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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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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部服務質量監督考核制度

  一、 人事培訓部根據賓館的實際管理情況,培訓工作可分為二大內容:人事培訓部負責營業部規範服務常語以及公司意識方面培訓,而各營業部門負責實際操作方面培訓。

  二、 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 培訓課時,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早退、遲到一次扣罰5分,缺席一次扣罰20分,早退一次扣罰10分,連續三次缺席作辭退處理。

  2. 有事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寫請假條在培訓課前交到培訓部處,否則,一律以遲到、缺席處理。

  3. 培訓課期間,嚴禁開小差,無理取鬧或未經許可私自離開者扣罰10-20分。

  4. 新入職員工培訓期完畢,經過培訓部理論(培訓內容)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通知部門試用,不合格者給予辭退。

  5. 培訓部在各部門檢查員工工作表現時,發現不合格者,經培訓部進行再培訓,如還是達不到要求和標準,培訓部向部門主管提出辭退建議。

  6. 對於員工在工作中,發現沒有按要求為客人提供服務,培訓部按賓館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 部門服務質量監督制度

  1. 培訓部負責賓館所有部門的服務質量監督。

  2. 培訓部不定時下各部門檢查服務質量,部門主管應積極給予配合工作。

  3. 部門應抽出專門負責服務質量管理人員配合培訓部培訓和檢查跟進工作。

  4. 部門服務質量達不到培訓要求或需要增加某方面的培訓,部門主管應通知培訓部進行培訓。

  5. 部門服務質量不合格,經培訓部再培訓,第三次培訓同一內容時,部門主管必須親自一同參加培訓。

  6. 服務要求達不到標準,如屬部門主管在具體的工作中出現督促和跟進不到位,如禮貌意識:不主動向客人,上級領導問好,培訓部根據部門存在的實際情況向總經理室彙報,給予部門主管扣罰50-100元。

  7. 培訓部培訓完畢,把所培訓的內容通知到部門,部門應根據培訓內容及時跟進和督促。

  8. 培訓部在安排部門培訓時,提前一天通知部門,部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進行培訓,應提前半天通知培訓部,便於培訓部工作安排。

  以上服務質量監督制度從3月15日起全面實行。

  

  培訓部

    2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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