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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律宣傳日策劃書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得得9

  12、4法律宣傳日策劃書(一)

  一、活動背景:

  在**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又作出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聯合召開了第五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對“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這對於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這一天里,要通過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充分展示這些年來的普法教育的成就,向全社會集中進行一次憲法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的觀念、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公民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觀念、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努力提高廣大公民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自覺性,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因此,我們法學社做為一個以“普及法律知識弘揚公平正義”為活動準則、宗旨的社團,我們認為自己有義務開展一系列的活動,來普及法律知識。

  二、活動目的:

  1、通過本次的活動,增強社員得法律及普法意識,讓社員在活動中學習到切實有效的法律知識,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在活動過程中學會活動的組織,以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達到鍛煉社員組織活動得能力。

  2、通過此次活動中的法律案例展,以案例展出得形式希望能向社會灌輸一些法律常識以及基礎得法律觀念,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3、通過這次得法律案例展,既能鍛煉社員的組織以及應變能力,又能向社會宣傳法律知識。充分宣傳法律、法規,做文明的社會主人,讓我們的法律普及各個角落。

  4、鼓勵大學生奉獻和諧社會,加強大學生法制宣傳教育。

  進一步在廣大學生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的觀念、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公民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觀念、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努力提高廣大學生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自覺性,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5、為廣大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從法的角度來分析他們行為的性質、效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結合自身所學,為民眾講解法律、排憂解難。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識,以及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6、邀請大家參與普法宣傳,增大普法宣傳的力度和作用,通過簽名、發宣傳單等等的活動來激發廣大學生的普法熱情,使法律宣傳深入人心。

  三、活動主題:法在你我心中,行動靠大家。

  四、參與人員:依據詳細活動的策劃。

  五、活動時間:2010年12月

  六、活動要求:詳見具體活動策劃

  七、活動形式:詳見具體活動策劃

  1、攜手司法局、大洋司法所,在崇和門廣場、大洋社區宣傳普法;

  2、在臨海校區舉辦現場普法簽名活動;

  3、臨海市市司法局贈與資料,我社成員前去學校分發宣傳資料。

  八、參與單位:台州學院人文學院、司法局、大洋司法所、法學社等等

  九、注意事項(出校辦活動):

  1、社團負責人要有高度責任心,要對每一個社員的安全負責到底。在活動前,要了解活動的大概情況,然後進行安全教育,對社員提出外出活動的要求。教育社員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2、活動前要讓社員分好組,要責任心強的社員幹事做組長,分散活動時要整組一起,不能單獨互動,教育社員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並撥打相關人員電話。

  3、社團負責人出發前要集對點齊人數,並將活動的時間和集對的時間告知社員,加強教育社員要有時間觀念和集體觀念,而且要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告知社員,以便聯繫。

  4、要教育社員在活動過程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禮貌待人,不與他人發生衝突,凡事以和為貴。

  5、集對時必須點齊人數,人數齊了,才可以全體離開,社團負責人要跟車回校,且要等社員全部到校之後才能離開。

  6、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客車,並且要教育社員不可以在車廂內跳動,更不可以把頭和手伸出窗口,要注意車廂的整潔衛生。

  台州學院法學社

  12、4法律宣傳日策劃書(二)

  主辦單位:蘭州商學院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

  承辦單位:蘭州商學院法學院學生會

  贊助單位:********

  一、前言

  當代大學生是時代的創造者、社會的先行者、潮流的探索者。作為青春的代言人,大學生總洋溢着年輕的活力、充滿着狂熱的激情,對新奇有趣的大型活動必定會踴躍參與,全程投入。每學期末尾的每個活動院方都很重視,這類的活動必能讓主辦方的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時也讓贊助商家達到想要的最佳宣傳效果,從而大家都得以大豐收。因為期末面臨著放假,放假學生都要回家,都要給親朋好友帶東西,所以這是一個商家促銷的好時機。對於大一新生來說,同學們的功課相對較少,將有更多的時間組織和參與活動,更何況學院的活動月也在這個時候準備收尾,很有活動的氣氛。在這個宣傳的黃金日,哪個組織率先策劃出極具創意的活動,哪個組織就能在大學生中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同樣哪個公司能在這天做最有效的宣傳,哪個公司就能樹立穩固的品牌形象,更好地去穩固原有市場和吸引更多的消費群體。因此,我們法學院學生會又怎會錯過這麼好的一個黃金時機呢?本次活動策劃通過了整個蘭州商學院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和老師的分析討論,極具權威性。況且本次活動是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活動,更是蘭州商學院法學院最具特色最重要的招牌活動,也是本學年的重頭戲,因此得到省級領導、校院領導、學生會各部門及組織的高度重視,並給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除此之外本活動還得到省司法廳、教育局、省普法宣傳工作組、本院各兄弟協會、學生組織、校團體的鼎立相助。屆時必將能讓活動的參與者感到耳目一新,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讓贊助商盡情享受投資少回報高的樂趣。蘭州商學院法學院學生會也會為此而奮鬥到底!

  二、學校及學院介紹

  蘭州商學院前身為1958年成立的甘肅省財經學院,1981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寧三省(區)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財經類高等院校。學校先後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原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7月划轉甘肅省管理。 學校現有教職工1186人,其中專任教師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300餘人,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400餘人。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優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全國優秀教師”、全國“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園丁獎”獲得者、甘肅省“青年教師成才獎”獲得者、甘肅省“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勞動模範等60餘人。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為先,以科研促教學,積極發揮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辦學功能。2004年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8項,省部級科研項目108項,國際合作項目6項,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勵62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5073篇,其中收錄於SCI、EI、ISTP、CSSCI等國內外引文檢索系統的論文279篇,出版學術專着和教材229部,為甘肅乃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撐。經過50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現已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經、管、法、文、理、工相互支撐、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構築起了一個能夠滿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財經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平台。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蘭州商學院法學院的前身是蘭州商學院法學系。1995年蘭州商學院開設經濟法本科專業,並在此基礎上成立法學系。2000年,法學系和社會科學系合併成立法政學院,2002年8月獨立設置法學院並設法學系。2007年招收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2007年9月社會工作專業併入法學院。目前,法學院有教職員工52人,其中專任教師44人,行政管理人員8人。專任教師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講師25人,助教1人;有博士學位的教師5人,在讀博士學位的4人,有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的30人。專任教師中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達到80%。

  學校確立了“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理念和“與時俱進抓發展,開拓創新抓改革,勤政廉潔抓管理,求真務實抓落實”的工作思路,堅持走內涵提升與規模發展相結合、專業優化與人才需求相結合、提高人才培養的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相結合的發展道路,爭取早日把蘭州商學院建設成為在西北地區有重要地位、全國同類院校中有重要影響的教學型財經大學

  三、市場分析

  1、同電視、報刊傳媒相比,在學校宣傳有良好的性價比,可用最少的資金做到最好的宣傳。

  2、學校消費地域集中,針對性強,產品品牌容易深入民心。作為現代青年的高校學生都喜歡追求新鮮的、刺激的、浪漫的、能展示個性表現自我的活動。若是商家能在文化節這種有趣、有意義的活動中進行宣傳,效果定是顯着。

  3、因為年年都有活動,如條件允許的話,商家還可以同我們生命科學學院建立一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使商家在校園內外的知名度不斷加深,極具有長遠意義!

  4、高效廉價的宣傳在以往的校內活動中,我們積累了不少的宣傳經驗,在學校建有強大的宣傳網,可以在短時間內達到很好的宣傳效果。而且有足夠的人力資源為貴公司完成宣傳活動!

  7、大學校園文化生活豐富,活動眾多,其盛況頗具影響力

  8、大學生有着自己消費特點:

  (1)消費群體範圍集中,針對性強,消費量大

  (2)容易受周圍環境的影響,消費易引導

  (3)容易形成潮流,而且迅速向周邊地區輻射

  (4)接受能力強,尤其對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

  四、活動介紹

  12、4法治宣傳日是蘭州商學院重要的活動之一,也是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重視度最高、規模最大的活動。本次活動以法制宣傳為主題,舉辦校內活動:圖片展、法律知識宣傳、法治宣傳晚會,屆時將在東方紅廣場進行全民普法宣傳等。其主要目的是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建設法治社會,讓每個人都成為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

  五、工作計劃

  具體內容詳見《法學院12、4法治宣傳日策劃案》

  六、宣傳計劃

  1、橫幅

  於活動場地處懸挂,活動前期懸挂,直到活動結束,一目了然,持續時間長(公司以私人名義是無法申請到橫幅懸挂的)。

  2、海報宣傳

  在全校各宣傳欄內張貼海報, 在保證有關活動的宣傳的情況下, 可以體現贊助商的利益。學生公寓宣傳欄。置於校內人口流動量大的道路上和食堂前(建議公司參與設計海報或展板),宣傳單,節目單, 以求對公司的宣傳達到最好最全面的效果。

  3、展板

  活動前期在院內醒目位置擺放展板,不受其它任何組織宣傳影響,該板為我院學生會獨家所有。

  4、校外宣傳(贊助費足夠)

  隨校內宣傳的進展,進行同步外校宣傳,主要是向其學生派發傳單,活動前期,商家形象將推向學校周圍的地方。

  5、網站宣傳

  我們將藉助網絡力量將商家形象大幅度推廣。

  七、商家補償計劃

  1、冠名權

  本次活動可以“****”等來命名、(贊助總金額達到一定程度)

  2、宣傳單 宣傳單上公司以贊助商的身份出現或同時派發公司的宣傳單(該項目由商家自己提供)

  3、海報宣傳 海報上商家以贊助商的身份出現,並可印上公司標誌物(商家自行設計也可)

  4、展板宣傳 展板上可貼部分贊助商自身的1-2張海報(本板不受其他組織宣傳影響)

  5、宣傳欄宣傳 贊助商的宣傳單和海報我方在校內宣傳欄和公寓宣(要另收一些宣傳資金)

  6、橫幅宣傳 在活動現場和學校道路旁可懸挂帶有商家名稱的橫幅

  7、獎品宣傳 獎品由商家贊助、提供或可印有圖案。

  8、工作人員用品宣傳比例工作人員可穿上印有商家標誌的服裝工作,現場的道具等。

  9、嘉賓發言 貴公司可派代表過來參加我們的活動,並可在活動期間以嘉賓的身份上台發言商家補償計劃。

  八、資金預算

  1、宣傳費用:500

  海報:100

  展板:50

  宣傳單:150

  橫幅:200

  2、晚會費用:1000

  會場布置:400

  道具:400

  其他:200

  共計:1500

  九、補充贊助方案

  (1)獨家贊助

  獨家贊助擁有活動的冠名權,擁有活動的一切商家補償計劃。

  (2)多家聯合贊助(考慮2-3家)

  贊助最多的可以得到冠名權,其他的贊助商作為鳴謝單位出現在活動。享有部分商家補償計劃的條款,具體由贊助的資金的多少決定。

  贊助最多的可以得到冠名權,其他的贊助商作為鳴謝單位出現在活動。享有部分商家補償計劃的條款,具體由贊助的資金的多少決定。

  (3)除了贊助資金,公司還可以考慮以實物贊助,如贊助活動的禮物、獎品。音箱話筒,服裝,化妝等。也可提供貴公司的紀念品給入場的人員,如是食品、飲料公司可以贊助所需的食品和飲料。

  12、4法律宣傳日策劃書(三)

  一、活動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二、活動背景:

  為了使廣大人民群眾樹立起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也為了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2001年4月26日,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國共產黨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計劃》,將每年的12月4日,即現行憲法的頒布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

  時至今日的“12.4”,已是我國的第五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四五”普法規劃、決議貫徹實施的最後一年,因此具有重大的意義與深遠的影響。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充分利用這一契機,認真開展好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掀起一年一度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高潮。

  正是在這一片全國普法的良好形勢下,法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順應潮流,連續4年來,在每年的“12.4”法制宣傳日,製作了大量的宣傳資料,並邀請多位法學院資深老師及在讀研究生前往普法現場設立諮詢點,為廣大市民排憂解難、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與諮詢。如今又值“12.4”的再一次來臨,在依法治國的號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為一個學法之人責任感的要求下,法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秉承歷年傳統,將在這次的宣傳日開展送法下鄉、法律進社區等一系列活動,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而盡一點自己的力量。青協又將出發!

  三、活動目的:

  此次的“12.4”普法宣傳活動,我校與東湖區法制宣傳辦公室合作開展,深入小區、街道為社區居民傳送法律、解答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疑惑。由於活動對象的特定性,我們將以宣傳憲法內容為核心,以宣傳有關婚姻法、繼承法、房地產法及合同法等與平常生活緊密相連的法律為重點,開展一次深入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的活動。因此,通過這次活動,我們力求達到如下目的:

  A)、進一步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的觀念、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公民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觀念、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努力提高廣大公民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自覺性,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B)、為廣大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從法的角度來分析他們行為的性質、效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C)、結合自身所學,為民眾講解法律、排憂解難。

  D)、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識,以及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E)、營造濃厚的法律氛圍,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

  F)、分發宣傳資料,使法律觀念更深入人心。

  四、工作單位

  南昌市東湖區法制宣傳辦公室、小金台社區、八一橋街道辦。

  五、活動人員

  法學院大一、大二學生少數。

  大三、大四、研究生、教師若干。

  六、參加單位

  法學院分團委 法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校大學生維權中心 法學院維權分會

  七、活動內容

  此次“12.4”普法宣傳活動主要分為兩大塊:分發法制宣傳資料、設立普法點。

  宣傳資料包括問卷調查、報紙,其中報紙的內容有“12.4”普法的背景、關於房地產法、婚姻法、繼承法方面的案例,寓法於生動形象的社會真實,變晦澀難懂的法律為易於理解的常識,更有利於普通民眾知法、懂法、用法。此份報紙我們將屆時向路人分發並解釋資料中所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

  所設立的普法點,主要由資深教師與研究生坐鎮,其功能是答疑解惑。即解答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關法律方面的疑難,為他們分析案件並指出所涉及到的法律條文,深入研究案情,尋求有效的法律援助及救濟途徑與手段。

  通過這兩種普法方式,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全體公 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為促進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和構建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環境。

  八、活動地點與時間

  時間:12月4日八點至十一點半

  地點:東湖區百花洲小金台社區

  東湖區八一橋街道辦法宣組

  九、活動要求

  A)、動前做好宣傳工作,包括海報、畫報。

  B)、動中佩帶校徽、青年志願者徽章,並帶上校青協旗幟及院青協旗幟。

  C)、動后及時上傳通訊稿與感想稿,且將通訊稿傳到南昌市各份報紙的投稿郵件信箱,以擴大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的綜合影響力。

  D)、傳資料中的內容必須深入淺出、易於理解,且貼近生活實際。

  E)、真負責,解答時不厭其煩,發資料時熱情有幹勁。

  F)、分體現宣傳教育的時代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十、活動經費

  校車一輛:200元

  報紙:0.20×50 = 30元

  總計:230元

  法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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