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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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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外出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經驗材料 標籤:黨務工作 外出學習 工作經驗

  近幾年來,*市*縣委、縣政府把組織和引導勞務輸出作為發展農村經濟致富農民的一項重要舉措,*縣婦聯圍繞縣委、縣政府這一中心,廣泛宣傳發動,收集提供信息,尋找婦女就業渠道,為實現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總體現狀

  *縣是勞務大縣,勞務收入占農民人均收入的比重已連續三年超過50,本縣現有農村勞動力32萬人,外出打的達20萬人之多,而婦女就佔有一半以上,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隨着進城務工人數的年年增加,勞務人員被侵權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且,大多數外出務工人員把孩子留在家裡,由此,產生了一大批“留守兒童”,也產生了比如親情缺失、自控能力差、價值觀念扭曲、心理問題較為嚴重等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針對以上情況,縣婦聯依託法律援助站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措並舉、積極協調,充分發揮婦聯職能,切實為外出務工的婦女和“留守兒童”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

  二、具體做法

  (一)加強機制建設,構建社會化維權格局

  1999年,*縣婦聯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的基礎上,又積極探索維權工作新路子,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制度;首先制定法律援助接待日制度;定為每周四上午為援助站外接待日,接待法律援助來訪者接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當事人特別是婦女群眾和有關法律諮詢的申請援助。二是開通法律援助熱線電話,為受援婦女提供有關法律諮詢。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民政、信訪等單位參加,政法委、婦聯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集中典型侵權案件,調研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形成統一協調、各方參與、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維權工作格局,擴大了婦聯維權工作的領域。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婦女維權良好氛圍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要依據法律武器,才能把維權落到實處,而婦聯則是提高婦女自身素質,喚醒女性維權意識的重要力量。*縣婦聯主要開展以下宣教活動:一是堅持每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每兩年組織一次家庭學法競賽活動,做到普法與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結合,以“送法進村、送法進學校、送法進企業、送法進社區”和“三八”維權周等多種形式為載體,深入農村、社區等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障法》等提高了普法活動的覆蓋面,營造了全社會關心婦女、愛護婦女的良好氛圍。二是以演講比賽、以案說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或利用宣傳媒體和宣傳陣地進行宣講,使法制教育更貼近群眾,更具實效,以此來提高受害婦女的抗爭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三是加大外出勞務人員的法制宣傳與教育,縣婦聯和縣司法局宣教科聯繫,制定一年至少兩次到本縣婦女較為集中的杭州、蘇錫常等地此文來源於文秘家園:wmjy.net開展“千里送法維權到江南”活動,舉辦了8期法律講座,向務工婦女送去1萬餘本《憲法》、《勞動法》、《經濟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女職工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書籍和2萬多張“*維護外出勞務人員法律聯繫卡”,討回拖欠工資款45萬元,受理各類工作、工傷等糾紛26起,調處17起,追回各種欠款97萬元,受到社會各界和務工婦女的一致好評;如:2005年11月份,*籍在杭州某環衛所務工的劉孝忠夫婦從1999年來一直都是每月372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月620元,此前,劉孝忠夫婦和他的老鄉曾兩次要求環衛所增加工資,都沒有得到應有的理睬,正在杭州維權的*婦聯、工會的同志知道了此事,立刻和當地婦聯、工會聯繫,出面與當地環衛所協調,圓滿解決了此事,使包括劉孝忠在內的翠苑環衛所*籍工人及時達到了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次有了加班工資,並且從2005年7月起一次性補算了他們被剋扣掉的工資。同樣,在杭州的別墅、下城等地,不僅僅是*籍務工人員,就連外省在杭州務工的人員也落實了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健全維權網絡,發揮婦聯在婦女維權中的重要作用

  哪裡有婦女,哪裡就有婦女組織,為了切實保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在原有網絡的基礎上,以縣婦聯法律援助站為龍頭,在各鄉鎮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出勞務人員密集的地方成立婦代會組織,設立法律援助聯繫點,目前已在蘇州、無錫、上海、杭州等地設立4個法律援助聯繫點,形成了司法維權網絡。

  一是強化信訪窗口建設,信訪是接受婦女群眾個案投拆的重要窗口,是開展法律知識宣傳,進行有針對性法律諮詢服務陣地,建立領導負責制,首問負責制,值班負責制,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辦,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待。

  二是強化鄉鎮維權站和聯繫點建,維權站是最基層的工作陣地,是維權工作的第一道防線,婦聯工作最貼近群眾,維權工作重心下移,為方便群眾,縣鄉法律援助中心,開通熱線電話和聯繫卡,聘請專家參與,建立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開展系列法律諮詢活動。

  三是強化維權工作隊伍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自身培訓,不斷提高維權工作的整體水平和執法能力,法律援助站所有同志緊密聯繫,互相支持,相互連動,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特邀陪審員的作用。形成統一的規範化運行網絡。

  (四)實行齊抓共管,增強婦女法律維權合力

  援助站成立后,縣婦聯十分注重協調各方力量,共同解決婦女問題,對在全縣範圍內影響較大的嚴重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協調縣法律援助中心及有關部門共同查處,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如本縣三口鄉女青年宋某在蘇州某髮廊賣淫被當地警方抓獲,該女青年盜用同村鄰居女青年封某的名字,蘇州警方未經審查,即用鄰家女封某名字對賣淫決定勞教一年,並向其家裡郵寄勞教通知書,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封某知道權益受侵害后,但是家裡貧窮,無力為自己討回公道,無奈之下到婦聯上訪,在婦聯法律援助站與縣法律援助中心調查研究后,指派王德智律師負責,王律師兩次南下蘇州,深入地調查了解案件,經過做工作,終使受害者挽回了影響,並得到一萬元的精神賠償金;《連雲港日報》、《蒼悟晚報》等媒體報道了此案。

  (五)關愛“留守兒童”的成長,解決務工婦女的後顧之憂

  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但如果因為工作不到位,“留守兒童”成了“問題孩子”,就不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會的不幸。因此,關愛“留守兒童”,保證他們健康成長,應該成為家庭、學校、社會共同關心,方方面面協同配合的綜合工程。*縣婦聯結合實際,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1、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幫助他們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縣婦聯和縣教育局聯合搞調查,充分了解“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況,與他們交朋友、做知己,通過婦聯、團委、學生會等組織,儘可能多地關心幫助他們,通過“一幫一”和上門補習、分擔家務等形式,使他們從被動到主動參加集體活動,融入到大集體中去,通過家訪、通電話等情感教育的形式,通過學習指導和理想教育等情感教育的內容,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積極引導“留守兒童”正確認定自我,幫助他們樹立成長的信心,讓“留守兒童”生活在一個共同生活、共同學習、共同進步的大家庭中,切實感受到生活的溫暖和社會的關愛。

  2、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幫助他們形成健康的心理。“留守家庭”的子女由於自身存在的問題,平時受的批評較多,往往有自卑心理,因此,縣婦聯定期聘請有關專家為學生講授青春期健康知識,通過教師與學生對話,幫助幫助“留守兒童”克服孤僻、膽怯、冷淡等心理,以彌補父母不在身邊的家教缺失。使他們的心理能夠健康發展,提高教育實效。

  3、加強法制宣傳,增強“留守兒童”的法制觀念。與關工委、教育局、文明辦聯合組織法律知識專題講座,定期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採用以案說法、現身說法等生動有效形式,進行警示教育,教育青少年和“留守兒童”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並耐心教育引導,預防青少年犯罪。與學校和公安、司法、法院、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及時清理、整頓、凈化學校周邊環境。刊登未成年人教育有關法律、管護知識或以案說法的案例等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引導家庭對“留守兒童”成長問題的共同關注。通過發放有關家教知識的宣傳材料,讓監護人通過閱讀,了解“留守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及成長環境等因素,增加管護知識。

  4、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大家庭。縣婦聯向全社會發出倡議,在全縣機關黨員幹部中開展“奉獻愛心,爭當社會媽媽“活動,從精神上關愛他們,從學習上鼓勵他們,從生活上關心他們,從經濟上資助他們;使“留守兒童”能夠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關愛,形成整個社會關注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目前已成功結對幫扶300多名“留守兒童”。

  三、幾點建議

  (一)樹立平等觀念,創造良好氛圍。

  在外要消除少數人歧視打工妹的陳舊觀念,正確評價她們對地區經濟發展做出的積極貢獻,真誠地理解她們、認可她們、接受她們、把她們作為“新市民”進行管理,為她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在內大力發展農村寄宿制學校,解決“留守學生”教育缺位,還必須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要對她們進行多層次、多渠道、有針對性的系統培訓,建立學習、考核、發證、上崗的管理機制。要切實提高她們學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同時,還要不斷地對她們進行倫理道德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使她們儘快融入城市文明的大環境,並與城市發展良性互動;而對“留守兒童”則建立村組幹部對生其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制,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把“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作為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構築維權網絡,鋪設綠色通道。

  在務工地點建立有關維權機構,充分利用司法部門和婦聯等群眾團體的維權熱線,為她們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是司法部門要對涉及侵害務工婦女合法權益的案件及時立案,並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向她們實行“司法傾斜”,以體現法律保護弱者的原則。婦聯、團委、文化等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定期如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關愛“留守兒童”的合力。

  (四)提供政策支持,建立保障機制。

  要根據中央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對務工婦女要給予政策傾斜和制度保證,要積極推進外來務工婦女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突破戶籍管理制度的限制,把進城務工婦女的養老、醫療等納入社會統籌和城市管理體制中,保障她們的生存發展的權利。對“留守兒童”各鄉鎮、村組要從當地有一定威望的老黨員、老教師、老幹部、老戰士、老模範中聘請一批校外輔導員,定期與學校溝通,做好“留守學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導,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共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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