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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迷案_1600字

分類:初三作文  字數:1600字  編輯:pp958

  如果這座城市像表面上一樣平靜就好了。金錢、仇恨、感情……任何原因都有可能引發一場犯罪。一般的歹徒、竊賊,警察能輕易對付。可總有些罪犯,狡猾奸詐,他們會使用一些伎倆,蒙蔽人們的耳目,使得案情撲朔迷離,但是,高超的偵探總能識破玄機,揭開謎底,偵破謎案。

  我的大哥是一名業餘偵探,他最大的樂趣就是和狡猾的罪犯博弈,別看他不到三十歲,在我們這一帶已小有名氣了。受他影響,我多多少少見過點場面。因為志趣相同,他辦案時,我也樂意當他的助手,聽他使喚。

  去年暑假,那天可真夠熱啊。屋裡屋外都待不住人,連續六七天氣溫保持在36攝氏度以上。唯一能安撫我的狂躁的就是大哥那些偵探軼事了。我們倆在呼呼喘氣的電風扇下切磋着。突然,我身邊那沉寂多日的電話鈴狂叫起來。我張大嘴巴:“委託熱線”大哥狠狠踹我一腳。

  我一把抓起電話:“喂,你好”

  “喂喂,小磊在嗎?我是胡警官。”

  我不情願地吧話筒遞過去。

  大哥接過電話,我支起耳朵,但只聽到他的幾聲“嗯”“啊”。

  “小子,有案子辦了!”他兩眼放光。

  二十分鐘后,我們的汽車已抵達一棟別墅前。

  “胡警官,情況怎麼樣?”

  “大哥這人真是的,連個開場白都沒有。”我咕噥道。

  他回頭瞪我一眼,我馬上拿出筆記本和筆,準備記錄。

  他們邊走邊談。我立刻跟上。

  “小磊啊,丁正樹聽說過嗎?他可是咱們縣內首屈一指的銀行家。這是他的別墅,他被殺死在書房裡。”

  “被殺?確定了?”

  “兇器已找到了,一把二厘米寬十厘米長的利器,在廚房刀具架上找到的。血跡被擦過,但用魯米諾試劑一噴,上面滿是血液痕迹。對了,還在花園草叢找到一件沾滿血跡的一次性雨衣。不過,兇手狡猾的很,沒留下指紋。”

  “那屍體死亡時間呢?”

  “我們發現屍體時,屍體已經不再僵硬。天氣這麼熱,應該是一天前死亡。也就是昨天的早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

  “是誰報案的?”

  “他的妻子。一個星期前,她和丈夫吵了架,帶着孩子回鄉下去了,今天剛回來。當時,門沒有完全鎖住,室內的門都開着,窗戶都由內鎖死。”

  “這麼說來,嫌疑犯可能是熟人,他是由死者帶進家裡的,行兇後逃離。”

  “看來的確如此。”

  “那嫌疑人呢?”

  “我們在死者的手機里找到了記錄,又走訪調查了一下,近日來過的人已經有眉目了。我手下的人已經去找嫌疑人做筆錄,你們可以進去了,小心別毀了現場。”

  我和大哥謝過胡警官后,戴上手套,套上鞋套,走進別墅。

  “這些警察總算記得不弄亂腳印了。”大哥低聲嘟囔着。

  “人家還讓你小心哪!”我附和着。

  “是啊,比前幾次進步多了。”大哥譏諷道。

  我俯下身去,慢慢搜索,找到的儘是女主人那高跟鞋腳印,終於在門前的土路上找到兩個可疑腳印。立刻報告了大哥,大哥分析后判斷,這兩腳印很可能是兇犯留下的,由兩腳印之間的距離推算,嫌疑犯的身高應該在一米八到一米九之間。

  進了屋子,我們開始更細緻的搜尋線索,但真沒有什麼新發現。

  屋裡很熱,我提議開空調,哥哥檢查過空調周圍后允許了我。但按了好幾下按鈕,空調一點反應也沒有。找到電配箱,打開一看,電閘不知什麼時候扳掉了。把閘門推上去,燈亮了。而電箱里積着一層水斑,還有一個鐵塊,以及一根斷掉的橡皮筋,不知道是幹什麼用的。我把這些報告了哥哥。

  最終我們進了死者被害現場——書房。書架上擺放着整整齊齊的書,沒有一絲灰塵。書桌很整齊,沒有使用的痕迹。而窗台上又放着幾本厚厚的大書,其中一本的頁腳歪了點。大哥警覺起來,他用魯米諾試劑一噴,上面有些許血液成分。大哥若有所思,扶起死者的頭看了看,只見後腦勺上受過重擊。

  大哥微微點頭。我心裡罵道:這些笨警察。

  好了,作案方法搞明白了。一個一米八、九身高的大個子,和死者很熟,在昨天上午來找死者,兩個人一起來到書房,兇手先用這本書打暈死者,然後用匕首對他造成致命傷。接下來只要看看警官找到嫌疑人中哪個符合,就可以解決了。

  胡警官的聲音突然響起來:“小磊啊,嫌疑人帶到了。”

  我兩緩緩踱出別墅,見胡警官押着四個人來了。通過筆錄,我們了解到以下信息:

  第一位是一名推銷員,名為東明遠,二十六歲,四天前來過別墅,推銷刀具。但他只有一米七左右的身高。

  第二位身高一米八五,是一位四十五歲的中年人,名叫孔建安。最近一個月頻繁出入這裡,據說是為了寬限還貸的日期。但昨天一整天他都在工作,中午也是他值班,他的同事可以作證。

  第三位是死者的事業上的合作夥伴李盎官,身高一米九一,一個星期前來過。因為經濟上的糾紛,兩人吵了一架。但自從那天後,他就出差去了外地,昨晚才回來的。他的外出是團體出行,所以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第四位是死者的堂兄丁正佑,好吃懶做,沒有經濟來源。曾在四天前來和丁先生借錢,被趕出門外,對丁先生懷恨在心。住在合租的房子里,一個星期沒出門。但據舍友表示,昨天上午他出去過,身高倒也符合推斷。

  “那麼,犯人就是你了,丁正佑先生,跟我們回局裡吧。”胡警官說完,有轉頭向我們說:“這個案件這麼順利,好像你們沒能幫上忙的,不過沒功勞,也有苦勞,天色不早了,我請你們吃個飯吧。”

  大哥鬱悶着,整頓飯幾乎沒吃什麼,盯着飲料里的冰塊看了又看。

  晚上,哥哥拿着白天我做的記錄,看了又看。也許是不甘心,自己沒幫上多大忙。

  一夜過後。

  大哥早早起床,給胡警官打了電話,說自己已經知道真相了。我很奇怪,警察不是已經抓了丁正佑了嗎?

  我們第二次聚在別墅,又把四名嫌疑人帶來了。

  大哥嚴肅地說:“昨天,我沒有找到所有證據,就沒敢妄下結論。今天,我將揭開事情的真相。首先,我們對被害者的死亡時間判斷失誤。人在死去后,三十分鐘至一個小時內漸漸僵硬,而在七十小時后恢復原樣。而氣溫如果高於三十五度時,屍體的變化過程會加速,二十四小時就會恢復原樣的。這幾天天氣熱,所以我們原來的對死者死亡時間二十四小時是錯誤的。雖然我們昨天發現空調是關着的,但並不代表空調室一直關着的。昨天,在電配箱上發現的東西就是證據。”

  大哥把鐵塊、橡皮筋展示給大家。

  “兇手將鐵塊用橡皮筋掛在閘門上,下面墊一塊冰,把空調開大,延長冰的融化時間。冰融化時,鐵塊落下,就會自動斷電,橡皮筋也不堪重負斷裂。這樣一來,就可以用空調改變屍體的僵硬程度,掩人耳目。利用其中製造的時間差,為自己爭取不在場的證明。”

  大哥的目光直直射向孔建安大叔。

  大叔已經臉色發白了。

  我這時總算明白了:死亡時間要往前推,一直可以退到三天前的,可不就是這位大叔脫不了干係了。

  孔建安大叔哭了起來,“我無路可走了,是他把我逼上絕路的。一年前,我從他這兒借錢做生意,結果賠了本,及時還不上。上個月有人指點我,從他貸款給我的時候起,他就一直在使壞,他是使我生意垮台的罪魁禍首。我來質問他,他居然說,他看中我公司的地盤不是一年兩年了,他希望我儘早轉手給他。不然,就送我坐牢。我思來想去,反正是坐牢,就對他下了毒手”

  在這訴說中,我總算把整個案件理清脈絡了。

  回家路上,我問哥哥,“丁正樹早已是銀行家,在全縣是首富,他為什麼要盯着孔先生的地皮不放呢?”

  大哥嘆了口氣:“人的正常追求叫理想,不擇手段的獲取叫貪慾。丁正樹是被他的貪慾殺死的。”

  我似乎懂了,但我還真的不那麼明白。對於一個中學生來說,爾虞我詐的社會實在太遙遠了。

  山西晉中祁縣祁縣中學初三:許富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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