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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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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 標籤:電子工程師

  為進一步規範陽光工程的實施,推動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確保培訓質量和就業效果,根據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指導小組《關於在全省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的通知》(豫陽光組[2005]3號)文件及市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市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工作會議精神,以農村富裕勞動力為對象,以職業技能培訓為重點,以就業為目標,堅持“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通過整合全縣培訓資源和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水平,努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和城鎮轉移,促進農民增收,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二、任務與目標 今年市下達給我縣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任務為職業技能培訓2200人,引導性培訓4400人。通過宣傳發動、精心組織、認真培訓、嚴格監管,實現培訓結業率達到100%,就業率達到90%以上,就業人員月工資省外700元以上,省內500元以上,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目標。 三、活動的主要內容 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實施陽光工程的有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陽光工程的實施,切實加強對陽光工程項目管理,確保農民受益。具體講就是“建立五項制度,規範七項工作,實現兩個確保。” 1、建立五項制度:一是公示制度。縣陽光工程辦公室要向農民公布培訓單位名稱、培訓任務、培訓專業、培訓時間、收費標準、政府補貼、就業去向、聯繫電話等內容,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第一節課”制度。在培訓班開班的第一節課上,縣陽光工程辦公室的負責同志要到班上檢查招生簡章,核實學員身份,講解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性和實施陽光工程的重要意義,並將培訓券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上,告知培訓券的金額,介紹培訓券的使用方法。 三是台帳制度。各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農民的培訓轉移台帳,台帳必須寫明學員姓名、年齡、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培訓專業、培訓時間、補助金額、收費情況、就業單位、聯繫方式等,培訓單位法人代表對台帳的真實性負責。四是培訓工作月報制度。各培訓基地按月統計培訓和轉移名單,於每月3日前向縣陽光工程辦公室上報培訓和轉移人數,縣陽光工程辦公室於每月5日前向市陽光工程辦公室上報。 五是檢查驗收制度。縣陽光工程辦公室要對每個培訓單位的每個班次進行檢查核實,每個班次結束時,要到培訓班進行核查,了解培訓和就業情況,對後續就業的學員,要採取就業跟蹤或深入農戶的形式,了解轉移就業情況。對各班次的核查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學員總數的5%,並對檢查驗收合格單位出具檢查驗收合格報告。 2、規範七項工作:一是規範培訓對象。培訓對象必須具有農村戶口,年齡在16周歲以上,且在農業生產第一線從事勞動的勞動力或普通初、高中畢業回鄉青年。 二是規範培訓時間。培訓時間不低於15天,原則上不高於90天,個別專業和工種,培訓時間確需延長的,也不能超過半年時間。三是規範培訓內容。職業技能培訓內容必須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必須符合非農產業相關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的要求。在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同時,還必須開展引導性培訓。 四是規範資金的使用。對不同培訓時間、不同工種要實行不同的補助標準。培訓資金全省統一採用培訓券的形式發放,發放培訓券要登記造冊,並有學員簽名。培訓券在學員結業時方交給培訓機構抵交學費。培訓機構兌付現金,除提供培訓券外,還應提供農民考核合格證明、收費憑證和檢查驗收合格報告等材料,經審核無誤,方可撥付。五是規範培訓基地的認定。認定前要發布公告,只要是合法的培訓機構,認定申請就要受理,要組織由陽光工程成員單位參加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認定委員會開展認定工作。3、 實現“兩個確保”: 一是確保培訓質量。培訓質量是關係到受訓農民能否實現穩定就業、增加務工收入的關鍵因素,各培訓基地不僅要保證培訓任務的完成,還要保證受訓農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長,培訓結業率要達到100%;受訓農民所學的專業必須同就業崗位一致,且市場需求量大,有一定技術含量,就業前景好;所學內容要滿足用人單位需要,還要符合相關崗位對從業人員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滿足受訓農民未來發展要;對受訓農民不僅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還要開展以基本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知識的引導性培訓。各培訓機構要增強品牌意識,打造知名勞務品牌。對於敷衍應付,達不到規定的學習時間或不能使學員掌握一技之長的一律不能享受培訓補貼,否則,按套取資金查處。二是確保就業效果。就業效果是衡量陽光工程實施的核心指標之一,也是擴大陽光工程社會影響的關鍵所在。各培訓機構不僅要保證受訓學員轉移就業率達到90%,還要保證學員的就業單位用工規範、職業穩定、工資收入高、就業環境好,省外單位月工資不低於700元,省內單位月工資不低於500元,勞務合同期不低於6個月。 四、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政策性強,工作環節多,意義重大。為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縣成立“滑縣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王典讓(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肖春勝(農業局副局長) 成 員:宋好英 張霞 鄭磊 2、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站以及陽光工程服務大廳等向廣大農民、培訓機構和社會各界廣泛宣傳開展陽光工程規範管理年活動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使廣大農民、培訓機構和社會各界了解規範管理年活動,參與規範管理年活動,支持規範管理年活動。 3、搞好培訓。結合省、市陽光工程項目管理培訓班的舉辦,縣陽光工程辦公室將重點對培訓機構負責人開展規範管理有關政策制度的培訓,使其掌握陽光工程實施有關政策和工作制度,樹立“向規範要成效、向管理要成效”的思想觀念,自覺執行陽光工程實施的有關政策和工作制度。 4、加強督查。組織相關部門對陽光工程的實施工作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並藉助《河南省陽光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對培訓機構上報完成的培訓轉移情況逐批進行核查,一旦發現問題,立即調查處理,要更多的採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樣、直接走訪學員或學員家庭等方式進行核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 五是嚴格獎懲。對於培訓轉移工作中弄虛作假、操作不規範的培訓機構,要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取消承擔陽光工程項目的資格,開展工作好的培訓機構要進行表彰獎勵。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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