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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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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4)非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三、乘車時發生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乘客在車內聞到燒焦物品的氣味或看到有不明煙霧時,要及時通知司售人員;

  2)如感覺到有翻車的危險,車內乘客應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車內的固定物,使身體夾在座椅中,穩住身體,避免身體在車內滾動而受傷;翻車時,應向車輛翻轉的相反方向跳躍;落地時,應雙手抱頭順勢向慣性的方向滾動或跑開一段距離,避免遭受二次損傷;

  3)汽車翻進河裡,若水較淺,不能淹沒全車時,應待汽車穩定以後,再設法從安全的出處離開車輛;若水較深時,先不要急於打開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為這時車門是難以打開的,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10分鐘,應首先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4)乘坐公交車遇到火災事故,乘客應迅速撤離着火車輛,不要圍觀;

  5)公交車輛運行中,乘客如發現可疑物,應迅速通知司售人員,並撤離到安全位置,切勿自行處置;

  6)發生乘車意外事故,切忌驚慌、擁擠,應及時報警,並服從司售人員的指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7)出現傷亡情況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

  2、預防措施

  1)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後上或前門上、後門下;在道路上搭乘機動車,應當從車身右側上車,不得強行上下或者攀爬行駛中的車輛。

  2)機動車行駛中,乘車人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車未停穩不準跳下;不得與駕駛員閑談或者有妨害駕駛員安全操作的行為;

  3)不要讓兒童在行駛的車內跑跳、打鬧;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路邊或應急車道內,並迅速報警;

  2)因搶救傷員而需變動現場時,應標明事故車和人員位置;

  3)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輕微的,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2、預防措施

  1)機動車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忌超速行駛;

  2)禁止酒後駕車,禁止非司機駕車,禁止駕駛中使用手機,不要疲勞駕駛;

  3)不要駕駛有機械事故的“帶病車”上路;

  4)通過鐵路道口時,要主動避讓火車,堅決杜絕強行、闖行通過道口的行為;

  五、火車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在站台、候車大廳、電梯等處遇到意外情況時,一定要聽從站內工作人員的指揮,以便迅速而有秩序地脫離事故現場,切忌亂闖、亂跑,以防迷路;

  2)列車發生事故時,正站在或坐在過道上,應立即側身蹲下,雙腿屈膝,護住胸腹,雙手抱住頭部;在座位上的乘客應緊靠在牢固的物體上,低下頭,下巴緊貼胸前,以防頸部受傷;

  3)列車運行中如遇到爆炸事故,乘客應迅速使用車廂內報警器報警,並儘可能遠離爆炸事故現場;

  4)車廂內出現明火時,應在連續撳響報警按鈕的同時,迅速拿出座位底下的滅火器將火撲滅,切忌打開玻璃窗往下跳;列車司機應就近停車,儘快打開車門疏散人員;

  5)列車滯於隧道時,乘客應耐心等待救援人員到來,千萬不要扒車門、砸玻璃;救援人員將懸挂臨時梯子並打開前進方向右側的車門,引導乘客依次下車疏散;

  6)列車運行中發現可疑物時,應迅速利用車廂內報警器報警,並遠離可疑物,切勿自行處置;

  2、預防措施

  1)火車出軌向前沖時,不要嘗試跳車,否則會發生危險;

  2)火車停下來后,不要貿然在原地久留觀察,車廂起火爆炸時有發生;

  3)離開火車后,設法電話報警,通知救援人員,一般在信號燈附近備有報警電話;

  4)即使列車全部停電,列車上還有可維持45分鐘至1小時的應急通風,乘客被關在密閉的車廂里,不必擔心會出現呼吸困難。

  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該向後續車輛發出危險信號,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能夠移動的機動車應移至不妨礙交通的應急車道或服務區停放;

  2)司機和乘車人必須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並在肇事車后15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

  3)立即通過緊急電話報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監控室,簡要敘述以下內容:事故地點、時間、狀態(碰撞、翻車、燃燒等)、規模及人員傷亡情況;

  4)出現人員傷亡時,應該採取措施,救護傷員,撥打120求救,同時保護現場,如有需要立即送醫院救治的傷員,可向過往車輛發出求救信號,但不能試圖強行攔截車輛求助或自行在行車道上搶救傷者;

  2、預防措施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高速公路設施,以免造成事故隱患;

  2)保護現場主要是指:標記現場位置,標記傷員倒卧的位置,保全現場痕迹物證,協助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尋找證明人;

  七、水運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船舶遇險時,要保持冷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

  2)船上有救生衣、救生圈的,要迅速拿上穿好,沒有救生衣可用其他漂浮物體作為救生用具,要儘可能向水面拋投漂浮物,如大塊泡沫、空木箱、船艙木板,木凳等;

  3)當船上發生火災時,要用濕手巾或濕棉織品捂住口鼻,向起火的上風位置逃避煙火,在上風(即迎風)一側下水逃生;

  4)如船隻正在下沉,千萬不要在傾倒的一側下水,以防被船體壓入水下難以逃生;如果船體尾部先下沉,應逃到船頭處下水;

  5)跳水逃生前不要慌張,要觀察船隻及周圍情況,要避開水上漂流硬物;

  6)穿救生衣跳水,要雙臂交疊在胸前,壓住救生衣,跳時要深吸一口氣,用手捂住口鼻,眼望前方,雙腿併攏伸直,腳先下水,不要向下望,防止身體向前撲進水裡受傷;

  7)落水后往下沉時,要保持鎮靜,緊閉雙唇,咬緊牙齒憋住氣,不要在水中拚命掙扎,應仰起頭,使身體傾斜,保持這種,就可以慢慢浮出水面;

  8)浮上水面后,不要將手舉出水面,要放在水面下划水,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上,以便呼吸空氣,如有可能,應脫掉鞋子和身上的重物,尋找漂浮物並牢牢抓住;

  9)不要離出事船隻太遠,要通過各種方式(呼喊或搖動色彩鮮艷物等)向岸上發出求救信號,並自行有規律地划水,慢慢向岸邊遊動,可嘗試游上岸,如水流很急,應順着水流游向下游岸邊,如河流彎曲,應游向內灣水淺、流速較慢處上岸或等待救援;

  10)木質船舶翻船后,一般不會下沉,人被拋入水中后,應立即抓住船舶並設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等待救助;其他非木質船翻了會下沉,但有時船翻后,因船艙中有大量空氣而漂浮在水面上,這時不要將船翻正過來,要盡量使其保持平衡,避免空氣跑掉,並設法抓住翻扣的船隻,以等待救援;

  11)穿救生衣要注意保持體溫,最好的姿勢是雙腳併攏屈到胸前,兩肘緊貼身旁,交叉放在救生衣上,使頭部露出水面;

  2、預防措施

  1)在海上,船舶遇到危險不能自救時,船長在宣布棄船前,會發出求救無線電信號,國家海上搜救中心收到求救信號后,會指派其他船舶及救助船立即前往搜救;

  2)如船舶失火併且海面上有油火,跳水前,盡量不穿化纖衣物和救生衣,可將救生衣和笨重衣服、鞋包紮好用一小繩系在腰上,在上風處跳水,入水後向上風方向潛游,若須換氣,應用手將水面火撥開,頭露出水面轉向下風換氣,在下潛向上風游出油火區;

  3)在海面救生艇、救生筏上等待救援時,如感到口渴,千萬不能喝海水,否則體內鹽分增加,致使腎臟負擔過重,功能喪失;

  八、航空交通事故

  1、應急方案

  1)遇空中減壓應立即帶上氧氣面罩;

  2)飛機緊急着陸和迫降時,應保持正確的姿勢:彎腰,雙手在膝蓋下握住,頭放在膝蓋上,兩腳前伸緊貼地板;

  3)艙內出現煙霧時,一定要把頭彎到儘可能低的位置,屏住呼吸用飲料澆濕毛巾或手帕捂住口、鼻后再呼吸,彎腰或爬行到出口處;

  4)若飛機在海洋上空失事,要立即穿上救生衣;

  5)在飛機撞地轟響瞬間,要飛速解開安全帶,朝着外面有亮光的出口全力逃跑;

  6)飛機緊急着陸迫降時,在機上人員與設備基本完好的情況下,要聽眾工作人員指揮,迅速而有秩序地由緊急通道撤離;

  2、預防措施

  1)在飛機的飛行全程不要使用手機;

  2)登機后,熟悉機上安全出口,聽、閱有關航空安全知識,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時請教乘務人員;

  3)飛機起飛、着陸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飛行途中應按要求系好安全帶;

  4)飛機失事前的預兆:機身顛簸;飛機急劇下降;機艙內出現煙霧;機身外出現黑煙;發動機關閉,一直伴隨的飛機轟鳴聲消失;高空飛行時發出一聲巨響;艙內塵土飛揚等;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三)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快速處理事故,搶救傷員,及時疏導交通,有效地處置人為事件造成的交通堵塞,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一)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周邊地區群死群傷特大交通事故及惡性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四)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嚴重道路交通堵塞。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原則

  (一)接到事故報警后,派出所、衛生院、安監站、司法所等職能部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機關。

  (二)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三)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依法公正,按程序進行,在法定時限內結案。

  四、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必須在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並成立新街鄉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揮部。

  總 指 揮:鄉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武裝部部長、安監站站長、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

  成 員:綜合辦公室、綜治辦公室、國土所、衛生院、建設局、衛生院、武裝部、信訪站、民政所、安監站、司法所和各村“兩委”負責人等相關部門。

  職責任務:

  (一)指揮部負責轄區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二)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三)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四)隨時將事故進展情況報縣政府和相關部門。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指揮部下設:

  (一)應急處置、救援指揮組:

  組 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

  成 員:綜合辦公室、派出所、安監站、司法所、衛生院、民政所、文化站等相關部門領導。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意見公佈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 長:派出所所長

  成 員:司法所、安監站、事故發生地村兩委負責人

  職責任務:組織搶救傷員,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對肇事車輛進行檢驗,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三)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 長:派出所所長

  成 員:司法所、安監站、事故發生地村兩委負責人和治安觀察員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控制肇事嫌疑人。

  (四)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組。

  組 長:衛生院院長

  成 員:衛生院成員、計生服務所成員、事故發生地村衛生室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及死屍的防腐、防疫工作。

  (五)善後安置組。

  組 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民政所所長

  成 員:民政所、財政所、安監站、事故發生地村兩委負責人

  職責任務: 負責事故發生后的有關善後、接待安置工作。

  (六)現場救援組。

  組 長:武裝部部長

  成 員:民兵應急小分隊、義務消防隊

  職責任務:負責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強制驅散;對現場發生的火災進行及時撲救,搶救火災現場被除數困群眾及財物;做好重點部位的防火、搶救工作。

  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管轄村兩委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報告歸口管理部門和綜合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物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事故的救援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二)有關部門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綜合辦公室,同時應通知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救護傷員,了解掌握情況。

  (三)綜合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鄉長或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事宜。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村兩委、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傷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迹、物證等。

  (二)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所在地治安觀察員和治保組織及村兩委配合派出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處置應急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

  (二)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三)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四)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任務。

  八、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任,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由縣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鄉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發生在道路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適當的處置決策。

  (二)各部門和各村兩委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各村兩委和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地、本行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本地區、本行業的車輛在道路上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處置預案,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四)各相關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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