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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愛人

手機:M版  分類:情感故事  編輯:得得9

  馮玲是一個離婚女人,雖然在單位下崗了,但自己有着一份不錯的經營書籍的生意。自己帶着十五歲的兒子,過着不錯的日子。可是平靜的日子中,卻遭遇了一場不應該發生的感情。讓她在十年的感情糾纏中,感到身心疲憊。

  在她剛離婚不久,心情正處於低谷的馮玲,每天接送着五歲的兒子,獨來獨往。能幹的她,雖然自己帶著兒子,卻沒有因為一個單身女人的原因而影響正常的工作。馮玲在工作中,與單位的陳玉強接觸相對要多一些。一個是核算員,一個是車隊隊長。久而久之,陳玉強的無聲關懷,使馮玲非常感激他對自己的幫助。馮玲知道,他有妻子和女兒,有個不錯的家庭。所以,在與陳玉強的接觸中,非常注意影響,也注意自己的形象,儘管陳玉強有時對她的幫助相對多了一點,馮玲只是把他當做大哥一樣對待。但馮玲心裡明白陳玉強的心,考慮到自己已經是婚姻的失敗者,不能再因為自己的存在而影響到他人。所以,一直與陳玉強保持着一定的距離。同事也都知道陳玉強是個特別好的老實人,不會對任何女人有非分之想的,只認為陳玉強是在幫助困難中的馮玲。

  天老爺也會欺負人,就在馮玲的孩子上小學的時候,單位裁員,馮玲下崗了。一陣苦悶之後,馮玲在書籍批發市場租了個攤位,開始做起了賣書的生意。人生是要經受各種考驗的,馮玲在那幾年可以說渡過了不容易的一天又一天。屋漏偏逢連陰雨,行船偏遇頂頭風。在書攤開業二個月的時候,一場大火把整個書城化為灰燼。這時,馮玲不知自己將何去何從?這時,很少言語的陳玉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借給她一千元錢,並說:“這錢是給你的,我也沒有太多。重打鑼鼓另開張吧!”

  馮玲接過錢,含着感激的熱淚向陳玉強深深地鞠了個躬說:“陳哥,這個錢我會還你的,一定。”

  就這樣,在馮玲困難的時候,接受了唯一的一個朋友的饋贈。又把自己的一些積蓄拿了出來,待書城重新開業后,馮玲第一個進入了比原來要好上幾倍的屬於自己的書屋。由於馮玲懂得經營之道,在重新幹起來之後,生意逐漸紅火起來,與附近的學校也有了掛勾。在所有的書城裡,誰的銷售額也不如馮玲。生意的紅火讓馮玲憂鬱的臉上有了微笑,在這時,她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此時,她把準備好的一千元錢還給陳玉強。可是,陳玉強說什麼也不要。沒辦法的情況下,馮玲為還沒有手機的陳玉強花1500元買了一部手機。可誰料到,這部手機卻惹了禍。

  陳玉強的妻子不知道丈夫把錢借給馮玲的事情,一看到手機后,在對丈夫的再三審問下,陳玉強不得不說了實話。他的妻子為此大吵大鬧,鬧到了單位,也鬧到了馮玲的書屋。最後在單位同事和領導的勸說下,才終止了不應該的吵鬧。但從此後,陳玉強的兜可真的比臉都乾淨了。手機也被妻子拿了去,只要一有電話,妻子就會接,之後在陳玉強回家的時候,再三審查。陳玉強妻子的這一鬧,沒有太好的效果,反而使陳玉強對馮玲的進攻速度更快了。同時,馮玲在離婚三年後,對陳玉強也有了一定的好感。畢竟相互比較了解,至少他不是壞人,不像現在的男人那樣花梢,也許是沒有錢的緣故吧!慢慢的對陳玉強也開始有了幾天不見就想的感覺。

  在一次,馮玲請陳玉強吃飯的時候,他說:“說實話,我現在下班不願意回家,但她有病,女兒上學,為了盡義務沒辦法,現在她的病狀讓我都無法做男人了。你如果願意的話,可以讓我去你家嗎?”

  馮玲的臉一下子紅了,驚慌地說:“不不不,你不應該這樣做。你應該照顧好生病的妻子與上學的女兒。”

  陳玉強握住馮玲的手說:“你離婚三年了,我知道你很難。你放心,我會照顧好她們的,我會對她們盡義務的。我知道你苦,你接納我吧!好嗎?

  馮玲只感覺到雙手冰一樣的涼,也不知怎麼,那晚他們喝了許多酒。由於酒精的麻醉,他們最終還是沒有戰勝慾火中燒,兩個人的最後一道防線被慾望的洪水衝破了。乾柴烈火,把兩個人燃燒到了頂點。

  有了第一次,他們便很難在停止下來,但他們有一個協議就是不影響陳玉強的家庭。以後,馮玲再有什麼生意上的事情,也會讓陳玉強幫助辦理,並還會給陳玉強在經濟上不小的幫助。可就在他們彼此和諧的渡過這平靜的日子的時候,一件意外事情的發生,讓馮玲驚慌失措。

  生意日見紅火的馮玲,已由一個零售書屋擴展成四家批發兼零售的書店了。自己已經不站櫃檯了,雇了十多個員工。因此,有些時候自然會與更大的批發商有些交往與聯繫。有時候請關係戶吃飯或者有什麼應酬,這讓陳玉強有些吃不消。他擔心馮玲會與那些生意人有什麼關係或者是有染指,把馮玲想的有些齷齪。馮玲為此與他有過爭吵,但一想,他是老實人,也是為自己好,也就不再與他計較。

  一次,馮玲請哈爾濱的一個批發商去酒店。馮玲在去之前對陳玉強說:“老沈(哈爾濱的批發商)這次來,會給我一筆不小的生意。除了他還有市文化局的一個處長,吃完飯後,你把單買了。”買單的錢事先馮玲已經給陳玉強了。陳玉強聽話地答應着,但心裡卻在敲着不情願的鼓。

  在席中,老沈說了句:“馮玲的生意越來越大了,做為女人能在不太長的時間裡做到這個程度,不容易,佩服!”

  馮玲謙虛地說:“哪裡啊,還不是大家的幫助與捧場。”此時的陳玉強坐在那裡一聲不吭,而且總在用眼睛斜視着老沈。

  也許是老沈的酒有點過量了,在酒桌上半開玩笑地說:“來,我與女強人單獨喝一杯,陳先生沒有意見吧?”

  陳玉強站起來勉強笑着說:“她不勝酒力,來吧,我陪你。我們連干三杯,用我們的話叫連中三元啊!”老沈礙不過面子,連幹了三杯,最後讓兩個人架出去的。因為這件事,馮玲這筆能掙三萬元的生意因陳玉強的三杯酒而告吹了。為此,馮玲與陳玉強也大幹了一仗。這時馮玲才想到,陳玉強不適合自己。從此以後,生意上的事情,馮玲再也不讓陳玉強過問了,也漸漸的疏遠他了。可是陳玉強卻窮追不捨,讓馮玲感覺有些苦惱。想與陳玉強有個交待,可是接着就出現了一些事情。

  陳玉強的女兒上大學了,由於家裡沒有學費,馮玲為他墊付了一萬五千元的學費。並說:“先讓孩子上學再說,還錢的事情不要着急。”陳玉強感激不盡。不久,陳玉強的妻子病逝,在馮玲幫助處理完喪事後,為了讓陳玉強能儘快在苦悶中脫離出來,馮玲開始盡着當妻子的義務,雖然他們沒有領取紅色的“結婚證”。

  生活在一起后,馮玲越來越感覺到陳玉強知識的匱乏。好多事例讓馮玲愈加感覺兩個人不能長久的生活在一起,因為彼此不合適,彼此間有一條很難逾越的鴻溝。例如,到銀行取款,陳玉強可以拿着建行的卡或者存摺去工商行提款。誰都知道,現在是可以異地同行交換,可異行交換提取現金,現在還沒有,至少他們所在的城市暫時沒有啊!這些事情的發生,陳玉強自己卻不以為然,卻讓馮玲哭笑不得。隨着時間的推移,馮玲開始對陳玉強講他們自己的事情了。

  在一個茶樓里,馮玲對陳玉強說:“我們從相好到現在已經有快十年的時間了,我非常感謝你對我的關心和照顧,但我們都不是孩子,事實告訴我們,你我在一起並不合適。我們分手吧!”

  陳玉強有些為難的說:“馮玲,我真的非常喜歡你,有時候做的事情可能讓你不滿意,但我是為了你好。你真的非常喜歡你,你不知道嗎?”

  馮玲說:“我知道,但兩個人的感情交織,只有喜歡是不行的。我們不是小孩子,我們已經過了十八歲的青蘋果的懵懂年齡,還是現實一些吧!我希望你以後能找到一個屬於和適合你的妻子。”

  這次談話后,馮玲與陳玉強結束了將近十年的沒有“結婚證”的“夫妻”關係。這十年給馮玲最深的感觸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只有愛與喜歡是不夠的,更多的是對兩個人要合適。馮玲知道,就是在他們分手后的現在,自己有事的話,打一個電話,陳玉強會放下手中的任何事情,到她這裡來,而且會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他們的故事,讓我想到了電視連續劇《大明宮詞》。劇中的太平公主與武攸嗣就是一個例子,誰能說武攸嗣對太平不好嗎?不能。最後武攸嗣為太平而死,用死證明了自己對太平的愛。但這樣的愛並不能給太平帶來幸福,相反讓她更感覺內疚與痛苦。所以我感覺,愛情和生活還是要合適。正如那句話所說:“婚姻的合適與否,就如腳上的鞋子一樣,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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