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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日紅領巾廣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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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傳日紅領巾廣播稿

  甲:敬愛的老師們

  乙:親愛的同學們

  合:大家早上好!

  甲: 伴隨着歡快的樂曲,我們新城二小“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了。

  乙:本次紅領巾廣播由我們四3班主辦,我是主持人貝貝。

  甲:我是主持人(歡歡)。今天由我們兩個給大家主持節目,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乙:這次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後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發育階段的小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甲:我們在打擊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裡,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繫,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后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乙:同學們,認真的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里學習,為我們今後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乙: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甲:優美的琴聲真是令我們如痴如醉啊!時間過得真快,這期的紅領巾廣播就要和大家說再見了。我是主持人歡歡

  乙:我是主持人貝貝

  合:謝謝大家的收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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