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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難忘的事_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六年的小學生活過去了,一件件難忘的事又在我的心中回蕩,我在一次班幹部選舉中烙下了一深深的回憶。

  二年級下半學期的一天,老師向我們宣布:民主選舉產生班委幹部。

  鈴聲響了,同學們陸續回到教室,老師也隨即來了,她說:“同學們,這節課我們將選出新學期的班委幹部,請大家思考一下,先推舉出候選人。”同學們開始討論了,大家議論紛紛,而我心裡想:這個班長,我能穩坐嗎?一會兒,討論好了,同學們開始提名。許多同學都“榜上有名”了,卻老不見我的名字出現。望着一個個名字似水流過,我開始手腳無措,感到有些緊張了,我多希望我的名字快些出現在黑板上。這時,班上的幽默大王能傑,推選有些成績最差的那個人,他本想讓同學們爆笑一場,卻被老師臭罵了一頓。我越來越緊張了,提名都快結束了,為什麼還沒同學喊出我的名字?我恨不能自己站起來推選自己,回想到以前每次選班長都是我當選,而現在……我失望極了,覺得自己好委屈。

  “我選陳少卿。”終於有個聲音喊出了我的名字,我連忙轉頭看,是我的朋友王勇。我如釋重負,心裡懸着的一塊石頭落了地。經過同學們舉手表決,我以一票之差輸了一年級的班長。後來,老師做了工作,說我的組織能力好一些,還是由我繼續當任班長,同學們同意了。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剛才的委屈早已不復存在。

  接下來,老師細心地給我們安排了工作。我覺得我得責任是最輕的,也是最重的。假如哪位班幹部缺席,我就替他完成工作;像辦黑板報這樣的集體活動,由我帶頭召集大家……總之,班長的責任說大就大,說小就小,關鍵就看當班長本人了。

  從這件事中,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個人應該懂得“驕兵必敗”,二年級上半學期不正是因為我的驕傲才致使大家對我失去信心了嗎?既然大家重新賦予了我班長的權力,我就應該認真為大家做事,爭取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好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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