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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感_11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得得9

  每當考完后我都會義無反顧地衝出考場,輕輕地搓捻剛摘下的樹葉,然後獨享手指上的細微清香。從我身邊走過的每一個人,他們都苦喪着臉說,“你考得怎麼樣?”我笑笑,拿出我引以為豪的名次表,望着他們臉上吃驚的表情,我都會很高興,不是為嘲笑別人,而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不可置疑的肯定。    然而這次,我失敗了。我以失敗者的落魄姿態第一次加入到唉聲嘆氣的團隊里。我彷彿從蔚藍高遠的天空中狠狠地摔落到一望無際的厚重的原野上。身上的尖銳鎧甲反倒成為刺痛我骨肉的利器。它義無反顧地背叛了我,而我,只能在地獄望青天望得眼睛酸楚。    分數,那個我一度珍惜的東西,你要殺我就一次了當吧,還一點點折磨我已無完膚的心靈,從語數外物到政史地生,每一個字都致於我不亞於粉身碎骨的重擊,即使是箭靶也無法忍受呀。    很多人都安慰我說:“第八名不錯了,要知道全校有一千人呀。”“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的。毛澤東主席還是七分功三分過呢。”完美,perfect!perfect?的確,這是不差的,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半年的時光付諸東流,我不甘心用那些本可以帶來無限歡樂的日子換取連綿萬里的陰霾。“那你下次努力呀。”有人這麼說,是的,考得差並不是改錯了,而是我沒努力。    努力,聽到這個詞我又有些淡淡的哀傷。英語考試中有這麼一題“this result is worth the effort.”我不努力是因為我並不懂得什麼是worth的,什麼是不值得的。媽媽認為夜不歸宿搞工作是值得的,可是我們做什麼是值得的,什麼是值得我們去做的?    摒棄那些歡樂、那些喜悅去為分數拼搏,真的是值得的嗎?當小蒙問我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心忽然震動了一下。我覺得我生命中有些珍貴的東西已經被我遺落在兩年前九月一日那個紅霞滿天的黃昏,可是我再也翻找不出那張因年代久遠而泛黃的地圖,只記得上面路途彼此交錯,卻不尋其蹤影了,現在擺在我面前的,不是生與死——那是哈姆雷特的問題——而是是否走過面前那條僅有的長滿荊草的獨木橋。    我突然發覺,當我途徑一個並無車輛的十字路口時,眼前變得迷茫,遺失了所有的方向。    既然已經遺失了,那就開始學會“重新”。天下大雨了,雷聲轟轟,江南梅雨季節的天氣就是如此反覆無常,而我卻覺得這雷聲是一種威逼,是一種訕笑。我突然想站在瓢潑的大雨下,手做喇叭狀,對着響比萬馬勢如千山的雷電大聲吼叫,“雷,你咆哮吧,咆哮吧,快快咆哮吧!我毫無畏懼,我就在這裡,電,你是一個小人,只見光不見實體,你來考驗我吧,你這閃電!第一第二寧有種乎?!”我無所畏懼,是人是鬼請放馬過來,本人不怕。    我走到江邊,水面被酒店的霓虹燈照耀得五彩斑斕,而下游是無邊的黑色波水,讓我想起了遠方某處寒冷的洶湧與孤寂。      於201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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