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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課堂行為規範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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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課堂行為規範教育教學 標籤:語文教學 高效課堂 給教師的建議 實習教師 教師法

  教師課堂行為規範教育教學

  1、預備鈴響後,授課教師應及時站在教室門口,目視同學做好上課準備,學生必須迅速、安靜地進入教室就座,一次性地將課堂所需用品整齊地放在課桌上。

  2、上課鈴響後,伴隨老師進入課堂,學生起立(班長喊口令),待老師還禮後方可坐下。若老師遲到,須向學生說明原因。

  3、課堂教學中,教師、學生一律使用普通話,聲音清晰、語速適中。板書設計合理,字體美觀大方。教師在課堂中要採用啟髮式教學,積極組織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教師對學生的評價應以正面鼓勵為主,要尊重教育對象的個性差異。

  4、教師上課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教師要準時下課,下課前應對學生課後的作業、複習與訓練作具體布置。教師上課時不能無故離開課堂,更不得接聽電話,上課時,若有教師、學生手機鳴叫,一律視為教學事故。

  5、教師要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深化學生的學習行為。課堂中要體現師生互動,留給學生反思空間,避免“滿堂灌”,課後作業要形式多樣,避免機械化、重複性作業。

  6、課堂上,教師、學生均須衣着整潔、樸素大方(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教師要站着上課。

  7、課堂上,教師要有強烈的組織教學意識。凡是要求學生舉手發言的,教師要舉手示意,要求學生集體回答的,用話語告明,在辯論課或學生演課本劇等過程中,要指導學生控制音量,以不影響其它班級授課為原則。組織教學用語要簡明。

  8、下課時,學生應起立,待老師還過禮離開后,方可離開教師。下課後,教師應及時在班級簿上填寫教學內容。

  9、眼睛保健操音樂鈴響時,上課老師應立即停止講課,負責督促巡視做操,禁止教師擅自關掉音樂,繼續講課。待做操完畢后,應督促學生及時離開教室做課間操。

  10、教師因故不能上課(包括晚課及周六、假期補課)時,應提前將課換好或找人代課,並提前通知教務處、班主任及學生做準備。調課的第一順序是換課,即與教該班的其它科教師換課;第二順序是代課,即找同年級、同學科教師代課。嚴禁找非同學科並不教該班的教師看學生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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