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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大學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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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大學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標籤:大學生入黨 大學四年

  根據學校第二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為加強和規範臨聘工作人員的管理,現制定本規定。

  一、臨聘人員的範圍

  臨聘人員是指在學校固定編製以外臨時聘用的責任教師及其它崗位的人員。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的臨聘人員不屬此範圍。

  二、聘用原則

  1、嚴格控制。嚴格按照學校機構人事制度改革確定的編製數控制各部門人數,行政管理部門、教學輔助部門無特殊情況,無空編不得臨聘工作人員。

  2、突出重點。臨聘工作人員重點主要是滿足教學急需的責任教師,側重聘用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

  3、臨聘形式。臨聘的人員必須是專職。聘用時間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按合同協議管理。

  4、注重保密。涉及學校內部機要、財務、保密等工作崗位,不準臨聘工作人員。

  5、“誰聘用,誰管理”。用人部門要加強對臨聘人員的日常考核管理,要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臨聘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

  1、臨聘的責任教師必須具備本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其他任職條件應符合《青海電大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的規定。

  2、其他崗位臨聘人員必須有大專以上學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知識和技能,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3、身體健康。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能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聘用程序

  1、各部門根據學校整體工作要求,提出臨聘人員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說明需要聘用人員的原因,工作崗位的現狀,並附聘用人員申報表,交組織人事處。

  2、組織人事處與聘用部門共同考察匯總後,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3、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臨聘的人員,由組織人事處通知用人部門正式聘用,用人部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報組織人事處存檔備案。

  五、臨聘人員的管理

  1、臨聘人員以合同協議形式管理,按照“誰聘用,誰管理”的原則,用人部門對臨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工作業務考核管理。

  2、臨聘人員實行日考勤、月考核。考核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兩個等次。考核稱職並全勤的發全額勞務費,缺勤的扣除缺勤部分后發放,缺勤的勞務費按照應發勞務費/月平均工作日計算,考核不稱職的辭退。

  3、學校辦學實體部門超編製臨聘人員,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經學校同意后才能聘用,其勞務費實行學校統一標準,在部門承包經費中支付。

  4、臨聘人員的聘期按工作需要確定,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內,臨聘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不包括責任教師)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不得少於二個月。

  5、臨聘人員是黨、團員的,如果聘用期在三個月以上,要將組織關係轉入用人部門並參加組織活動。

  6、臨聘人員在學校工作達到一年的,參加學校的年終考核,評定等級。

  六、臨聘人員的待遇

  1、臨聘人員的勞務費按學校統一研究確定的標準按月發放。勞務費與聘用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出勤掛鈎,由部門考核申報,組織人事處審核,學校財務科統一發放。

  臨聘人員勞務費標準(元/月):

  責任教師初級中級副高及以上

  600元700元900元

  其他人員試用期正式聘用

  400550

  2、臨聘人員聘期達到一年並考核合格,可享受學校寒暑假假期勞務費;聘用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實際工作月發勞務費。

  3、學校規定的臨聘人員工資中,已包含學校支付的有關保險金部分,具體繳納由個人承辦。

  4、臨聘的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競賽和評比活動;可申請或承擔學校下達的課題研究任務,評為優秀或取得科研成果者與學校在編教職工同等對待,按規定給予獎勵。

  七、本辦法自2006年1月執行,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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