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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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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

  老師們、同學們: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

  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培養法律精神,做遵紀守法、文明正氣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總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起着規範人們行為的作用。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先生曾這樣說過: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於營造全社會濃厚的法治氛圍,使廣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 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禁毒日一樣,讓"12 4"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體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節日,成為展示我國法制建設成就的節日,成為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節日,為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執政",打下牢固的社會思想基礎。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建設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台,"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那麼,作為追求成為"卓越"人才的每個二中學子應該思考的是:在大家的校園生活中,成長道路上,如何培養法律精神,與法同行?

  與法同行,要充分意識到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校園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比如說,我們旅遊到某地,有些人會隨手在名勝古迹上刻上"到此一游"的字樣,殊不知這一行為就可能觸犯了我國《文物保護法》,是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的。因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們要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法律精神。要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與法同行,要求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也就是常說的"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可見,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紀律,我們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麼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此時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在校園生活中,與法同行,就從遵守校規校紀先做起。不說髒話謊話、抄襲作弊,不打架鬥毆、惡意傷人,不小偷小摸、破壞公物等等,不讓"年幼無知"成為放縱自己、傷害他人的借口。尊重他人,愛惜自己。有時違紀與違法只有一步之遙,堅持防微杜漸,才能防患於未然。

  同學們,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弘揚社會正氣".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覺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區分善惡,運用智慧與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膽地與不良風氣鬥爭,為推動崇尚文明、弘揚正氣的校園風尚,做出自己的貢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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