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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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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實施方案 標籤:保持黨的先進性 先進事迹 先進性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紹興市愛衛辦關於印發紹興市2013年愛國衛生工作總結和紹興市2014年愛國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紹市愛衛辦〔2014〕5號)要求,今年我區滅蚊、滅蠅工作將接受紹興市愛衛會的複查驗收。為確保“滅蚊、滅蠅先進城區”復驗工作有序開展,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為宗旨,圍繞複查達標工作目標,通過廣泛發動、全民動員、認真組織、科學指導、標本兼治,使城區的蚊蠅密度始終控制在國家允許標準之內,確保“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工作順利達標。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府辦分管主任和區衛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下設四個專業工作小組,負責複查達標的宣傳、指導、督查、保障等具體工作事宜。各重點部門和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其他部門單位確定專職人員負責滅蚊、滅蠅工作。各社區、行政村等單位也要建立由3——5人組成的滅蚊、滅蠅專業隊伍,負責做好本轄區範圍內滅蚊、滅蠅工作的摸底調查、藥物統計、登記造冊、檢查考核等工作,確保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繼續推行除“四害”市場化消殺模式,城區除“四害”消殺實行市場化招標,對城區範圍內的公共區域外環境、“五小行業”、沿街店鋪、重點工地及重點單位開展消殺服務,區愛衛辦採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滅蚊、滅蠅效果,提高消殺服務質量。

  三、區域範圍與重點場所

  1.區域範圍:城區東至區計生指導站,南至城南中學(南複線),西至春暉立交橋(329國道),北至三環線,總面積約16平方公里。在此範圍內的所有單位、社區、行政村、個體工商戶以及公園、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環境,均屬滅蚊、滅蠅實施對象。城區規劃擴大部分為滅蚊、滅蠅防護區。

  2.重點場所:滅蚊重點場所是指積(存)水處、下水道、建築工地、廢品存放處等需要綜合治理環境衛生的特殊場所。滅蠅重點場所為城區賓館、酒家、飯店等飲食行業和食品、糧食、釀造、水產、肉食加工、農貿區場、個體工商戶等服務行業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轉站、廁所、下水道、園林綠化帶、河道等。

  四、實施標準

  通過全方位、大面積的多次滅殺,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區蚊、蠅分佈密度,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一)滅蚊具體標準

  1.居民住宅、單位內外環境各種存水容器和積水中,蚊幼及蛹的陽性率不超過3%。

  2.用500ml收集勺採集城區大中型水體中的蚊幼或蛹陽性率不超過3%,陽性勺內幼蟲或蛹的平均數不超過5隻。

  3.特殊場所白天人誘蚊30分鐘,平均每人次誘獲成蚊數不超過1隻。

  (二)滅蠅具體標準

  1.重點單位有蠅房間不超過1%,其它單位不超過3%,平均每陽性房間不超過3隻;重點單位防蠅設施不合格房間不超過5%;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2.蠅類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蟲和蛹的檢出率不超過3%。

  五、工作任務與職責

  (一)主要任務

  1.集中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及時清理衛生死角,徹底消除蚊、蠅孳生地,保持城區衛生清潔度。

  2.規範生活垃圾袋裝化及收集、運行環節。

  3.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個體飲食攤點、單位食堂等特殊行業,設置完善的防蠅設備,落實滅蠅措施。

  4.以化學噴殺為主,同時採用拍、粘、誘等物理方法,在全社會全面開展蚊蠅消殺工作。

  (二)職責分工

  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單位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

  1.區愛衛辦:統籌協調,統一安排,具體負責制定計劃、牽頭協調、督促檢查、資料匯總、迎檢考核。

  2.區委宣傳部:組織各新聞單位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動員全社會人人動手、消滅蚊蠅。

  3.區財政局:負責滅蚊、滅蠅經費的保障落實。

  4.區經信局:負責城區各中小企業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5.區教體局:負責城區學校、幼兒園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6.區建設局:負責抓好公共衛生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環境的整治和保潔,落實垃圾袋裝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殺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城區垃圾處理廠、垃圾中轉站、下水道、公廁、公園及公共綠地等的滅蚊、滅蠅工作(經濟開發區下水道、公園、公共綠地等滅蚊、滅蠅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做好)。

  7.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各汽車站、客運車輛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8.區水利局:負責城區河道及兩岸的環境整治及滅蚊、滅蠅工作。

  9.區文廣局:負責文化市場、娛樂行業和各影劇院的滅蚊、滅蠅、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小網吧、小歌舞娛樂場所的滅蚊、滅蠅工作。

  10.區衛生局:負責滅蚊、滅蠅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技術指導,蚊蠅密度監測、評價、抗藥性試驗等;負責醫療衛生單位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1.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及糧食加工場所、大中型餐飲單位、醫藥商店、農貿市場、商店、超市及其他監管對象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小餐飲店等“五小行業”及沿街店鋪的滅蚊、滅蠅工作。

  12.區城管執法局: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亂搭亂建地段及公共環境地段的滅蚊、滅蠅、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

  13.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4.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大中型商場、美容美髮店、旅館招待所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5.區建管局:負責城區範圍內建築工地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及食堂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6.區糧食局:負責糧庫、糧油店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工作。

  17.區旅遊局:負責星級酒店的滅蚊、滅蠅工作。

  18.區供銷總社:負責所屬農批市場、水果批發市場的滅蚊、滅蠅工作,做好環境整治、垃圾袋裝、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19.區國土局:配合專業消殺公司做好尚未落實單位的待開發地段的滅蚊、滅蠅等工作。

  20.鐵路上虞站:負責火車站的滅蚊、滅蠅工作及環境整治、垃圾袋裝、防蠅設施的督查工作。

  21.廣電總台、上虞日報社:開闢專題、專欄,進行滅蚊、滅蠅工作及相關健康知識宣傳。

  22.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做好各社區、行政村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滅蚊、滅蠅組織管理工作;對各社區、行政村和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滅蚊、滅蠅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對城郊結合部的旱廁、露天糞坑進行整治,開展居民小區及防護區內衛生整治;配合環衛部門實施垃圾袋裝化管理,清除蚊、蠅孳生地。

  各部門單位要搞好環境衛生,及時清運垃圾,清除蚊蠅孳生地,食堂要配置滅蚊、滅蠅、防蠅等設施設備。各星級賓館、飯店、酒家及車站候車室要做到絕對無蠅及室內外無蚊蠅孳生地。

  六、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4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級除“四害”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成立專兼職除“四害”工作隊伍。

  2.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制訂滅蚊、滅蠅工作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

  3.廣泛發動,全民動員,開展宣傳教育,逐級簽訂滅蚊、滅蠅達標責任狀。

  4.選擇葯械,進行藥效試驗,落實滅蚊、滅蠅工作經費等。

  5.編髮滅蚊、滅蠅宣傳資料,開展滅蚊、滅蠅技術骨幹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4年6月至8月)

  1.加強垃圾袋裝化管理。

  2.各部門單位、社區、村開展環境整治工作,清除衛生死角和蚊蠅孳生地。

  3.滅蚊、滅蠅達標區和防護區的所有單位、場所統一時間,統一藥物,實行五次大面積噴殺。第一次噴殺在6月10日左右,以後每隔20天定期噴殺一次。

  4.在大面積統一噴殺的基礎上,各單位、家庭要堅持日常噴殺工作,原則上隔天進行一次。

  5.開展達標自查,制訂鞏固方案;做好資料、數據的匯總工作。

  (三)驗收階段(2014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對下屬單位進行複查。對複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合格后將達標考核驗收情況報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9月中旬,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滅蚊、滅蠅工作進行達標複查驗收。未達標的單位要及時整改,直到達標。

  3.9月中下旬,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滅蚊、滅蠅資料,彙集成冊,報請紹興市愛衛會考核驗收。

  七、管理考核

  滅蚊、滅蠅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與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簽訂工作責任書;街道、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社區、行政村等簽訂工作責任書。在複查達標驗收中,凡發現蚊、蠅密度超標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並限期達標,必要時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複查達標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附件:上虞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上虞區“滅蚊、滅蠅先進城區”複查達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方 靜

  副組長:錢宏偉 區衛生局

  夏萬土 百官街道辦事處

  杜永剛 曹娥街道辦事處

  杜秀麗 區府辦

  成 員:區委宣傳部、經信局、教體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文廣局、廣電總台、衛生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服務業發展局、建管局、糧食局、旅遊局、供銷總社、上虞日報社、國土局、鐵路上虞站、百官街道辦事處、曹娥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衛生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下設四個專業組:

  宣傳組:組長:王勝堅 宣傳部

  成員:章亞芳 疾控中心

  趙忠夫 百官街道辦事處

  夏湘濃 曹娥街道辦事處

  技術組:組長: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員:余曉峰 疾控中心

  李 軍 疾控中心

  謝凱蕾 疾控中心

  督查組:組長:陳亦明 衛生局

  成員:糜大雄 百官街道辦事處

  章來興 曹娥街道辦事處

  過 政 建設局

  余 權 市場監管局

  陳建夫 交通運輸局

  孫衛國 教體局

  徐建棟 衛生局

  楊國權 衛生監督所

  後勤組:組長:糜大雄 百官街道辦事處

  成員:吳麗萍 曹娥街道辦事處

  厲獻花 百官街道辦事處

  朱方亮 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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