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範文大全 > 計劃方案 > 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標籤:給教師的建議

  *人民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人民廣播電台組建於1993年11月,1994年1月28日正式開播。由於建台之初的特殊情況,電台確定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目前,全台職工總數為52人,共開辦三套調頻廣播節目(FM*.7兆赫,FM*.5兆赫,FM*.2兆赫),全天播音57小時,其中,轉播中央台節目1小時,自辦節目為56小時。

  人民廣播電台自成立起,就率先在全省廣播電視系統實行人事制度、分配製度的改革,提出了“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多能少、職務能高能低”的管理原則,最大限度的調動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的限制了人員的膨脹,真正做到了“以崗定人、以崗定責”。按照廣播電視人員編製測算標準測算,需要各類人員72人。然而,在*人民廣播電台這種改革機制中,三套節目,57小時的播音時間,總人數只需要52人。從1999年起,電台就採取了檔案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給予變動進入個人檔案,在實際操作中按照量化考核的方法進行分配。1999年至2004年,除行政人員外,其他職工一律取消保底工資,均按工作業績、工作質量進行量化考核,考核與收入直接掛鈎。具體考核方法是:一、新聞記者、編輯每人每月必須完成30分基礎分工作量,完成任務及超額完成任務的按23元/分計算當月工資,未完成基礎任務的按12元/分計算工資;同時,每人每年還必須完成上省台36條、上中央台4條的任務,完成任務的給予*00元~*00元不等獎勵,未完成任務的給予50元~150元的經濟處罰。二、節目主持人每人每月按上節目時數,根據節目監聽員監聽節目的質量情況分A、B、C檔進行打分,對照相應分值即26元/分、18元/分、12元/分計算工資;業餘節目主持人分值則按正式節目主持人分值的60%計算工資;在節目播出中出現錯別字給予1元/字罰款進行處罰。三、技術人員從值機、設備管理、設備維護、機房管理、導播、巡機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計算工資。四、財務人員除了完成財務計劃、收支賬目、財務分析、工資審核、票據審核、廣告合同管理等本職工作外,還兼職一些後勤工作,比如公文交換、書信郵寄、報刊管理、衛生管理、服務工作等,以基礎分和附加分累加計算工資。200*年開始,電台的分配製度改革又上了一個新台階,實行了“頻率專業化,管理頻率化”的頻率總監負責制改革,其中二套節目《*》頻率、三套節目《*》頻率實行公司化運作,在頻率里繼續實行量化考核制度,同時還制定了“台機關”服務質量考核管理辦法,機關工作人員要接受頻率的監督和評價,每月由頻率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服務質量考核,並對機關工作人員對基層的服務意識、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評議打分,以頻率的評議分數作為機關工作人員的報酬依據。正是在這些激勵、競爭機制的管理下,全台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發揮,職工收入在800元~1800元之間不等,真正拉開了收入差距,做到了“能者多勞,多勞多得”。

  *人民廣播電台一直都是依靠廣告創收維持日常一切開支,而電台的媒體弱勢地位讓電台一直都在夾縫中求生存,舉步維艱。目前,電台的播出設備嚴重老化卻因資金困難無法及時更新,職工1996年~1998年的養老保險金也一直拖欠未能上繳,而電台依然存在辦公大樓搬遷、完善播出發射設備的資金緊缺的問題。因此建議政府能否出台一些政策給予照顧、優惠,比如:在工商、稅務等審查中能否按照實際情況靈活操作,不要照搬照套的給予處罰,而是給予適當的傾斜,減少一些經濟處罰;在指定性報雜征訂、資金審計、綠化費、失業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等費用徵收上適當減免一些或免收。通過這些政策的扶持,讓電台能有更多的資金用於事業更新、發展上,以促進廣播事業制度改革的進程。

您正在瀏覽: 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網友評論
廣播電台收入分配情況及建議 暫無評論

相關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