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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打開電腦_7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我第一次打開電腦是在六歲時,當時爸爸讓了玩了一個叫“超級瑪利奧”的電子遊戲。我感覺電腦真是有趣呀,不過當時也只是認為電腦最有趣的就是玩遊戲。 

  於在在以後的幾年一直是打開電腦我就直接進入遊戲。什麼“原始森林”,“F1賽事”等老遊戲,一直到現要的“C。S”,”仙劍”等3D遊戲。那五彩繽縱紛的世界,那神奇變化的世界,那激動人心的世界,那悲歡離合的世界讓我着迷。 

  小學三年級時,我第一次從電腦上進入了高速信息公路—因特網。因特網也叫互聯網,它能讓你在家裡就可以和好友聊天,在家裡就知道最新新聞。還可以下載音樂圖片,當然也能學習知識。於是我又迷上了互聯網。當我打開電腦就不再只是用來玩遊戲了,上網衝浪也成了我的一大愛好,真是“秀才不出門,盡知天下事。” 

  我越來越喜歡電腦了。於是在五年級的署假我報名參加了電腦學習。 

  上課時,老師就說:“我最喜歡玩電腦,不過我的玩不是指的玩電腦遊戲,而是要玩出水平,玩出風格。” 

  我又被“玩”給吸引住了,到底是個什麼玩法呢?在學習班我們製作遊戲、製作網頁,真得是非常有趣。現在我已經會製作了一些簡單的FLASH了,有的同學還不會,為此我很自豪,因為我“玩”得水平已經升級了。同時,我還知道了用FLREWORKS和DREAMWEAVER可以製作高級的網頁。加上FLASH,他們三個被稱為“網頁三劍客。”有趣吧!其實什麼“新浪”、“搜狐”都是它人們的傑作。 

  學習電腦,當然還要學習電腦的基礎語言-----PCLOGOFORWINDOW。。在它之中,你可以用電腦語言來命令小海龜做出美麗的圖案。一邊學習,一邊玩真是非常有趣。 

  當我打開電腦,一段輕鬆的遊戲之後,一段快樂的網上衝浪之後,再來看一看自已親手拼造出灶的奇幻世界,是無比的成功和自豪。我已明白了什麼是“玩”出水平,“玩”出風格。 

  當我打開電腦,我愛上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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