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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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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學習狀態

  1、自學研修10分

  教師每學期都有自我研修和發展的行動計劃,積极參与建立學習型校園的行動。讓讀書成為習慣,不斷提高學習意識、提高意識或超越意識。

  學期初要求教師制定出自我研修和發展的行動計劃,交教科室備案。定期進行教師讀書筆記檢查,督促教師按計劃完成讀書任務。

  每學期進行一次教師讀書筆記評比活動。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參與獎2分,未參加不給分。

  2、學習心得10分

  教師積极參与以讀書為載體的學習研討活動,在職業道德、打造全優課堂、專業成長等方面有深刻的心得體會。要求教師經常撰寫讀書心得或讀後感,定期開展教師讀書沙龍活動,組織教師集體研討共同關心的問題,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每學期進行一次學習心得或讀書心得評比活動。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參與獎2分,未參加不給分。

  3、集中培訓10分

  教師要積极參加全優課堂模式的培訓,參與校本培訓,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杜郎口和新知學校的先進做法,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和綜合素養。

  參加各類校本培訓活動。出滿勤得10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10分為止。

  三、研究狀態

  1、反思行為10分

  教師對自己或同事的教育觀念和教學行為進行分析、反思與評價,有相應的改進措施。善於開展教學反思或案例分析。要求教師經常撰寫案例分析或課例分析,堅持在每節課後在備課教案上寫出簡要的課堂教學反思。教學反思由教研組長在檢查備課時督促完成。

  每學期進行一次案例分析或課例分析徵文活動。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參與獎2分,未參加不給分。

  2、研究行為10分

  教師根據自身專業發展需要,進行教學實踐性研究和課題專題研究,積极參与以課例為載體的教研行動。教科研同教學實踐緊密結合,對教學效果產生重要影響。要求教研組長、學科帶頭人以及小高職稱以上的教師要開展小課題研究,要求其他教師全員參與課題研究活動。

  每學期進行一次小課題研究工作評比活動,看課題材料評獎。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無材料不給分。

  3、研究成果10分

  在課題研究和踐行全優課堂模式過程中,不斷積累問題,探索方法,總結經驗,把研究成果上升為理論,並積極推廣研究成果。

  要求教師認真撰寫教學論文及教學案例,積極向各類報刊雜誌、校園網站投稿,積极參与各類論文評比活動。

  論文獲獎或發表,國家級給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被校刊或校園網站錄用1分,不同篇目可累加。

  四、創新狀態

  1、教研創新實踐5分

  教師自身要有良好的創新意識,要積極主動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並有計劃地組織和引導學生開展創新實踐活動,以及各種有益的研究性學習活動。

  每學期舉行一次有關創新活動的評比,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參與獎2分,未參加不給分。

  2、評價觀念5分

  教師能建立發展性的學生評價觀。評價方式多樣、內容多元開放,貫穿學習全程,富有創造性,為學生喜聞樂見。

  組織各班任課教師要經常開展關於對學生評價方式的座談研討活動,互相交換評價意見,更新評價觀念。

  每學期舉行一次評語評比活動。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參與獎2分,未參加不給分。

  註:本方案為教師綜合評估方案,每學期評價一次,由教師自評,教務處複核。評價積分作為教師“專業發展性評價獎”的發放依據。

  (1)按照積分給與校級獎勵:85~100分以上為三星級教師,給與200元獎勵;75~84分以上為二星級教師,給與100元獎勵;70~74為一星級教師,給與50元獎勵;60分以下為不合格教師,給與50元罰款,同時由三星級教師給與幫扶。

  (2)津貼浮動:每半學期300元參與浮動分配,津貼按三星、二星、一星、星外等級進行分配,比例為:170%、120%、100%、10%。

  (3)星級教師與各種評優、聘任、職稱評定掛鈎。星級教師優先評優;星外教師不得參與評優、評定職稱。

  小學教師評價方案(三)

  根據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上級一系列教育改革發展的文件指示精神,為更大程度地調動和激發廣大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不斷提高,本着“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師德、師能、出勤、成績四大方面,制定本教師工作量化評價方案。

  一、師德:

  本項共20分。根據師德考核領導小組、全體教師、20%學生家長民主評議結果量分。對因體罰學生、亂收費、考試違規、攤派資料、辦學行為不規範、組織紀律觀念差、違規辦家教等造成不良影響的教師,在濰坊市及以上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至20分,在縣級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至10分,鎮級扣1至5分、校級扣1至3分,對造成極壞影響的除本項不得分外,還要根據上級有關考核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二、師能:

  (一)常規(10分)

  以聯合教研組為單位檢查,以學校為單位依據教師業務檢查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量分,前30%記10分,后10%記8分,其餘記9分。

  (二)賽課(10分)

  以聯合教研組為單位組織賽課,以學校為單位依據教師講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量分,前30%記10分,后10%記8分,其餘記9分。

  對以上兩項極差者分別酌情記0至7分。

  三、出勤:按考勤制度計算。

  四、成績:

  (一)統考學科成績

  1、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五科,優秀率佔10分,及格率佔30分,平均分佔60分。計算公式是:

  優秀率=班優秀人數÷班學生數,優秀率得分=10×(班優秀率÷全鎮最高班優秀率)

  及格率=班及格人數÷班學生數,及格率得分=30×(班及格率÷全鎮最高班及格率)

  平均分=班學生總分÷班學生數,平均分得分=60×(班平均分÷全鎮最高班平均分)

  統考學科得分=優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平均分得分

  2、為平衡試題難易及年級、學科差異,將各年級、各學科優秀率、及格率分別認定為全鎮各年級學生數的50%和90%。

  3、為平衡學生差異,按每校學生總數2%的比例扣除特殊學生不參與班級成績核算。

  4、若教師只任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以百分計算。只任科學、社會的,成績按百分計算后折90%。若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兼任科學、社會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佔80%,科學、社會成績佔20%。

  5、若教師任語文、數學、英語兩科(班)及以上者,所任科(班)成績不在後三分之一按最高成績計算,其它情況求平均。任科學、社會2-3科(班)及以上者,計算辦法同上;任科學、社會4個班(科)及以上者,只有1個班在後三分之一,其它班(科)在前三分之二,按最高成績計算,其它情況求平均。

  6、若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中相鄰兩個名次教學量化成績差距5分以上,酌情用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的第二名或第三名作基數計算。差距較大時可對作基數的第二名或第三名以前的班級適當加分。

  7、音樂、體育、美術專職教師統考成績,依據其所任班級統考名次,靠中高某年級語文科相應名次的分數計算。任多班(科)者求平均。

  8、音樂、體育、美術兼職教師統考成績,依據統考平均分,全鎮同年級同學科由高到低排序量分。前30%記10分,后10%記8分,其餘記9分。若教師兼任音樂、體育、美術多科(班)核算辦法:任兩科(班)者求平均。任三科(班)及以上者,若有一科(班)在末檔求平均,其它按高檔計分。

  (二)考查學科成績

  1、本項共10分。依據音樂、體育、美術實地考查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量分。前30%記10分,后10%記6分,其餘記8分。通過考查發現極差者酌情記0至5分。

  2、若中高年級音樂、體育、美術既考查又統考,兩個成績平均。

  3、音樂、體育、美術未考查教師成績確定辦法是:凡所任統考學科量化成績(含名次升降、前三名獎分和平均分距離增縮獎罰分)95分以上者得10分、85分至94分者得9分、84分以下者得8分。

  (三)獎罰

  1、語文、數學、英語以學年初接班成績(中途變動的教師以變動前最近一次考試成績)為基數,凡接后三名的班每上升1個名次獎1分;其它上升4個名次(含4個)每個名次獎0.5分,從第5個名次開始每上升一個名次獎1分。音樂、體育、美術、科學、社會不計算升降名次分。

  2、語文、數學、英語以學年初接班成績(中途變動的教師以變動前最近一次考試成績)為基數,任語數英單科者,下降2個名次不扣分,下降3個名次扣1分,下降4個名次扣2分,下降5個名次扣3分,以此類推;任語數英兩科(班)及以上者,下降3個名次不扣分,下降4個名次扣1分,下降5個名次扣2分,以此類推。

  3、名次升降以每科(班)為單位計算,各科(班)升降名次得分求和。如遇本學期班級合(分),將上學年末相應班級合(分)后重新排列班級名次靠到相同班數計算。

  4、學年初語文、數學、英語教師,接別人教的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超20分的班,每縮小分數距離5分獎量化分數1分(合分班除外)。

  5、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教學成績前三名者,第一名獎3分,第二名獎2分,第三名獎1分【任兩科(班)及以上者,至少一科(班)屬前三名,其餘科(班)必須在後三分之一以前】。

  6、教師本人或指導的學生參加教育部門統一組織的課題研究、教學視導、教研活動、研究課、典型交流、主題講座、課堂評估、教育創新、風華少年、科技小能手、微機、文藝匯演、手抄報、演講、經典詩文誦讀、書畫展評、金點子案例、教案設計、論文、徵文、教學反思、發表文章等在縣級及以上獲獎、發表、交流或研討和獲得各級業務稱號(僅限當學期)的:原則上國家級獎4分,省級獎3分,地級獎2分,縣級獎1分,鎮級獎0.5分。以上獎分要看含金量,凡含金量低的要降值,凡含金量高的要適當提高獎勵分值,原則上5分封頂,貢獻突出100分封頂。教師本人或指導學生髮表文章必須屬教育局規定的信息宣傳報道範疇。同一課題在不同級別獲獎、發表按最高級別計分。

  7、教師被選派外出參加培訓學習,態度積極,學習認真,回校后能主動撰寫、上交學習體會,並在鎮校組織開展的活動中彙報、交流學習成果的。同時,要積极參加校本培訓和遠程研修,學校將根據教師考勤和研修結果,酌情獎0.1至10分。

  8、每學期末清查班級學生數,凡有學生轉學、留級、休學等而未按要求辦理手續的,每有一人扣班主任2分。

  9、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濰坊市中小學教師“十不”行為規範》,工作失職、違背有關規定和教育規律,造成不良影響或責任事故的。如: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值班發生學生傷亡、財產失盜和發生不安全事故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諷刺、挖苦、歧視殘疾、弱智和後進學生的;酒後上課、空堂、課堂內或附近接打手機、擅自將學生停課、教師上課時間睡覺、干私活、串堂、課堂秩序混亂的;監場、閱卷、統分舞弊的;插手或暗示學生購買學習資料和學習用品,私自向學生收費、違規辦家教的;在各級督導、檢查、視導中人為失分或造成事故的等,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酌情罰1至100分。

  10、發現一次隨意不落實課程方案扣1分。經問卷調查學生班級課程方案落實情況,按問題輕重酌情扣1至30分。

  五、工作量

  教師工作量由課時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兩部分構成。課時工作量核算的依據是教師所教學生多少、科目類別和周上課節數。附加工作量核算的依據是教師承擔其它工作多少。學校總工作量由中心校依據學校學生數核定,其中人均拿出10分用於學校附加工作量,其餘的是學校總課時工作量。

  1、教師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A÷B×C×D+E。A是學校總課時工作量的一半;B是教師周節人次數之和;C是教師周任課節數;D是所教學生數(教多班求班均學生數);E是學校師均課時工作量的0.5倍(教語文、數學單班;英語兩個班)、0.55倍(教數學兩個平行班;教語文、英語兩科;英語跨兩個年級教三個班;英語三個平行班以上)、0.6倍(教語文兩個班;跨年級數學兩個班;英語跨兩個年級教四個班;英語跨三個年級任課;語文、數學包班)、0.65倍(純包班教師;跨四個年級教英語),其他任課情況參照上述標準酌情處理。

  ②教師周任課節數基本以課程方案設置為準。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教材知識容量、教案與課時多少,備課難度和批改作業、學生輔導量大小,科與科之間教學差異等)確定課時工作量係數:語文、數學、英語1;專職音樂、體育、美術、微機和中高年級社會、科學0.5;其它0.25。

  2、教師附加工作量

  ①教育系統組織開展的文藝匯演、書法繪畫、手抄報、微機、風華少年、科技小能手、徵文、案例、公開課、經驗交流、集體備課、教學反思、發表文章、新聞報道、優質課、實驗課題、養成教育、“三好”厚基行動、德育教育、安全教育、綜合實踐、傳統文化、五個一工程、名家進校園、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活動情況。

  ②學校分工承擔固定工作的管理人員和臨時性的校務工作等。

  以上項目,要考慮含金量及成績大小,由學校班子研究,酌情記分。

  六、說明事項:

  (一)擔任過校長以上行政職務的幹部,工作量化辦法原則上同其他教師一樣。另作以下補充:

  1、工作量:

  ①凡任一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英語)和科學(或社會)就相當於全校最高工作量;

  ②凡任一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英語)就相當於全校前四分之一中的最低工作量;

  ③凡任一個班的科學和社會就相當於全校平均工作量;

  ④凡任一個班科學或社會就相當於全校后四分之一中的最高工作量;

  ⑤其它任課情況酌情量化。

  2、教學成績:只任科學、社會的,成績按百分計算。

  3、對平日表現好、群眾威信高且主動協助校長工作者,工作量化成績原則上不低於全鎮中等水平。

  (二)專(兼)職後勤人員工作量化辦法。

  1、專職後勤人員:根據其所承擔工作量、工作態度及所取得的工作業績核算,原則上不高於本學校教學人員;

  2、兼職後勤人員:

  ①凡只任科學(社會)教學的,根據其所任學科教學成績高低和後勤工作成績核算,原則上在本學校教學人員成績的后三分之一範圍內;

  ②凡任語文(或數學、英語)教學的,根據其後勤工作成績適當加分,原則上在本學校中等以上;

  ③其它任課情況酌情量化。

  3、貢獻突出的適當上調。

  (三)凡被抽籤參與市質量監測的學科(包含音樂、體育、美術、科學、社會),任課教師教學成績核算以市監測成績為主,凡監測成績進入全市鎮街前5名,學期末統考成績居全鎮同年級同學科中等以上,任課教師教學成績靠全鎮教學成績前5名相應分數;凡市監測成績進入全市鎮街后5名,原則上任課教師教學成績靠全鎮教學成績后5名相應分數,若學期末統考成績居全鎮同年級同學科中等以上或上升幅度較大,分數酌情上調。

  (四)評價方案中涉及到的數據均用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位數。

  (五)教師工作量化總成績=(師德得分+師能得分+成績得分—出勤扣分)90%+工作量30%。此成績是教師職務評聘、各項考核及評優樹先的主要依據。

  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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