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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護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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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護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分級護理制度(一)

  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確定並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並根據患者的情況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標記:一級護理為紅色、二級護理為綠色、三級護理可不設標記)

  (1)特級護理

  1)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特級護理:

  ① 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② 重症監護患者;

  ③ 各種複雜或者大手術后的患者;

  ④ 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⑤ 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並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

  ⑥ 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並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征的患者;

  ⑦ 其他有生命危險,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征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

  ② 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③ 根據醫囑,準確測量出入量;

  ④ 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⑤ 保持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

  ⑥ 實施床旁交接班。

  (2)一級護理

  1) 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一級護理:

  ① 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症患者;

  ② 手術后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卧床的患者;

  ③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④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 每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 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③ 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④ 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3)二級護理

  1)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二級護理:

  ① 病情穩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 每2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 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③ 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④ 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4)三級護理

  1)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三級護理:

  ①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② 生活完全自理且處於康復期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 每3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 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③ 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④ 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分級護理制度(二)

  1、病情依據,合格率達到85%.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的病人。

  (2)各種複雜和新開展的大手術的病人。

  (3)各種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的病人。

  2、護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搶救室或重病室,設專人護理或責任護士 ,做好心理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和生命體征,根據病情需要定時測T、P、R、BP.(2)對病人做到七知道(床號、姓名、診斷、治療、病情、護理、飲食)認真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工作,嚴防併發症,確保安全。

  (3)設特殊護理記錄單,準確記錄液體出入量,注意保持水、電解質平衡(根據病情)。

  (4)備齊搶救藥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保持性能完好。搶救室整潔、安靜、工作有序隨時配合醫生搶救。

  (5)做好搶救室清潔消毒工作,防感染。

  (6)準確執行醫囑,認真完成各項搶救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制定護理計劃,並根據病人病情變化,提出護理問題和措施,做出效果評價。

  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合格率達到85%

  (1)病重、病危、心、肝、腎功能極度衰竭,需嚴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大手術、內出血、高燒、昏迷、休克或外傷。

  (3)癱瘓、驚厥、子癇、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產兒。

  2、護理要求:

  (1)嚴格卧床休息,做到七知道,解決生活上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周密細緻的心理護理。

  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病人一次,定時測量T、P、R、BP,觀察用藥后反應及效果並記錄。

  (3)二十四小時內製定護理計劃,做好各種記錄。

  (4)做好室內清潔消毒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整潔衛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加強基礎護理(口腔、褥瘡等),無護理併發症等發生。

  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癥狀消失,大手術后病情穩定、骨牽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后,輕型先兆子癇。

  2、護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據病人情況,可床上坐起活動。

  (2)每1-2小時巡視病人一次,觀察病情、特殊治療和用藥后反應及效果。

  (3)做好基礎護理,防止併發症。

  (4)給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顧,做到送水、送飯、送葯、送便器到床邊。

  (5)注意營養調節,保證足夠的熱量,有利於疾病的恢復。

  三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輕症、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

  (2)各種疾病恢復期,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護理要求:

  (1)每日測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狀況。

  (2)督促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病人飲食,每日巡視兩次。

  (3)進行衛生宣傳教育,產婦可進行婦幼衛生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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