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規章制度 > 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查對制度

  ①醫囑查對制度

  (1)醫囑應做到班班查對、每日總對,包括醫囑單、執行卡、各種標識(飲食、護理級別、過敏、隔離等),設總查對登記本。單線班處理的醫囑,由下一班負責查對。

  (2)各項醫囑處理后,應核對並簽名。

  (3)臨時執行的醫囑,需經第二人查對無誤後方可執行,記錄執行時間,執行者簽名。

  (4)搶救患者時醫師下達的口頭醫囑,執行者須大聲複述一遍,經醫師核實無誤後方可執行;搶救完畢,醫師補開醫囑並簽名;安瓿留於搶救后再次核對。

  (5)對有疑問的醫囑須經核實后,方可執行。

  ②發葯、注射、輸液查對制度

  (1)發葯、注射、輸液等必須嚴格執行“三查八對一注意”。

  三查:備葯時與備葯后查,發葯、注射、處置前查,發葯、注射、處置后查。

  八對: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藥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藥后的反應。

  (2)備葯時要檢查藥品是否在有效期內、標籤是否清晰;水劑、片劑有無變質;安瓿、注射液瓶有無裂痕;密封鋁蓋有無鬆動;輸液瓶(袋)有無漏水;藥液有無渾濁和絮狀物等。任意一項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備葯后必須經第二人核對,方可執行。

  (4)醫學專用藥使用后須保留空安瓿備查,同時在毒、麻藥品管理記錄本上登記並簽名。

  (5)使用多種藥物時,要注意有無配伍禁忌。

  (6)發葯、注射、輸液時,患者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核查,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7)輸液瓶加藥后要在標籤上註明床號、姓名、主要藥名、劑量,並留下空安瓿,經另一人核對後方可使用。

  ③輸血查對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對制度

  1)認真核對交叉配血單,患者血型化驗單上的床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

  2)抽血時要有2名護士(一名護士值班時,由值班醫師協助)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

  3)抽血(交叉)前須在盛裝血標本的試管上貼好寫有病區(科室)、床號、住院號、患者姓名等的條形碼,條形碼字跡必須清晰無誤。

  4)抽血時對化驗單與患者身份有疑問時,應與主管醫師重新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如發現錯誤,應重新填寫化驗單和條形碼,切勿在錯誤化驗單和錯誤條形碼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對制度 取血時,認真核對血袋上的姓名、性別、編號、輸血數量、血型等是否與交叉配血報告單相符,確保準確無誤。檢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觀,符合規範要求。

  (3)輸血過程查對制度

  1)輸血前患者查對:須由2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上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量;核對供血者的姓名、編號、血型;核對供血者與患者的交叉相容試驗結果;核對血袋上標籤的姓名、編號、血型與交叉配血報告單上是否相符。查實相符後進行下一步程序。

  2)輸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對:檢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無外滲,血液外觀質量,確認未過期、無溶血、無凝血、無變質後方可使用。檢查所用的輸血器及針頭是否在有效期內。

  3)輸血時查對:須由兩名醫護人員(攜帶病歷及交叉配血單)到患者床旁核對床號,詢問患者姓名,查看床頭卡,詢問血型,確認受血者後方可輸血。

  4)輸血后查對:完成輸血操作后,再次核對醫囑,患者床號、姓名、血型、配血報告單,血袋標籤的血型、編號、供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確認無誤后簽名。將交叉配血報告單粘貼在病歷中,將血袋冷藏保存24小時備查。

  ④無菌物品查對制度

  (1)使用滅菌物品和一次性無菌物品前,應檢查包裝和容器是否嚴密、乾燥、清潔,檢查滅菌日期、有效期、滅菌效果指示標識是否符合要求。若發現物品過期、包裝破損、不潔、潮濕、未達滅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啟用的滅菌物品,應核查開啟時間、物品質量、 包裝是否嚴密、有無污染。

  (3)消毒供應中心發放一次性無菌物品的記錄應具有可追溯性。記錄內容包括物品出庫日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生產批號、滅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4)科室指定專人負責無菌物品的領取、保管。定期清點,分類保管,及時檢查。確保產品外包裝嚴密、清潔,無菌物品無潮濕、霉變、過期。

  ⑤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1)患者接入手術室前手術室接患者人員與病區當班護士核查患者科室、床號、住院號、姓名、性別、診斷、手術名稱與手術部位、配血報告、術前用藥、藥物過敏試驗結果、影像學資料等,手術患者均應佩戴身份識別標識(腕帶),不能將貴重物品(如手機、戒指、項鏈、耳環)、假牙等帶人手術室。

  (2)患者進入手術室后必須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醫學專用醫師和手術室護士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分別在醫學專用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並簽名。由醫學專用醫師主持並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無醫學專用醫師參加的手術由手術醫師主持並填寫表格。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前,參加手術的手術醫師、醫學專用醫師、巡迴和/或洗手護士應全部到位,每一步核查無誤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核查表。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如下:

  1)醫學專用實施前:按“手術安全核查表”的內容,三方共同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術部位與標識、醫學專用安全檢查、皮膚是否完整、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情況、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此次核查由醫學專用醫師主持,醫學專用醫師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三方簽名。

  2)手術開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識,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護士執行並向手術醫師和醫學專用醫師報告。此次核查由主刀醫師主持,三方簽名。

  3)患者離開手術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此次核查由巡迴護士主持,三方簽名。

  (3)術中用藥的核查 由手術醫師或醫學專用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並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負責核查。

  (4)凡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手術前、關閉體腔前後查對紗墊、紗布、縫針、器械等數目是否與術前相符。

  (5)手術取下的標本,由洗手護士與手術醫師核對后,由手術醫師填寫病理檢驗單送檢,並進行登記與交接。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遵照醫院規定的上班時數與護士長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減少或變動值班時間。

  2)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醫囑和患者病情需要對患者進行治療和護理。必須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做到“四輕” (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輕), “十不”(不擅自離崗外出、不違反護士儀錶規範、不帶私人用物人公共場所、不在工作區吃東西、不接待私人會客和打私人電話、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閑聊、不與患者及探陪人員爭吵、不接受患者禮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3)勤加巡視,了解病區動態,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與心理狀態,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完成。

  4)建立科室護理交班志和科室用物交接記錄本。護理交班志內容包括:病室工作動態(包括患者總數、入院數、出院數、手術人數、危重患者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人數等),患者病情變化及處理結果等。凡另有護理記錄的病例,護理交班志上只填寫索引。用物交接記錄本需記錄器械、儀器、特殊藥品、常用物品的數量與狀態等。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您正在瀏覽: 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網友評論
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