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末位淘汰制方案

末位淘汰制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末位淘汰制方案(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規範並落實宿舍管理人員的責任,實行出勤到位、工作落實與工資掛鈎的原則和人員流動的末位淘汰制,使學生宿舍真正達到規範、有序、衛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 工資結構

  a、 基本工資: 300 元

  b、 活動工資: 200 元

  c、 工資說明:

  活動工資為獎金,按學校領導和學生處工作人員隨時抽查情況,查崗不到位或工作不落實的,從活動工資中扣出相應數額資金。既到崗又到位,工作認真負責的,全額發放活動工資。

  2、 實施的具體措施:

  工作人員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a、 必須按時開關水電,決不允許有浪費水電的事件發生。

  b、 24 小時值班。學生能進出宿舍時必須坐在門衛值班室,不能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c、 嚴格登記來訪情況。

  d、 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準進入寢室(有學生處驗印證明除外)。

  e、 學生離寢后必須檢查每個寢室,清查是否有學生留寢、是否上鎖。

  f、 杜絕外來人員入寢住宿。

  g、 杜絕男、女生相互串門。

  h、 清除宿舍內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彙報宿舍內偶發事件。

  i、 學生帶物(被子、箱子等大件物品)出寢,必須憑學生處印驗證明,門衛必須簽字。

  j、 嚴防宿舍內發生偷盜事件。

  k、 遇上級檢查,須服從學校領導的安排。

  工作人員如未履行以上職責的,將作如下處理:

  a、一項職責未履行,則每次扣活動工資 10 元,以此類推。

  b、有一項職責未履行,則扣全期積分(總有分 100 分) 5 分。

  C、如因工作失職而被校級領導批評的,一次扣全期積分 5 分 .

  d、 期積分最少的人員作為末位淘汰的對象,下期不再聘用。

  學生處學生宿舍管理科

  末位淘汰制方案(二)

  為進一步加強校長隊伍建設,有效調動校長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改善辦學條件,根據尉氏縣教體局指示精神,結合我在教育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量化對象與內容

  1、對象是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

  2、德:職業態度,能:職業能力,勤:履行職責,績:工作實績,廉:廉潔自律。

  二、 量化辦法與細則

  量化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中心校成立校長工作量化領導小組,負責全鎮小學校長、幼兒園長績效量化工作。綜合量化得分為100 分。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量化得分= 目標考核得分(60 分)+ 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得分(20 分)+ 校長個人工作實績(20 分)。

  (一)、個人述職

  1、校長全面總結一年來個人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寫出述職報告,由量化小組主持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聽取校長、幼兒園長的述職報告。

  2、量化對象在個人述職的基礎上,進行自評。

  (二)、民主測評【總分20 分】

  1、由量化小組組織全體教職工對校長、幼兒園長進行民主測評。

  2、民主測評採取無記名方式,參加人數不少於本校教職工人數的90% 。

  3、民主測評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

  4、民主測評計分方法:測評得分=[ (優秀人數×1+ 稱職人數×0.8+ 基本稱職人數×0.3+ 不稱職人數×0 )÷總有效人數] ×20

  (三)、目標量化【總分60 分】

  中心校目標綜合量化小組按照《蔡庄鎮中小學目標管理綜合考核辦法》之要求進行量化。

  1、學校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師生反映2強烈的每次口2分。

  2、學校有體罰或變相體罰、歧視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每次扣5 分。

  3、 工作時間上網玩遊戲、聊天,或工作日在校內外參與賭博的教師每人次扣2 分,校長每次扣5 分。

  4、上報材料不真實,不認真,有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各種信息的每次扣5 分。

  5、學校教師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每人次扣5 分。

  6、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教師每人次扣2 分。

  7、學校有亂收費現象的每次扣2 分。

  8、學校工作量,200 名學生以下的學校校長計2 分,每遞增50 名學生加0.5 分,最高得分5 分。

  9、財務管理,發現開支不合理或虛報票據的的每次扣2 分。

  10、安全工作,發現一處安全隱患扣2 分,(以縣以上有關部門檢查通報和下達的整改通知為準)。如有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的扣5 分。

  11、臨時工作安排,對中心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應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對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次扣1 分。

  12、日常工作檢查,中心校日常工作檢查分A、B、C、D、E 五個等級,對應分值分別為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

  13、年終綜合工作檢查,中心校期末綜合檢查分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對應分值分別為10 分、8 分、6 分、4 分。

  14、本校教師在《尉氏教研》發表文章一篇計1 分。

  15、本校教師在縣《教體局手機報》發表簡訊一篇計1 分 。

  16、本校教師在縣、鎮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積分按名次依次遞減 。

  (四)、個人工作實績量化【總分20 分】

  1、授課時數每周不少於5 課時計2 分。

  2、承擔鎮級以上公開課每次計2 分。

  3、聽評課每學期達四十節以上計2 分。

  4、教育隨筆或教學反思達10 篇以上計2 分。

  5、超課時或所教學科成績優異的酌情加分。

  6、在省以上期刊發表論文一篇計5分 。

  7、參與主導省、市課題立項、結題分別計為5 分、3 分。

  8、在《尉氏教研》發表文章一篇計1 分。

  9、在縣《教體局手機報》發表簡訊一篇計1 分 。

  10、在縣、鎮舉行學科競賽中,積分按名次依次遞減。

  三、量化等次與運用

  1、根據綜合量化等有關情況,確定量化等次。量化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2、85 分以上為優秀,75 —84 分為稱職,60 —74 分為基本稱職,59 分以下為不稱職。

  3、對績效量化等級為基本稱職的校長、幼兒園長,第一年誡免談話,連續兩年基本稱職,免去其職務;

  4、對於績效量化不稱職的校長、園長,按相關政策免去其職務。

  5、由於校長、幼兒園長個人工作原因,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本學年校長績效量化結果原則上不得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A、違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並造成惡劣影響的;

  B、履行崗位職責不力,學校管理混亂的;

  C、學校出現責任事故且造成較大影響的;

  D、師生中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學校嚴重違反上級政策和法規而受到縣級及以上行政通報、處分或處理的;

  E、不按時完成教育體育局布置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情不請示彙報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

  F、量化對象因違反黨紀政紀,受到處分或處理的;

  G、由於工作失誤,出現上訪的;

  H、其它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末位淘汰制方案(三)

  為順應時代的發展和稅收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強化幹部職工的進取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幹部職工的危機感和緊迫感,經縣局研究決定,在全縣地稅系統實行末位淘汰制。

  一、方法與步驟

  1、縣局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人秘股和監察室等部門人員為組員的末位淘汰考核領導小組。每個季度對幹部職工進行民主測評,半年考核一次。

  2、機關及各(分)局對幹部必須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考勤,並作好每天的考勤記錄。

  二、末位淘汰的依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定為末位淘汰對象

  1、幹部職工被公認為工作差,在民主測評中有2次有不稱職,經組織考核認定不稱職的;

  2、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

  3、不按時上班,經常遲到,早退,在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4、因服務態度不好,受到有效投訴2次以上(含2次)的;

  5、在個體工商戶、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納稅戶中有“吃、拿、卡、要、報”現象,受到有效投訴2次以上(含2 次)的;

  6、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誤,破壞投資環境被有效投訴2次以上(含2次)的;

  7、按照上級規章制度要求列入淘汰對象或待崗處理的。

  三、行責任追究制

  有下列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批評直至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1、除依法行政外,未經批准,擅自對企業進行檢查的;

  2、在稅收檢查中刁難納稅納稅人的;

  3、有強要吃喝,強要財物及其他索、卡行為的;

  4、強行向企業、個體工商戶拉贊助或違反規定攤派錢物的;

  5、強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接受指定性服務或指定地點、門店購物進貨的;

  6、發生按上級制度要求實行責任追究行為的。

  四、實行違紀累計責任追究

  1、對納稅人服務態度生硬,敷衍推諉的人被一次有效投訴,責令上門賠禮道歉,並在全局通報批評。

  2、末位淘汰對象待崗位補貼6個月,縣局視情況調整崗位,待崗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基礎、職務、級別、工齡),其中對在年度內被有效投訴2次,待崗一年,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每個200元),同時對部門領導進行紀律處分。

  五、跟蹤教育管理措施

  對列為末位淘汰的對象實行跟蹤教育管理:

  1、分局幹部職工由縣局機關掛點股、室、所、中心負責人幫教,機關幹部職工由縣局分管領導負責幫教;

  2、末位淘汰對象在組織宣布處理決定后的十天,必須寫出深刻檢查和整改措施,至少每一季度向幫教責任人和縣局紀檢組、人秘股作一次思想彙報;

  3、末位淘汰對象在新的崗位上工作一年以後,由縣局紀檢組,人秘股聯合考察,對認識深刻、整改徹底、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局根據需要調整崗位,恢復原有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未盡事宜根據上級有關制度執行。

  2、對末位淘汰者的情況記錄本人檔案並呈報至市局人教科。

  3、本實施辦法由人秘股負責解釋。

  (4、本實施辦法自**年三月十五日起執行。)

您正在瀏覽: 末位淘汰制方案
網友評論
末位淘汰制方案 暫無評論

相關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