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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通中小學學校常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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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通中小學學校常規管理要求 標籤:小學班主任 小學數學 小學語文 小學數學教師五項修鍊

  榆林市普通中小學學校常規管理要求

  (2013修訂討論稿)

  為了規範普通中小學學校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陝西省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意見》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榆林市實際,制訂本要求。

  一、行政管理

  第一條 依法治校。學校要依法辦學,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教書育人。尊重教師權利,加強教師管理。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獎勵與處分公平公正。開展普法教育,促進師生員工提高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

  第二條 依規管校。學校要建立體現自身特色的學校常規管理要求(章程),健全切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和職責體系,做到日常工作有章可循,所有崗位都有職責。學校要制定教職員工考核辦法,形成制度、職責、考核三位一體的學校管理機制。

  第三條 機構設置。學校要根據精簡高效和責權統一的原則設置組織機構,中小學行政組織機構一般設校長辦公室、教導處、後勤處、政教處、科研處、安保處。非行政組織機構一般設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學生會、少先隊和社團組織。規模較小的學校只設管理崗位,不設內設機構。教學點指定1名教師負責教學點工作。校級領導職數和職能機構數由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條 管理責任。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副校長協助校長分工負責部門工作,對校長負責。學校設置的機構(崗位)具體負責學校的工作計劃、實施、檢查、總結,對分管領導和校長負責。

  第五條 過程管理。學校按計劃-實施-總結的程序管理學校。制定計劃:學校要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根據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每學年開學前,要認真制定本學年學校工作計劃,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時組織教職工學習;各處(室)、科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根據學校總體計劃,制定處(室)、科組和個人工作計劃,並上報學校。實施計劃:學校工作計劃確定后,分管領導要加強指導,及時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計劃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建立學校領導值周、教師和學生幹部值日制度,檢查記錄師生出勤情況、教育教學情況、衛生安全情況等,並妥善保管過程資料。按時總結:學校各項計劃任務完成後,校長或分管領導要認真總結計劃執行的情況、取得的實效和存在的問題,每學期要總結評比一次,提出改進措施,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

  第六條 民主管理。學校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和運作機制,實行校務公開。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和監督保證作用,工會、學生會、共青團、少先隊要積極發揮自身作用。

  第七條 工作例會。校長辦公會和校委會由校長主持;班(年級)主任會議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或政教主任(教務主任)主持;教研組長會議和年級組長會議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或教科主任、教務主任主持;教代會(全體教職工會議)每年一次,由工會主席或書記主持;教職工大會和師生大會,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

  第八條 檔案管理。規模較大的學校要設有檔案室,一般學校要有專門檔案櫃。學校檔案按黨政檔案、業務檔案、財會檔案歸類。黨政檔案包括上級來文、本校發文、人事編製、合同、協議、單位代碼證、法人登記證等;業務檔案包括師生檔案、教學檔案、值周(值日)記錄、會議記錄、各種規劃(計劃)、活動記錄、檢查記錄、工作總結等;財會檔案包括資產清單、財會賬務、土地證、房產證、收費許可證等。檔案要按年度分類立卷,專人專櫃保管,檔案管理人員變動時,要辦理移交手續。

  二、教職工管理

  第九條 崗位任務。學校要根據教職工編製總額和教師員工的結構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合理設置學科教學崗位、後勤崗位和教輔人員崗位,制定上崗條件和崗位工作要求。學校要督促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按時高效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高中教師周授課量(含學科輔導)一般應達到語文、數學、英語10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12節,體育、音樂、美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和學校課程14-16節;初中教師周授課量(含學科輔導)一般應達到語文、數學、英語12節,政治、歷史、物理、化學、12-14節,地理、生物14-16節,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地方和學校課程14-16節;小學教師周授課量(含學科輔導)一般應達到語文、數學、英語10-12節,品德、科學、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地方和學校課程14-16節。學校要督促教職工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實行坐班任務制。

  第十條 師德規範。學校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開展師德教育。學校要實行師德考核評價制度,考核評價要廣泛聽取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與評優選模和晉職晉級掛鈎。

  第十一條 業務提升。學校要根據實際安排政治業務學習的形式和次數,提高教職工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素質,政治筆記、業務筆記字數每人每年分別不低於5000字。學校要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助推教師過好思想品德關、教學技能關、教材教法關、教育管理關、教育科研關。學校要設立榮譽稱號激勵教師不斷追求,引導教師不斷攀登新的高峰。

  第十二條 出勤管理。學校應建立符合教職工工作特點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紀律,落實考勤措施,教師實行“六小時彈性坐班”制,職工實行八小時坐班制。教職工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事假一月以內由校長批准,一月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校長請假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有在編不在崗的或辭職的,學校要及時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人事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學校要制定反映教職工德、能、勤、績的教師與職工分類考核體系,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表決通過。教職工考核每學期一次。健全績效評選獎勵制度和師生激勵機制。

  三、學生管理

  第十四條 學生編班。學校要均衡編班,做到生源均衡,師資均衡,嚴禁編重點班、快慢班和尖子班,因教育教學改革實驗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的,須經縣區教育局批准。學校要控制班額,原則上小學每班不得超過46人,初中每班不得超過54人,高中每班不超64人。

  第十五條 學籍管理。學校要認真執行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學生入學、轉學、借讀、休學、復學、畢業(結業)做到手續完備、登記清楚並分類歸檔。學生轉出、休學均要出具轉學證明、休學證明,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憑轉學證明接收外校(外地)學生,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按規定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學校要嚴格控制學生流失,不得強迫學習困難學生轉學、退學、棄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實行留級制度。

  第十六條 學生考勤。學校要建立學生考勤常規要求,實行每課考勤。教師上課要檢查學生出勤情況,在學生考勤冊記錄遲到和缺勤學生。科任課教師要及時了解學生遲到、曠課原因並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自習課由班主任考勤。

  第十七條 學習負擔。學校要科學安排學生的學習和活動時間。到校時間:按季制定學生到校時間。在校時間: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6小時、初中7小時、高中8小時,節假日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睡眠時間:小學生10小時以上,初中生9小時以上,高中生8小時以上。作業時間:課堂作業當堂完成;家庭書面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留,三、四年級45分鐘,五、六年級在60分鐘以內;初中家庭書面作業不超過90分鐘。活動時間:中小學學生體育活動每天不少於1小時,活動課程課時按規定開足。

  四、德育管理

  第十八條 德育實施。學校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對德育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德育工作由政教處和少隊部負責組織實施,沒有職能機構的由校長指定專人實施。

  第十九條 德育內容。學校要上好品德類課程,發揮德育主渠道作用。進行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優良傳統教育、誠信法制教育、學生守則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審美教育。開發德育校本課程,豐富德育內涵。精心設計德育一日常規、一周常規、一月常規、學期常規、學年常規。

  第二十條 德育活動。學校要舉辦豐富多彩的德育活動,開展國旗下講話、系列演講、會操比賽、百日誓師、心理輔導、名人講座、班級挑戰、每周一歌等活動。開展德育評選活動,發揮榜樣帶動作用。

  第二十一條 德育隊伍。學校要強化德育工作隊伍,落實全員育人責任,各學科教師要充分利用課程的德育因素,把德育有機地滲透到學科教學之中,充分發揮學科課程的育人功能,做到既教書又育人。學校要建立健全以學校、政教處(教導處)、團隊、思想政治(品德)教師、班主任為骨幹,全體教職工和家長共同參與的學校德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二條 德育資源。學校要與所在社區建立聯繫,聘請校外教育輔導員,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學校工作,優化育人環境。學校要與家長建立聯繫,通過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形式指導、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學校要與社會建立聯繫,打造德育基地,開展主題教育。

  五、教學管理

  第二十三條 課程設置。學校要嚴格按照省市規定,開齊開足國家課程,開好地方課程;結合學校及學生實際創造性地開設校本課程,確保國家、地方、校本三級課程協調實施。普通高中學校課程設置按《陝西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管理指導意見》執行,義務教育學校課程設置按《榆林市義務教育學校課程設置與課時計劃》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科教學。學校要按照學科《課程標準》組織教學,認真落實《榆林市義務教育學校常規教學要求》和《榆林市高中學校常規教學要求》。

  第二十五條 體育藝術。學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推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堅持上好“兩課”(體育課、健康教育課),做好“兩操”(課間操、眼保健操),開展好“兩活動”(課外活動、體育活動),認真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做好數據統計、分析、上報、存檔等工作,指導學生進行體育鍛煉,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含體育課);根據學校實際,每年舉辦一次全校運動會。學校要開足藝術課時,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活動,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提高學生藝術素養,每年舉辦一次學校藝術節。

  第二十六條 學科活動。開展學科課外活動要做到“五落實”,即計劃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場地落實。各學科教師要善於發現學生的愛好和特長,利用課外活動時間加強指導,使學生的個性得到張揚,特長得到發展,能力得到培養。各科任教師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按課程要求組織課外活動並認真作好記錄。

  第二十七條 教學表冊。學校要制定有關教學管理表冊,包括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學期活動安排表、教職工工作安排表、學校領導分管工作安排表、周工作安排表、學科自習輔導安排表和各種日誌等。

  第二十八條 課堂時長。小學課堂40分鐘,中學課堂40分鐘或45分鐘。學校要嚴格要求教師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

  第二十九條 教學檢查。學校要定期檢查教學工作,對教師的教學設計、課堂教學、作業布置與批改、教學輔導、學生學業評價等教學環節進行檢查評估,每學期不少於兩次。檢查要有記載、有分析、有小結、有指導意見、有結果反饋。檢查結果納入工作部門和教師考核,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督查。

  第三十條 開學放假。學校要按時開學、放假,不得隨意停課、放假、調整假日。確需停課、調整假日時,須經縣區教育局批准。

  六、科研管理

  第三十一條 教學研究。教學管理幹部和任課教師要積极參加聽課、評課活動,聽課人要做好聽評課準備,遵守聽課禮儀,做好聽課記錄,認真參加評課。教務處(教科室)根據學校工作需要,隨時安排推門聽課和上公開課任務。學校要豐富教研形式,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第三十二條 課題研究。學校要建立健全課題研究機構、制度、職責。課題研究要科學規範,注重過程,講究實效。學校要結合學校和教師實際,積極申報各級課題,城區學校做到每校至少有一個市級及以上課題;農村中學、中心小學做到每校至少有一個區級以上課題。學校要開展校本微型課題研究,將教師教學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提煉分解成周期短、難度低、價值高的微型課題進行研究,實現微型課題短、平、快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十三條 校本教研。學校要加強崗位練兵,按照“一功五化”研修菜單,即錘鍊教學底功、轉化教學理念、內化課標教材、優化教學過程、強化教學管理、深化校本教研,組織教師開展豐富多彩的研修活動。校際要組織聯片研修活動,做到時間、地點、內容、人員四落實,並及時評估活動效果。

  第三十四條 學術交流。教師要勇於實踐,勤於總結,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不少於一篇。學校要為教師學術交流搭建平台,積極組織學術交流活動,對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制度。學校要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工作責任。根據國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規章和文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職責。學校要與安全責任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三十六條 安全教育。學校要上好學期安全第一課,培養師生的安全意識。經常對師生進行防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輻射、防污染、防交通事故、防地質災害、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等教育。

  第三十七條 安全預案。學校要根據實際,制定各種安全應急預案,及時完善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定期組織師生演練,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經批准后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帶隊監護,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三十八條 安全治理。學校要加強校內安全治理,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及在校門周圍聚集閑逛,嚴禁在校園內和校門口擺攤設點,嚴禁在校園內打場、堆物、取土、採石、燃放鞭炮和放養家禽牲畜,嚴禁在校內從事有毒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嚴禁在校園內建造祠堂、廟宇、墳塋及從事其它封建迷信活動。學校要會同公安、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禁止在校園門口30米以內擺攤設點,禁止在校園周邊200米以內開辦電子遊戲廳、錄像廳、歌舞廳、網吧、檯球室、棋牌室等娛樂場所,或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環境的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院等;不允許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搭構建築物,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築物影響學校教室的採光、通風。學校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使用校車須有完備的法定手續,制定並嚴格執行校車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 安全排查。學校要加強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校舍、設備設施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每次檢查均應有記錄,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隱患處置完畢要對應做好記錄。

  第四十條 事故報告。學校發生重大事故,要第一時間向教育局、醫療部門、公安機關報告。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保護現場。

  第四十一條 衛生保健。學校要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完善衛生設備設施。學校要開好健康教育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心理健康指導,保障學生心理健康。有食堂、小賣鋪、飲食店的學校,要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辦有衛生許可證,設立食品衛生監督員,每天供應給學生的食物都要進行嚴格的衛生檢查。學校食堂要做到分區明確,防蠅、防鼠、防塵設施齊全,把好採購關、清洗關、製作關。食堂工人要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和健康證方能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檢。要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檢,對殘疾體弱和患有疾病的學生應提醒其監護人加強醫治。積極做好常見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八、校園管理

  第四十二條 校園設施。校園建設必須做好整體規劃,布局合理,各種設施的配置要簡樸、實用、美觀、引人向上;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分區明確、聯繫方便、互不干擾。校內主要通道要平整、開闊、硬化。學校建築要安全、適用、經濟、美觀,並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做到牆壁潔白、地面平整、屋面不漏、門窗完好、排水暢通。學校的設施、設備齊全完備,符合有關規定,能滿足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開展的需要。設施管理維護制度健全,職責明確。

  第四十三條 校園綠化。要按照學校總體規劃綠化校園,圍牆透綠,室內室外並舉,不斷提高綠化覆蓋率。校園綠化要平衡協調、錯落有致。要落實專職或兼職護理人員,努力創建樹常綠、花常開的四季校園。

  第四十四條 校園美化。圍牆要完整,校門要端莊,校牌要得體。根據校園的特點、學校的辦學理念、學校的傳統和學校的精神,精心設計校園景點(包括假山、花園、花帶、花圃、亭台、塑像、文化廣場、宣傳長廊等),提高環境育人功能。

  第四十五條 校園凈化。教學、辦公用房保持整潔乾淨。教室採光照明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通風良好,課桌椅整齊規範,物體安放有序。辦公室內物品擺設整齊。學生宿舍地面清潔、內務整齊、門窗完整、床架牢固、安全。建立學校衛生清潔制度,校園、教室、學生宿舍要堅持每天打掃,公共地區有相應的分班、分區保潔措施,消除臟、亂、差和衛生死角。師生不得亂丟果皮、紙屑、垃圾,不亂畫牆壁,不隨地吐痰,不在門口過道堆放雜物。每學期開學前、洪災后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應對校園校舍進行全面清理和消毒。

  第四十六條 校園文化。學校要根據實際,精心設計體現學校特色和辦學理念的校訓、校風、校歌、校徽和教風、學風。精心打造教室文化、宿舍文化、處室文化、櫥窗文化,辦好廣播、板報、櫥窗、文化走廊,加大宣傳力度,定期更新內容。師生講普通話,使用文明用語。校園用字規範,書寫工整。

  九、後勤管理

  第四十七條 財務管理。學校要要根據有關財務規定,科學、準確地編製學校經費支出預算方案,經教代會審議,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執行。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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