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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屆六中全會:構建和諧民主法治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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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屆六中全會:構建和諧民主法治居首位 標籤:三中全會 五中全會 和諧社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11日下午,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閉幕。全會作出了《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人民日報》社論認為“這是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綱領性文件”。

  作為和諧社會建設首要內容的“民主法治”,在會議上被重點強調。那麼,構建和諧社會,政法機關都做了哪些工作?還應該做出何種努力呢?

  要解決的部分問題

  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

  ◆中央近幾年來不斷下大力氣重點解決在土地徵用、城鎮拆遷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同時,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全面推進平安建設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確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創新社會管理協調階層關係

  ◆重點內容是要努力建設社會利益的協調機制,舒緩社會緊張,平和社會心態,促進社會和諧。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積極作用。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托底”機制

  ◆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探索和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

  暢通利益訴求渠道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引導各個利益群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

  落實反腐制度防止權力尋租

  ◆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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