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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支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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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切實做好2010~2011學年支教工作的通 知

  各鄉(鎮)中心小學、初中,縣直各學校:

  做好縣城中小學教師定期到農村支教工作,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實現教育資源的科學配置和合理流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贛州市進一步加強城鎮學校和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市教師字〔2008〕34號)精神和縣政府2010工作任務,結合實際,現就做好2010~2011學年縣城中小學教師到農村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通過縣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到農村學校支教,以及農村學校派員到縣城學校跟班學習的方式,建立我縣城鄉學校相對固定的對口支援關係,支持和幫助受援學校提升管理和教育教學水平。

  1.提升學校管理水平。支教學校要協助受援學校找准管理的突破口、診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訂出適合農村學校管理的規章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本校特色的管理制度,不斷提升受援學校的管理水平。

  2.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支教教師通過承擔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任務、聽課、與教師交談等多種方式,找准學校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途徑,為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支教教師通過舉辦講座、上示範課、專題研討等多種途徑,幫助受援學校培訓教師,提高受援學校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3.培養學生良好習慣。支教學校和教師為受援學校出謀劃策,通過採取農村學生喜愛的教育教學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二、支教形式和對象

  1.採取幫扶結對,互派教師,分二批支教一年(每批一個學期)的形式開展支教活動。縣城學校每批派2人到農村學校支教,受援學校每批派2人到支教學校跟班學習。

  2.支教對象為縣城小學、初中縣以上骨幹教師(具體指省市縣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和重點培養的中層領導。採取本人報名,學校研究決定的形式確定支教和跟班學習人選,並於7月10日前將《會昌縣中小學教師支教(跟班學習)情況登記表》(附件3)上交至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支教時間和對口支援單位

  支教時間為2010年9月起至2011年7月止。對口支援學校如下:

  實驗學校—小密初中(2010年秋)

  實驗學校—庄口初中(2011年春)

  會昌二中—筠門嶺初中(2010年秋)

  會昌二中—周田中學(2011年春)

  會昌小學—筠門嶺中心小學(2010年秋)

  會昌小學—周田中心小學(2011年春)

  希望小學—小密中心小學(2010年秋)

  希望小學—庄口中心小學(2011年春)

  四、工作要求

  支教教師要保證出色完成支教工作任務,主要要求如下:

  1.服從受援學校的安排,擔任原學校所任教學科,是學校領導的參與學校管理。

  2.遵守學校紀律,不遲到、早退,積极參加學校會議、活動,一個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或15個課時。

  3.認真完成教學任務,落實《教學常規》,教學成績不低於學校同級同科平均成績。

  4.認真指導學校教學、班主任等工作,每學期上公開示範課不少於6節,指導教師不少於3人,舉行講座不少於2次,並取得實效。

  5.自覺接受縣教育局和受援學校的檢查、指導和考核。

  五、政策措施

  1.支教期間,支教教師和跟班學習教師的行政和工資關係仍保留在原單位,是黨員的可開具黨員臨時介紹信到所在學校,參加當地組織生活。

  2.在農村學校支教人員原學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資、獎金福利等)不變,績效工資在原單位發放,同時享受受援學校的獎金、福利。跟班學習人員原學校的一切待遇(含工資、獎金福利等)不變,表現好的可享受受援學校的獎金、福利。

  3.支教期間,支教教師完成了縣局支教工作要求,經考核合格,由縣財政(從教師培訓經費中列支)發給每位支教教師交通費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學期享受5個月。

  4.對積极參与支教工作的領導、教師,在提拔重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聘任方面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照顧和適當傾斜。

  六、支教人員的管理和使用

  1.支教人員由受援學校按本校教師的要求統一管理、調配和考核。跟班學習人員由支教學校按本校教師的要求統一管理、調配和考核。

  2.縣教育局負責支教工作的工作規劃、協調聯繫、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受援學校和支教學校要制定支教人員(跟班學習人員)的具體管理措施和考核辦法,及時了解、掌握支教人員和跟班學習人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及生活等情況,適時向縣教育局彙報支教人員和跟班學習人員的工作和思想情況,並根據支教人員和跟班學習人員的德才表現,提出使用建議。

  4.對道德品質、業務水平、勞動紀律、工作表現等方面表現較差的教師,或思想動搖、不完成支教工作的教師,由學校提出意見,經縣教育局研究后按規定程序給予紀律處分,五年內不得參與職稱晉陞、聘任進崗和評優、評模。

  5.對在支教過程中工作不認真,影響不良,考核不合格的,經縣教育局研究后,直接調到農村中小學工作,是骨幹教師的取消其稱號,是學校領導的免除其職務。

  七、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支教工作的領導,成立會昌縣縣城學校教師定期到農村服務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邱洪銘。

  副組長:劉旭東。

  成 員:李炳成、余傳銘、鄒曉春、曾令騎、唐迎春、鍾賤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李炳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1.會昌縣中小學教師支教(跟班學習)考核登記表

  2.會昌縣中小學教師支教(跟班學習)報名登記表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主題詞:縣城教師 支教工作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師訓科。

  會昌縣教育局秘書股  2010年7月2日印發

  共印70份

  附件1

  會昌縣中小學教師支教(跟班學習)考核登記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畢業學校及專業

  工作單位職稱

  支援單位起始時間

  任教年級學科教學成績人平分 及格率 優秀率

  出勤情況請假天缺課節遲到天

  早退天其他

  上示範課節指導教師

  教

  文

  局

  督

  查

  記

  錄督查人:  年 月 日

  督查人:  年 月 日

  個

  人

  工

  作

  小

  結

  學校考核

  意見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縣教

  育局考核

  意見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備

  注

  附件2

  會昌縣中小學教師支教(跟班學習)報名登記表

  學校(蓋章):

  序號姓名性別出生

  年月文化

  程度現任教年級學科職務或稱號受援(跟班學習)單位備 注

  註:此表一式兩份,於7月20日前報縣教育局人事股一份,自留一份,表中“稱號”是指省市縣學科帶頭、骨幹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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