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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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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是社區聯合駐地單位黨組織、居民區黨組織而成立的地區性社團體。

  第二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的宗旨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以推進黨建工作社區化為目標,以駐區單位“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相互聯動,共同發展”為原則,加強社區單位黨組織、居民區黨組織的橫向聯繫,淡化行業、系統界限,營造併發揮社區黨組織和政治優勢,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社區環境,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第二章性質

  第三條加強社區內市直單位黨組織的聯繫、協調,建立有效的聯繫網絡,定期開展總結經驗、橫向交流、信息勾通等活動,探索社區黨建的新途徑,構築黨建工作社區化框架。

  第四條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不同系統、不同行業、不同隸屬關係的社區單位黨組織共同研究探索新形勢下黨建工作遇到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群策群力,互相啟發,尋找共同利益,共同目標,共商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徑。

  第五條突出社區黨建,舉辦有標誌性的社區活動,發動社區單位黨組織利用其政治優勢、行業優勢、實行資源共享,形成社區合力,共同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結合社區工作,加強黨員在社區建設與實踐中的鍛煉,充分發揮在職黨員的作用,組織社會單位開展“在職黨員責任進社區”活動,培養一批政治信念堅定,業務工作精良,工作作風過硬,密切聯繫群眾,人民群眾肯定的黨務工作骨幹,強化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和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第三章機構

  第七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會長主持日常工作。會長不在時,委託副會長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八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由北正社區黨總支、駐本社區單位黨組織領導,黨支部書記和有相應研究能的黨員代表組成。

  第九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會員及其他領導的產生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經充分醞釀協商,由選舉產生。

  第四章會員

  第十條由承認本會章程的北正社區內的省、市直單位的黨組織,自願申請,經聯席會批准,均可成為淮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團體會員,本會不吸收個人會員。

  第十一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會員應具有組織領導協調能力,有無私奉獻精神,熱愛關心聯席會工作,積极參加聯席會組織的社區黨建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的權利

  (1)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對本會的領導機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在本會有關會議上發表研究成果;

  (4)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承辦本會委託的有關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活動,調查活動,聯誼活動及其他有關事宜;

  (3)向本會反映有關信息和情況。

  第五章經費

  第十四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經費來源為:會員單位籌集等。

  第十五條北正社區黨建聯席會應堅持勵行節約、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遵守政府有關財政規章制度管理、使用資金。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修改和本會終止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通過。

  第十七條本章程經全體成員會議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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