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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錯_7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從小,我的家境就很貧窮。母親是個裁縫師,沒錯,是專門為被人做衣服的裁縫師;父親則在我五歲的時候遇到車禍,去世了。從此,母親就一個人把我養大。由於經濟不景氣,母親連一部像樣一點兒的手機都沒有,更何況是我呢?

  可是,我每一個朋友都有屬於自己的手機。看着大家聚在一起談論手機的新功能時,我眼裡露出的滿滿是羨慕。當然,我曾要求母親給我買一部手機,但是……結果你都應該猜到啦。

  有一天,一件充滿戲劇化的事情發生了。善偉帶了一部最新款的手機到學校向同學們炫耀。這可是我夢寐以求的手機啊!望着善偉把他的手機放進書包里,我心生貪念。

  下課鈴聲響起,班長喊了三部曲后,同學們都一窩蜂地沖向食堂;我則躲在課室的角落。當同學們都走光了,我就一步步逼近善偉的書包。好不容易,手機就給我弄到手了。

  下課後,我跟着同學們在課室外面排隊,然後魚貫地進入課室。當我走到我的座位,正準備坐下時,忽然聽見一聲喊叫聲:“我的手機不見了!”我心虛地坐下,然後若無其事的看書。誰知,老師在這個時候進課室了。

  用腳趾想都知道,老師一定聽到了善偉的喊叫聲。老師吩咐善偉檢查好自己的書包,以避免冤枉別人。可是,善偉把整個書包都翻了依然不見手機的蹤影。望着他着急的表情,我感到非常內疚。

  老師讓班長檢查同學們的書包。我嚇得趕緊打手機放進我的口袋裡。我原以為我的一舉一動可以瞞天過海,沒想到卻被眼尖的書儀發現了。他把我供了出來。

  老師感到很驚訝。平時品學兼優的我竟然會偷東西!他把我帶到校長室,任我被校長處決。校長見我是第一次犯錯,便決定放我一馬,可是下不為例。回到班上,我想善偉道歉。所幸他原諒了我。我敢保證,以後再也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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