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散文 > 散文欣賞 > 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手機:M版  分類:散文欣賞  編輯:小景

  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懷孕5個月的黨娟被病人家屬毆打事件,令人氣憤!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應引起全體護士共鳴,應引起廣大民眾的憤慨,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

  一、如何看待被打事件

  護士被打事件不是一例兩例了,可以說是常見了。為什麼這樣的惡性事件不能遏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公民素質差,動不動就是罵人打人,甚至殺人!公民素質差體現在自私自利的思想嚴重,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他人的死活。患兒家屬對小兒嬌生慣養,把他們當小皇帝或公主看待,不管孩子受什麼委屈,一味怪對方不是,缺少最起碼的互相理解和尊重,這樣的人不管到哪裡都會滋生矛盾,害人害己!二是醫患關係惡化,病人對醫務人員的信任度降低。由於以葯養醫的局面沒有得到徹底改變,病人入院醫治各種費用高,認為醫院是不好講價錢的,是要錢不要臉的。所有的費用都是醫生開出來的,病人當著醫生的面不敢發牢騷,就把怨氣發到打針的護士身上。三是護士待遇低,病人及家屬不尊重護士。護士是女人,是溫柔的小兔,只要有蘿蔔白菜吃,不餓肚子,就會活蹦亂跳,就會扎紮實實做護理工作。欺軟怕惡的社會習性在哪裡都一樣,因此,護士挨打受害的機會很難躲過。四是護士本身素質欠缺,服務態度需要改善,操作水平需要提高。素質欠缺與護士編製不夠,經常輪換科室,新護士缺乏工作經驗有關。五是政府及單位領導不重視護士及護理工作。按《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懷孕5個月的護士,應該給予適當照顧,不用去做蹲着身子或彎腰勞動的工作了。由於護士缺編,護理工作繁重,不管是懷孕護士,還是有病的護士,都在臨床與其他護士一樣運轉!

  幸虧黨娟母子平安,否則,事件更嚴重,更難處理!

  二、實例分析——是什麼激化了護患矛盾

  身在臨床工作的護士,都會看到和聽到這些類似的事件。我院曾經有一名急診科護士被病人家屬打罵,受傷住院。原因是病人拿着在藥店買的葯要護士幫忙輸液,護士不答應,並與病人家屬爭執。家屬說護士就是打針的,我給注射費就行了。護士說,不是我院醫生開的葯,我就是不跟你打。萬一打出問題來了,我負責不起。結果,病人家屬把護士的頭、手、腳弄傷了,還打電話到院長那裡,說我們護士態度不好。事後,護士喊來自己的老公和弟弟講理,病人家屬還是認為護士不對,說護士沒有講清楚理由,硬是不肯跟他打針。處理結果是護士住院一周,當工傷報銷醫藥費,並且把護士調換了崗位。

  我記得剛參加工作幾年時,有一次在門診注射室上班,病人排着好長的隊伍,一個個把葯給我,我按先後秩序給病人打肌注、輸液。忽然,一個男的不問青紅皂白,給我拍了一巴掌。我問他,為什麼打我?他說,你磨磨蹭蹭的,挨到什麼時候給我打針?我想哭,可是當著十幾個病人的面,我能哭嗎?注射室只有我一個人上班,再不加油做,可能還會挨罵、挨打。我只好說,等打完這個病人的針,我就給你打。旁邊的病人看到此情此景,非常理解,都說你先給他打吧。結果,他不好意思了,說對不起,我剛才……僅此一次挨打,讓我懂得,人心都是相通的,你謙讓了,對方不會再攻擊。當然,對蠻不講理的人而言,只有拿出法律武器,針鋒相對,嚴厲懲處不正之風!

  那麼,是什麼激化了護患矛盾?是錢,是體制!病人得病本來就是不幸了,辛辛苦苦賺來的錢,一住院就沒有了。雖然有農保醫保,但是昂貴的醫藥費總是病人的心患!護士沒有給病人開藥,但是要輸醫囑、要拿葯配藥,給病人打針發葯,每天的一日清單總有病人及家屬不相信。“我才打幾瓶葯,就用了五六百元,不對,你們得跟我講清楚。”告訴病人及家屬超支了,他們不相信超支,罵護士只會喊他們交錢……每天面對愁眉苦臉的病人為錢發獃,我在想:不管是誰得病,不要花錢該多好啊!可以省去不少矛盾,醫患關係和諧,醫學技術發展。現在大大小小的醫院制定目標,都是一年內收入多少萬元——門診醫生看多少病人,開出多少處方及檢查藥費;住院科室每月的收入又是多少萬……細算在每個醫生護士身上,得多少獎金。醫院經濟效益——職工工資獎金連在一起,圍着錢轉的日子會好過嗎?改革應以滿足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目的,不能富了少數人,窮了一大片!

  三、如何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一個人變聰明了,拿什麼來檢驗?不再重複犯錯誤,不再停留在原地踏步!因此,由許多人組成的集體或單位,要想避免不應該發生的事件發生,必須痛定思痛,集思廣益,調動大家一起討論,把好的建議應用到實踐中去,而不是說歸說,做歸做。即發生事件的單位,上至主管部門領導,下至普通護士,要結合自己及實際情況找原因,想辦法,提高溝通技巧和技術水平。給患兒打針,事先要和患兒的家屬交流。一方面可以消除雙方之間的陌生感或誤會,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對方的心態及性格,給自己樹立信心。沒把握的情況下,盡量讓同事來做。一旦發現情況不妙,要主動道歉,以求病人及家屬理解合作。對容易出現類似情況的科室,要安排保衛在旁,給護士心理安慰,給病人家屬威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使事件的影響減輕或消除。

  四、應採取哪些措施保護護士

  加強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學會保護自己。面對刁難病人及家屬,主動請人幫助穿刺小兒靜脈。護士長應關心體貼懷孕護士,發現可疑情況,要主動出面調解或制止。重視護士及護理工作,滿足編製需要,提高護士待遇。對護士的“四期”(月經期、懷孕期、產假期、更年期)給予適當照顧。加強社會學、心理學、關係學等方面知識的培訓,加強護理理論及技能的培訓,使護士懂得愛護自己、關心他人、熱愛工作、處理困境,適應各種環境。

  (此文刊發在《現代護理報》2011年9月3日“心靈驛站”版)

您正在瀏覽: 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網友評論
維護護士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