮人民政府出具意見,報縣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申請包括供電區域內資產情況及移交意見、原管電人員的分流安置意見和方案、債權債務狀況及處理意見等內容。

  (六)農網改造階段(2015年底前完成)

  1.國網隆回供電公司在2014年9月底之前完成全鎮自供區農網改造的勘察、設計及農網改造申報工作。木瓜山電站和鎮人民政府安排專門力量全力協助。

  2.國網隆回供電公司於2015年底前完成自供區農村電網改造任務。

  四、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實行主要領導和線長包線、駐村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的包干制度,黨委書記陳愛彪包政法線,鎮長王劍鋒包城建線,人大主席楊定包農業線,黨委副書記、武裝政法委員胡穎包黨群線。二是為明確職責,提高工作效率,鎮政府成立西洋江鎮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顧 問:陳愛彪

  組 長:王劍鋒

  副組長:楊 定 胡 穎

  成 員:廖紹楚 羅先棟 戴國成 寧順奎 馬 東 胡國斌

  劉新春 劉亞明 郭 勇 賀黔梅 陳代永 唐 艷

  靳 海 寧鎮江 王建光 肖湘青 李 健 肖建成

  鄒 毅 肖社華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寧順奎兼任辦公室主任,賀黔梅任副主任。

  三是鎮政府組織精幹專門力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對矛盾較多、困難較大的村(居)實行班子成員包村制度,一套班子,一套人馬,一套方案,從宣傳發動、清查摸底、處理矛盾糾紛到終止《電價協議》,簽訂《同網同價協議》、《用電承諾書》、《用電秩序整頓暨農網改造協議書》,一抓到底。

  (二)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和督查考核。鎮政府與各村(居)委會、駐村幹部簽訂責任狀,實行包干管理,並單列績效考核分值5分;同時,鎮政府與木瓜山電站簽訂責任狀。對在改革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行動緩慢或者工作不力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由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約談問責,誡免談話;對出現重大安全問題、重大責任事故、重大社會穩定事件的村支兩委主要領導實行責任追究。根據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分別在10月10日、10月底、11月15日、11月底進行四次督查考核,每個階段工作未完成的扣減相應考核分,並與工作經費掛鈎。

  (三)保證工作經費。鎮財政為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安排適當經費,並給各村(居)安排相應的工作經費,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強化組織措施。要充分發揮國家工作人員,離退休幹部職工,縣鎮黨代表、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基層幹部、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原籍在自供區內的國家工作人員要做好親屬工作,督促完成各項任務,必要時抽調自供區原籍幹部協助改制工作。

  (五)加強電力執法力度。依法開展電力執法工作,對拒交電費的依法強制收取,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斷電措施;對違章用電、竊電行為和破壞、阻礙執法工作的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六)關於過渡期的電價和用電服務及安全管理問題。自供區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開始至農網改造完成前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現有電價和用電服務管理辦法,供用電安全工作由現有供電單位負責。電網改造完成時,各用電戶與國網隆回供電公司簽訂《供用電合同》,實行"同網同價".

  附:隆回縣自供區電費清收工作方案

  中國共產黨西洋江鎮委員會

  西洋江鎮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隆回縣自供區電費清收工作方案

  自供區電費清收工作是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我縣農村電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難點之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自供區用戶所欠電費應當全額清收。為搞好電費清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欠費截止時間

  本方案所指的自供區用戶欠交電費,是指自供區用戶2014年8月底止的欠交電費。

  二、電費清收範圍

  全縣所有自供區用戶所欠電費。

  三、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摸底核實階段。2014年9月15日前,各自供電電站要摸清核准轄區內欠費情況。欠費情況要分村、組、欠費戶列出花名冊,並註明欠費原因,並於2014年9月15日前將《欠費花名冊》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3份。

  (二)欠費清收階段。2014年11月10日前清收到位。

  四、清收辦法

  (一)民營或私有電站自供區用戶欠交電費,由電站自行清收到位。必要時,由所在鄉鎮予以協助。

  (二)西洋江鎮組織和安排充分的清收力量,集中時間全力做好木瓜山、直供區欠費清收工作,木瓜山電站安排專門力量做好清收工作。相關村組要全程參與並處理好本村欠費清收矛盾。

  五、清收措施

  (一)按規定要求,向欠費戶送達《電費催繳通知單》,告知欠費戶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清欠費。

  (二)在規定期限內未交清欠費的,按規定要求向欠費戶送達《停電通知書》。

  (三)按規定要求,對欠費戶依法依規實施停電。

  (四)停電后,對欠費戶私自接電用電或越表用電行為,以竊電論處,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清收電費的管理

  全部清收電費交由所屬電站財務入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任何處理,否則,以貪污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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