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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中心林業站管理體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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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鎮林業站是寫入中央《決定》的唯一基層林業管理機構,是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最基層的組織管理者,是林業行政執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林業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主體,是林業工程建設的基層組織者,是林業工作的基礎。我縣基層林業站自去年推行分級管理以來,實行以片區設立中心林業站,中心林業站管理鄉鎮林業站的管理體制;林業局對中心林業站實行核定收支、定額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推行統一管理、統一建帳,統一核算、嚴格考核考試、獎勤罰懶、末位淘汰的運行機制。相繼出台了《--縣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林業站規範化管理的決定》、《--縣基層林業站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縣鄉鎮林業站聘用工作方案》等,使林業站建設整體水平得到提升,提高了管理效力和工作效率,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分級管理初見成效,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同時,我們應當看到林業站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部分中心林業站和鄉鎮林業站對新的管理體制認識不足,沒有深入領會分級管理的目的意義;由於分配體制的原因,干好乾壞一個樣,影響了部分林業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及時完成;部分林業站對積累和發展不夠重視,短期行為十分突出,產業開發意識不強,無壓力感和緊迫感。 為進一步深化林業站用人制度、分配製度改革,全面推進規範化、制度化管理,根據《--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見》(--)和上級有關政策,經局務會討論、局黨組研究,對完善中心林業站管理體製作出如下決定: 一、強化中心林業站的管理職能、中心作用 1、中心林業站是林業局的派出機構,代表林業局行使管理職能。 2、加強林業站全體幹部職工的學習、培訓工作,深刻領會林業站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運行機制的精神實質,真正把推行分級管理以來的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3、充分賦予中心林業站站長在片區內人、財、物的管理權:在人事上,由中心林業站站長選擇聘用站員報林業局備案,中心林業站對不服從統一管理的鄉鎮站長、站員,作出停職學習、發放基本生活費(200元/月)的處理意見,報林業局審批后執行,對違反聘用合同的提請林業局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在工資分配上,中心站在嚴格執行工資經費預算的基礎上,打破檔案工資,實行效益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鈎的自主分配;在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生產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上,中心站統一安排,各項票據、文書檔案由中心站統一專人管理,各項手續由中心站統一申報辦理。 4、鼓勵中心林業站以業主身份建場、廠、園,實行股份制、私營經濟等多種所有制形式,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 二、深化中心林業站內部分配製度改革 1、打破檔案工資,推行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為主體,以工齡工資為補充,以業績為主要取向的工資分配形式,進一步擴大林業站內部分配自主權。林業站內部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組成。工資總額不能突破年初預算的人員工資總額。 2、執行國家對事業單位統一規定的增資政策,國家政策性的調資只作為檔案工資管理,作為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和晉陞、晉級、調動、退休的檔案依據。 3、工資內部分配標準: 崗位工資:中心站站長400元/月,副站長、鄉鎮站站長350元/月,其他人員300元/月,根據崗位職責按月考勤發放。 績效工資:嚴格按照目標責任,任務分解到人,依據工作成績、工作效益、完成比例等指標按月考核發放,最高不超過崗位工資的200%。 工齡工資:依據人事部門確定的職工工齡,按照每年3元的標準按月發放。 年終獎金按照年終目標任務考核,在經營結餘利潤的49%中開支,上不封頂,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定。 三、加強對中心林業站的管理 1、管理體制: ⑴、實行林業局股室以上領導包片負責制: 包片領導對片區工作直接負責,管理的好壞與片區領導獎懲掛鈎。 ⑵、木材檢查站由林業局稽查隊管理,對局黨組負責,具體管理辦法和分配辦法由稽查隊負責制定,木材檢查站工作經費由林業局負責。 2、管理方式: ⑴、中心站 “站務會”管理制度:站務會由包片領導主持,會議成員由中心站站長、副站長、會計、鄉鎮站站長組成。 ⑵、工作目標責任管理制度:林業局對中心林業站實行年度目標責任管理,嚴格考核、考評。 ⑶、紀檢監察管理制度:林業局對林業站履行職能、依法行政、日常行為規範實行監督管理。 ⑷、財務內審管理制度:嚴格財經紀律、遵守財務制度,加強內部審計、檢查。 ⑸、工程監理管理制度:鼓勵實行工程承包管理,將工程分解承包到人,達到硬件合格,軟件規範。 3、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林業站全體職工要加強自身政策、法律、法規和業務學習,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出現違規違紀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縣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片區領導、中心林業站站長對片區職工違規違紀行為承擔管理責任。 4、林業局對林業站實行相對穩定的人事制度:因工作需要必須變動的盡量在片區內進行小幅度調整。對違規違紀的站長實行就地免職,經濟損失個人承擔。 各中心林業站要組織全體站員認真學習本決定,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把思想統一到決定上來,把行動規範到決定上來,為深化林業站各項改革提供良好的思想保證和組織保證。按照“建設標準化、管理規範化、服務系列化、推廣基地化”的要求,逐步把我縣林業站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有方,功能齊全,具有自我發展能力的基層林業管理服務組織。 本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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