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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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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標籤:反腐倡廉 兩個文明建設 三項制度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全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紀委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區紀委決定在全區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則,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為重點,以開展制度建設年活動為抓手,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意識,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加大制度執行力度,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新格局。一是找准部門權力運行的制度漏洞;二是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設規劃;三是年度內製定出台有分量的制度;四是向社會公開反腐倡廉制度。

  三、參加範圍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的參加範圍是各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區委各部委、政府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四、組織領導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原則,由各單位負責落實,區紀委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驗收。

  五、方法步驟

  全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從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13年4月中旬前)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於4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區紀委。

  (二)制度建設評估(2013年4月下旬至6月底)

  1.查找制度建設漏洞(2013年4月25日-5月10日)。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徵求幹部職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服務對象等對本單位、本系統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分析研究近幾年來本單位、本系統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剖析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易發多發的部位、環節和制度成因,找准本單位、本系統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缺陷,找出每項權力運行的制度漏洞。

  2.制定製度建設規劃(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各單位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本單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進行評估,提出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按照輕重緩急,列出年度內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項目計劃及近三年的項目規劃,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間。清權確權,釐清崗位權力,明晰權限責任,並於5月20日前將制度建設評估報告(包括徵求意見、腐敗現象剖析、制度建設責任落實、制度漏洞、制度立項規劃及完成時限等內容),本單位職權目錄,已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彙編報區紀委。

  3.對制度建設評估報告進行評議(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區紀委將重點部門的制度建設評估報告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評議,並將評議意見反饋給被評議單位。對敷衍應付、群眾評議意見較為集中的評估報告,進行通報批評並督導有關單位重新開展制度建設評估。

  適時召開制度建設年工作推進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交流經驗,查找不足,推動活動深入開展。

  (三)健全完善制度(2013年7月初至12月底)

  1.落實制度建設規劃(2013年7月1日-9月30日)。各單位按照制度建設評估報告提出的制度建設意見及制度立項規劃逐條逐項責任分解到人,明確完成時限,認真抓好落實。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崗位權力風險防控一覽表》。

  2.完成制度清理和公開(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根據制度建設評估報告,對現有反腐倡廉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查,該廢止的要及時予以廢止,該修訂的要及時修訂,該完善的要及時制定配套措施。要通過多種形式、渠道將本單位本系統可以公開的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向社會公開,方便群眾查詢、監督。

  3.檢查制度建設項目落實情況(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區紀委將採取簡便易行、科學有效的辦法,對重點部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規劃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組織參加2013年度焦作市“反腐倡廉好制度”評選,此項工作11月5日前完成。

  (四)檢查考核(2014年1月初至2月底)

  1.單位自查(2014年1月1日-1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重點自查和總結制度建設年活動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特別是制度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否建立、制度建設規劃項目完成情況及對本單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崗位權力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總體評估。各單位於2014年1月10日前將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總結報區紀委。

  2.檢查考核(2014年1月21日-2月28日)。組織對重點單位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依據各單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成果及群眾評議情況,評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工作責任,嚴格工作要求,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各派駐機構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組(黨委)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年活動。

  (二)突出重點,注重創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着力創新。要與我區正在開展的崗位權力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相結合,以規範、制約、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圍繞推進轉變幹部作風、治理奢侈浪費,圍繞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圍繞推進深化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進行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確保權力運行規範、公開、有序,防範權力濫用。

  (三)嚴格督查,注重實效。各單位要把是否堵塞制度漏洞、促進制度落實、推動工作開展作為檢驗制度建設年活動成效的重要標準,區紀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督促檢查,及時掌握、通報進展情況,指導活動開展。對領導重視、措施過硬、效果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搞形式、走過場的,要嚴格追究責任,督導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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