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或三婚
手機:M版 分類:優秀隨筆 編輯:小景
二婚或三婚
傅伯勇
很久以來,民間就流傳着一句話,說人生有“三喜”,即“陞官、發財、死老婆”。對於陞官、發財,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事,人生有如此之事,應是毫無疑義的“二喜”;但怎麼“死老婆”也是人生的“一喜”呢?我一直在琢磨,慢慢地,我悟出了“道”來。
大約人在“陞官、發財”之後,第一要緊的事,可能就是“換老婆”。因為老婆沒有死,所以即使要“換老婆”,也不能明換,只能暗換,只能悄悄地養幾個“小秘”或者幾個“情人”,但總覺得這樣做還是顯得偷偷摸摸、提心弔膽,所以還是不如“死老婆”好。老婆死後,因為已經“陞官、發財”,所以整一個“死老婆”的酒席,就會收一大筆錢財,如果是意外死亡,則更可觀,這些錢足夠讓他瀟洒,足夠讓他二婚或三婚,足夠讓他下半輩子吃喝玩樂。老婆死後,因為老婆已經死了,就完全可以以“談戀愛”為名,與若干女人“那個”,既可以風流倜儻,也可以卑鄙下流,別人不會議論,不會說閑話,不會以“道德”二字約束他,他可以閱盡“人間春色”,享盡榮華富貴。老婆死後,如果已經玩夠,玩膩,厭倦了,覺得該有個新老婆的時候,則可以二婚或三婚。
“陞官、發財”之後,“死老婆”當然是“一喜”,但這只是其中的一種形式;而另一種形式則是,“陞官、發財、換老婆”。“死老婆”的情形並不多,這種機率實在太小,太局限,倒不如“換老婆”,這樣又順當,又快捷,又流暢。“換老婆”也不是難事,因為自己已經升了官,已經發了財,與那黃臉老婆肯定沒有“共同語言”了,肯定感情疏遠了。如果那黃臉老婆還認為有“共同語言”,還認為感情密切,這也好辦,長期分床嘛,經常在外留宿嘛。日子久了,要麼先讓她熬不住,她自己“先”“紅杏出牆”,這樣離婚就“名正言順”了;要麼讓她自己都覺得這樣生活實在無趣、無聊的情況下,借坡下驢,給套房屋,給點補償,打發了事。
其實,在“陞官、發財”之後,“換老婆”應該算是最佳選擇。因為在“換老婆”時,可以請大老闆當介紹人或證婚人,至於老婆原來是不是大老闆的“小秘”或者“情人”或者其他人則不要去探究,這樣更能夠攀龍附鳳,可以飛黃騰達,可以一路順風,可以金錢滿貫,可以扶搖直上。
當然,對於普通人來講,還是不要“死老婆”或者“換老婆”,因為死不起老婆,換不起老婆,“死老婆”之後可能就是鰥夫,離婚之後可能就是光棍,所以就不要做二婚或三婚的美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