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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埃米爾擒賊記》有感_1200字

分類:五年級作文  字數:1200字  編輯:pp958

  這個寒假,我讀了一本不僅有趣還很刺激的書,這本書的名字叫《埃米爾擒賊記》。這本書是德國着名兒童文學研究者、日耳曼語言文學和文藝學教授漢斯-海諾·埃韋斯在1999年寫的。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埃米爾,他是一個居住在德國新城的小男孩,他五歲時就失去了爸爸,和女理髮師蒂施拜太太——埃米爾的媽媽相依為命,過着十分簡樸的生活。

  故事的內容是這樣的: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媽寫信來邀請埃米爾去那裡度假,媽媽把攢下來的一張140馬克用別針別在了埃米爾的上衣口袋裡。上了火車,埃米爾碰見了一位名叫格龍德艾斯的戴硬邊帽的男人男人。因為旅途遙遠,埃米爾在火車上睡著了,他上衣口袋裡的140馬克被偷走了,是格龍德艾斯乾的。埃米爾一路跟蹤着小偷,還認識了一個帶喇叭的男孩——他叫古斯塔夫。埃米爾對他講述了自己被偷的故事後,古斯塔夫很願意幫助他,就又叫來了許多同伴,其中有教授、小禮拜二、滕茨維爾兄弟等人。他們分配了任務,小禮拜二負責守着電話,隨時報告情況,儘管小禮拜二不願意這樣做,但他還是乖乖地呆在了家裡。男孩們一路跟蹤小偷兩天,小偷第二天到銀行想用換錢來掩飾證據,埃米爾阻止了他,還說出了小偷的名字叫“格龍德艾斯”小偷卻謊稱自己叫“米勒”。後來,埃米爾證實了錢上有別針留下的針孔。工作人員立刻報了警,警察帶走了男孩們和那個不知道他到底叫什麼的男人來到了警察局。沒想到的是:這男人真名叫“郝伯特·基斯林”,是公安局追捕了一個月的搶劫犯。埃米爾抓住了這個小偷,不僅領回了自己的錢還得到了1000馬克的獎金,受到了記者的採訪還登上了報紙頭條。

  從這本書中我最佩服一個人,也許你們都已經忽略了他,因為他從頭到尾只露過一兩次面,文中並沒有重點提到他——他就是小禮拜二。我之所以佩服小禮拜二,是因為他在電話機旁呆了兩天。他知道,什麼是他的任務。儘管他不樂意,但還是履行了他的職責,這很不簡單,捉捕小偷的成功有一半的功勞是屬於他的。記得有一次,我們出去秋遊。在吃飯的時候,大家選出來我當收垃圾的工作人員,我心裡非常不高興,心想:憑什麼你們都去玩了,讓我留下來撿垃圾?真可惡!但又轉念一想:如果,讓別人來撿垃圾,別人不也一樣不願意。萬一又發生矛盾怎麼辦?不就有影響了大家的好心情,算了,我還是自己撿吧。想完,我便拿着垃圾袋,彎下腰來撿着同學們吃午餐時留下來的紙屑、果皮、包裝盒、包裝袋等垃圾。十分鐘后,我撿完了垃圾,把它們扔進了垃圾桶,十分高興地說道:“耶!終於撿完了!”雖然因為彎着腰撿垃圾,弄得滿頭是汗,背還有點酸,但是看到自己撿完后乾淨的草坪和同學們玩耍時開心的笑臉,我也就把辛苦都跑到了腦後,心裡還甜甜的呢!這就是責任,儘管你再怎麼不樂意,但那也是你的任務,你要抱着為集體着想的態度完成它,那樣你會感到十分快樂!

  同學們,你們也要向我和小禮拜二一樣,不管你喜不喜歡這項任務,只要是你要做的,你就應該去把它做好!你們說,對嗎?

  五年級:侯方婷(筆名: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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