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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辦公室工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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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治堅定,旗幟鮮明;不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2、團結協作,密切協作;不彼此拆台,推諉扯皮。

  3、服從安排,上下溝通;不攬功諉過,越權越位。

  4、勇於創新,精研業務;不因循守舊,不思進取。

  5、埋頭苦幹,求真務實;不碌碌無為,弄虛作假。

  6、言行謹慎,保守秘密;不隨心所欲,信口開河。

  7、廉潔自律,剛正不阿;不以權謀私,見利忘義。

  8、遵紀守法,文明禮貌;不目無法紀,生冷硬頂。

  9、嚴於律己,寬厚待人;不貶低他人,抬高自己。

  10、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自以為是,草率行事。

  (四)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十不準”

  (一)不準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條件或借領導同志的名義辦理違背組織原則的事情。

  (二)不準歪曲、截留領導同志的指示、批示,或越權答覆處理重要問題。

  (三)不準向領導同志提供假情況或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四)不準利用特殊工作條件和領導幹部的影響為本人、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不準替代領導接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管理和服務對象、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禮品。

  (六)不準接受可能影響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得在基層單位報銷各種費用或長期借占各種設備。

  (七)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八)不準傳播小道消息,造謠中傷他人,做有損團結之事。

  (九)不準酗酒,除有接待任務外,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

  (十)不準違反中央和省、市關於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的其他規定。

  (五)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日常行為規範

  為進一步提高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修養和綜合素質,塑造現代文明氣質和形象,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做好各項工作,推動區委辦公室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根據有關規定和區委要求,對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日常行為制定如下規範。

  第一節 儀錶整潔 舉止端莊

  第一條 工作人員衣着要整潔得體、端莊大方,工作時間提倡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職業裝,不能穿過於生活化的服裝。

  第二條 在辦公區內,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褲、拖鞋。

  第三條 男士不準留鬍鬚和長發,女士不得濃妝艷抹。

  第四條 在辦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將腿腳搭在桌椅上;站立時不要身倚牆壁、柱子等;工作時間不得在辦公室躺卧。

  第五條 在辦公室與他人在一起及參加公務活動時,不要摳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脫鞋襪等。

  第二節 文明禮貌 優質服務

  第六條 接待來人要用文明禮貌用語,如“請”、“您好”、“請進”、“請坐”、“請用茶”、“謝謝”、“請原諒”、“對不起”、“沒關係”、“再見”、“走好”等。

  第七條 與人談話時,語言表達要得體,談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談,粗門大嗓,禁止說粗話、髒話;對別人講話不贊成時,可適當發表個人看法,不能譏笑諷刺對方。

  第八條 接聽電話時,應使用禮貌用語;通話中要態度謙和,語音適中;通話內容要簡明扼要,節省時間。

  第九條 對基層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要堅持“馬上就辦”,不推諉、不扯皮、不刁難、不貽誤;對不合理要求和一時不能辦理的,要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條 對到機關辦事的人員,要周到服務。對所辦事宜,要迅速辦理;答覆問題要全面、具體、明確,使辦事人員明確規定,熟悉程序,清楚內容。

  第三節 遵紀守法 維護公德

  第十一條 認真學習黨紀、政紀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決同以權謀私、貪污腐化、行賄受賄等腐敗現象和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

  第十三條 嚴禁到不健康的場所娛樂、消費;嚴禁購買、傳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級庸俗的書刊和音像製品;嚴禁傳看黃色信息;嚴禁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第十四條 嚴禁參加“FLG”等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嚴禁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嚴禁組織、縱容和參與集體上訪。

  第十五條 敬老愛幼,家庭和睦,建立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十六條 同事之間要真誠相待,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互相支持,團結友愛。

  第十七條 在辦公區內,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在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不得吸煙。

  第十八條 外出時,必須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規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按秩序上下,嚴禁攜帶違禁物品,要主動給老人、幼童、孕婦和傷、病、殘人員讓座;在運動、購物、餐飲、娛樂等場所,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積極維護良好秩序。

  第十九條 愛護公共財務,做到不侵佔、不損壞。當發現他人有侵害行為時,要及時制止或檢舉揭發;當公共財產遭受自然災害時,要挺身而出積極搶救。

  第二十條 遇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必須見義勇為,積極救助。

  第四節 安全管理 上崗規範

  第二十一條 對公共財務要妥善保管,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個人現金、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辦公室內。上班時間辦公室無人時必須關門上鎖;下班時必須關好、鎖好辦公室的門窗、抽屜、櫥櫃等。

  第二十二條 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時,要認真搞好來電、來文的記錄和接收;對陌生人要進行詳細詢問,遇有緊急情況要妥善處置,並迅速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 禁止在辦公室內亂拉、亂接電源線;不準私自改變房間內的線路布局;使用的電器嚴禁超負荷;下班時,必須將各類電器關閉。

  第二十四條 愛護公共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區;嚴禁在防火通道、樓道內堆放物品和焚燒廢紙、廢物。

  第二十五條 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各類車輛均應在指定地點整齊停放,並注意上鎖,以防丟失。嚴禁無證駕車、酒後開車和超速行車。

  第二十六條 自覺遵守各項保密規定,嚴守保密紀律。

  第二十七條 機關工作人員要佩帶工作證上崗,以示本人身份。證件嚴禁轉借、複製、偽造和塗改,丟失要及時補辦。

  第二十八條 到外單位辦事,要自覺遵守所到單位有關規定,需要登記或出示證件時,要主動配合。

  第二十九條 不得帶家屬子女、親朋好友到辦公室玩耍。

  第五節 保護環境 講究衛生

  第三十條 積极參加綠化、凈化、美化環境的有益活動;自覺愛護花草、樹木和各種公益設施,做到不攀折,不踐踏,不亂砍亂伐,不亂刻、亂塗、亂划。

  第三十一條 禁止隨地吐痰和便溺;不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不亂搭亂建,不亂堆垃圾,不隨意排放污物等。

  第三十二條 積极參加環境衛生掃除活動。經常清掃辦公區、宿舍區、樓道等公共場所衛生。辦公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

  第三十三條 積极參加全民健身活動,採取多種方式加強體育鍛煉。

  第三十四條 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的有關規定,辦公室、會議室、宿舍等要定期搞好消毒,經常開窗通風,減少細菌、病毒的傳播途徑。

  第三十五條 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各種疾病。如發現傳染病疫情,必須迅速報告防疫部門和醫療機構,及早隔離治療。

  第六節 外事交流 熱情友好

  第三十六條 積極學習掌握外事禮儀,自覺遵守外事活動中的有關國際慣例。

  第三十七條 積極通過各種正當、有效渠道加強同各國、各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吸引各方友人為台兒庄發展貢獻力量。

  第三十八條 在外事活動中,要儀錶整潔,舉止端莊,不卑不亢,落落大方,表現出台兒庄人的氣質和風度。

  第三十九條 在參加外事活動時,要守時守約;要站有站姿,坐有坐相;講話時,聲音要清晰,語音要適中;打招呼時,要注重禮節場所,各國、各地區的習俗及長幼、男女的差異。

  第四十條 在較正式的場合中,穿戴要整潔,顏色搭配不要過於雜亂。男士一般穿黑色或深色西服,白襯衣,並不要在西服上衣裡面加穿其他衣服;女士一般要穿過膝裙裝。

  第四十一條 接待來賓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了解來賓的姓名、成員人數、級別、習俗及來訪時間、目的、具體要求等內容,按照有關規定,擬訂周密的接待計劃,做好日程安排。

  第四十二條 安排迎送、宴請來賓,與來賓進行會見會談,舉行簽字儀式等活動,都要遵循接待慣例,禮儀周全,井然有序。

  第四十三條 加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拒腐防變,嚴守國家機密,堅決同一切侵害國家主權和利益,破壞祖國統一的行為做鬥爭。

  第四十四條本《規範》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二、區委辦公室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一)區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職責

  1、圍繞區委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

  2、協調、督促、指導全區開展調研活動。

  3、參與全區重大決策活動,做好區委和上級黨委重要決策貫徹執行中的跟蹤調查,為進一步完善和實施決策提供情況和建議。

  4、辦好《台兒庄調研》刊物,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總結推廣全區先進典型和經驗,並及時上報宣傳;辦好《領導參閱》刊物,及時搜集、整理和編髮國家在政策取向、經濟形勢和市場行情等方面的信息,各地區在重點工作方面的新做法、新經驗或新舉措,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做好市、區“四強”競賽活動協調、宣傳和督查工作,做好辦文和辦會工作,做好“四強”典型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編髮《四強簡報》。

  6、做好農工辦辦文和辦會工作,協調好領導交辦的全區農村工作的各項工作,及時向市委報道農村工作信息。

  7、組織協調好全區勞動力轉移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區委機要局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委關於密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機要局工作部署,在區委密碼工作領導小組和區委辦公室領導下,具體規劃和組織全區密碼工作,實施對全區核心密碼和普通密碼工作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2、承擔區委密碼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3、制定密碼工作計劃,建議適時召開密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密碼工作中的問題。

  4、組織管理使用密碼、密碼機,負責管理全區非機要部門使用的普通密碼。

  5、翻譯、傳輸、辦理區委、區政府及區直各部門密碼電報及內部傳真電報,指導區直各部門密碼電報管理工作。

  6、負責選調新機要人員的審查把關工作,保證機要幹部的純潔可靠。

  7、對密碼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區委密碼工作領導小組和區委辦公室領導及上級業務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區委保密辦(區政府保密局)工作職責

  1、承擔區委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黨委和政府關於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制定全區保密工作計劃。

  3、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保密檢查,督促查處失泄密事件。

  4、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保密工作的開展。

  5、負責中央和省、市、區委及上級有關文件的收發、傳閱、管理;

  6、負責區委及其辦公室各類文檔資料的立卷、歸檔、管理、借閱工作;

  7、負責區委及其辦公室印鑒管理及區直部門黨委、黨組印章的制發;

  8、負責中央、省委有關秘密級以上內部刊物、資料的征訂、傳閱、發行工作。

  9、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室工作職責

  1、負責區委辦公室的日常值班及值班安排、督促、協調工作。

  2、負責區委辦公室的公務接洽和來客接訪工作。

  3、負責區委書記、副書記、辦公室主任簽批的會議的電話通知,負責日常值班電話接轉和處理。

  4、負責協調調度和區幾大家領導區委領導公務活動。

  5、負責收發區委辦公室機關的報刊、雜誌、信函。

  6、負責區委領導批示意見的迅速傳達和及時反饋。

  7、負責協調調度區委領導有關會議活動的車輛、人員。

  8、負責區委常委會議室和區委接待室的日常管理及領導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

  9、負責做好辦公室內部各科室的協調服務工作。

  10、負責區委大事記的記錄。

  11、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科工作職責

  1、負責對區委重要決策、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負責對上級黨委和區委領導同志的批示、交辦事項進行催辦、督查以及來自各個方面對我區的重要意見、建議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3、負責區直部門和鎮(街)黨委請示、報告的辦理;

  4、辦理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對本區工作提出的批評、建議事項的督促檢查。

  5、在認為應當督查的其他問題,在報經領導批准後進行督查。

  6、負責《督查專報》、《台兒庄督查》編髮工作。

  7、指導全區黨委辦公室系統的督查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科工作職責

  1、圍繞“三個服務”,做好黨委信息的收集、整理、編報、下發工作。

  2、圍繞黨委中心工作,抓住領導同志關注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極開展信息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提供高層次信息。

  3、負責編髮《台兒庄今日信息》、《決策參考》、《台兒庄信息》、《中國共產黨台兒庄區委大事記》、《信息採用情況通報》。

  4、抓好全區黨委系統信息隊伍和網絡建設,搞好信息工作指導,不斷提高信息員素質,確保渠道暢通,傳輸及時。

  5、完成上級信息部門及區委辦公室交辦的各項工作。

  (七)文秘科工作職責

  1、負責區委及其辦公室綜合文稿、區委各有關會議領導講話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印發工作;

  2、按照領導的要求,做好區委、區委辦公室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

  3、對部門代區委、區委辦公室起草的各類報告、決定、決議、意見、通知等進行修改把關;

  4、根據領導要求,為區委及其為公室提供其他文字服務工作。

  (八)行政科工作職責

  1、負責區委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和區委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會務籌備工作;

  2、負責區委辦公用房、辦公擴通信設施等維修、管理工作;

  3、負責區委機關大院的環衛、保潔和綠化、美化工作;

  4、負責區委及其辦公室的公務接洽和對外接待工作;

  5、負責辦公室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工作;

  6、負責區委辦公室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區委口經費領撥、區委辦公室報刊征訂及辦公用品的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

  8、負責區委辦公室的人事、勞資管理和群團等工作;

  9、負責區委辦公室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三、區委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首問”負責制

  1、第一位接手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人員和第一個接待來電、來訪的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對其接處的“首問”事項必須負責到底。

  2、首問責任人對來諮詢辦事或來訪的群眾,應以熱情的態度認真接待,耐心聽取群眾的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後果,明確處理途徑。

  3、“首問”責任人對屬於本人工作範圍內的事,要按規定及時處理;一時不能辦理的或難以辦理的,必須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工作,並最遲在一周內回復辦理情況彙報;對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也要負責幫其聯繫有關責任人或有關責任部門、科室,不能問而不答,推諉扯皮。如果問題緊急重大,“首問”責任人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或辦公室領導彙報。“首問”責任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推託、敷衍。對不明身份的來訪者,要採取靈活措施,妥善處理。

  3、“首問”責任人要認真、負責、高效辦理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第一,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必須問明情況,弄通領導意圖、時限、辦理要求;如不明白或沒聽仔細的事情要立即再請示,以免出現差錯;第二,“首問”責任人對接辦事項要迅速按要求辦理,同時將辦理結果告之交辦領導。對突發性事件、重大情況等,迅速報告有關領導,待領導安排后,快速辦理,不得越職越權,擅自處理。第三,“首問”責任人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領導交辦的事項后,要及時彙報;對一些重要事項的辦理,必要時進行登記,並歸檔管理,以便事後查找。

  4、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良好工作狀態,隨時接處領導安排事項或群眾來訪,不得借故拒絕辦理或接訪。如遇參加會議或外出調查等特殊情況,須留人值班;確實不能留人值班,要請示分管領導並留下聯繫方式。

  5、所有機關工作人員要以群眾滿意為工作標準,認真執行“首問”責任制。對不履行“首問”職責,對來訪群眾敷衍塞責或態度生硬、蠻橫,經調查屬實的,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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