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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教師工作制度大全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5、語文備課每學期不得少於110課時;數學備課每學期不得少於80課時;英語備課每學期不得少於20課時

  三、上課

  1、課前、教師應編寫好教案,不得無教案上課;並做好本堂課施教用的教具準備工作及做好指導學生的課前準備工作。

  2、課中基本要求:⑴教學目標要明確:每課時教學目標必須明確、恰當;⑵教學內容要正確;教師傳授的知識要合乎科學性和思想性;⑶教法要得當;教師應從學生實際出發,選擇教法;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要讓學生有動腦、動口和動手的機會,要重視學法的指導,提高學生的素質;注意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能力的培養;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者和引導者。⑷精神要飽滿,教態要自然,語音要清晰:教師講課力求做到清楚、生動、富有感情、有啟發性、激勵性;⑸板書設計要合理:教師課堂板書字體要規範、書寫要工整,布局要合理,通過板書時時為學生提供書寫示範。

  3、優化課堂教學手段。根據教學內容和兒童心理特徵及學校的教學條件,有效地運用教學挂圖、教學圖表、教學模型、教學幻燈片等教學儀器和教學課件、教師備課資源,優化課堂教學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4、日常課堂教學,教導處進行不定時檢查,並進行登記。

  四、作業

  1、教師必須精心設計練習作業,課堂練習,布置作業必須有明確的目的性和針對性,以利於鞏固所學的知識,掌握“雙基”,培養能力,發展智力,提高素質,提倡布置自主型作業。

  2、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嚴格按照上級教育部門有關學生課外書面作業的規定布置作業,原則上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四年級作業量不超過30分鐘,五、六年級作業量不超過60分鐘。嚴禁布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練習。

  3、教師布置的作業,必須及時認真檢查和批改,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注意分析原因,並對全班學生進行講評。對少數作業錯誤多的學生要面批面改,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教師批改作業時一律用紅筆,正確的打“√”,錯誤的打“×”,有明顯錯誤的地方教師還應該給予訂正。批改力求正確,評語書寫要整潔規範,認真按作業批改符號和批改格式進行,批改日期要註明。提倡在作業中批註提示或鼓勵性的語言。

  4、作業批改種類。低年級語文作業:書面作業、小字、練習冊;中高年級語文作業:書面作業、作文、周記、小字、大字、練習冊;一年級至六年級數學作業:正式作業、練習冊。專職思品、社會、科學、音樂、美術學科教學作業每學期批改至少8次以上,專職體育教師需有學科規定的項目測驗成績及“達標”情況的原始數據。

  5、作業批改數量。一、二年級語文作業:書面作業每課至少1次,小字每周不少於4次,練習冊全收全改;數學作業:正式作業每周不少於5次,練習冊全收全改;三至六年級語文作業:書面作業每課至少1次,作文每兩周至少1次,周記每周不少於1次,小字每周不少於3次,大字每周不少於1次,練習冊全收全改;數學作業:正式作業每周不少於5次,練習冊全收全改。

  6、教導處協同教研組長,每月月底對各學科作業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記錄,及時反饋。

  五、輔導

  1、教師課後要及時收集學生的反饋,根據學生學習的缺陷,進行抓差補缺,對成績優秀學生,要設法幫助他們進一步提高。

  2、教師對學業差的學生,必須熱情關懷,耐心教育,細心輔導,及時幫助他們改進學習方法,同時不斷地增強他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對他們的點滴進步給予肯定,切忌採取嫌棄排斥的態度,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把有缺點或有錯誤的學生趕出教室不讓他們上課。

  3、輔導工作重在課堂教學過程中進行,對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在課堂提問時,教師提出一些簡易答的問題,引導他們思考,激發他們的興趣,鼓勵他們大膽回答。課堂練習作業時教師要加強巡視,要特別關心差生,家庭作業盡量面批面改,彌補知識的缺漏。

  4、班主任、科任教師認真做好家訪工作。家訪時,要全面介紹學生在校表現和學習情況,實事求是地給予肯定和提出存在問題,同家長研討教育方法。

  六、考查

  1、嚴格控制考試次數,語數學科每學期只進行單元檢測、期中、期末考試,其餘各學科進行期末考查。

  2、每單元結束后,課任教師應當及時進行單元檢測考試。

  3、評卷前先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應採用“流水作業”評分,減少隨意性,力求客觀公正。

  4、評卷后課任教師做好試卷分析,總結經驗,找出“雙基”和能力上所存在的問題,制定補救措施。

  七、教研

  1、教師應積极參加各級各類的教研活動,樹立符合課改精神的新理念,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積极參加教研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

  2、老年教師有責任幫助青年教師,熟悉《課標》、教材,突出重點和解決難點;青年教師要主動虛心向老教師學習,探討教學方法,優化課堂教學。

  3、教師必須積极參加學校對內或對外公開課,相互聽課、評課、議課,取長補短。每學期中層以上領導聽課不少於20節,教師聽課不少於15節。

  4、教師應加強業務學習,及時總結教學經驗,積極開展教學科研,每學年至少撰寫一篇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積極向教育刊物投搞和上交教研室進行交流。

  附說明:

  1、為落實準時上下班制度,學校將不定期以簽名的方式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2、對中途隨意離崗、自行調課或找人代課的,學校一經發現核實,均以曠職論處。

  3、對教師是否準時上下課,課堂教學常規的執行情況以及師德師風履行情況,將採用學生座談會形式進行調查。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南鄭縣忍水鄉學校評優樹模、晉陞等評選及推薦辦法

  (修訂稿)

  為了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同時對在教育教學、班級管理等工作中,對成績突出的教師進行表彰、獎勵,對教師職稱晉陞等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制定此辦法。

  (一)、評選推薦等範圍:全鄉所有在職在崗的教育教學工作者。

  (二)、評選及推薦條件:

  1、 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的教育工作者。

  2、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利益,能與同事和睦共處者。

  3、 關愛學生,業務精練,教育教學成績優異者。

  4、 關注學生健康成長,安全意識強,及時應對並積極處理各種突發的安全事故,受到師生及其家長好評的。

  (三)、評選及推薦方法: 各級各類評選推薦應首先進行自述自評,由候選人在全體教師會上進行述職;其次進行民主投票推薦;上報中心小學校委會審定,最後對推薦結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內無任何異議再匯總,由鄉中心小學校委會討論最終決定表彰、推薦上報。

  (四)、名額分配的確定:

  根據我鄉教師人數的分佈情況,校委會會議決定表彰項目及推薦名額,分上下兩片按照程序進行民主推薦。

  (五)、獎勵辦法:

  中心小學校委會研究獎勵辦法。逐級向上級推薦的,由上級部門進行表彰獎勵。

  (六)、以下10種行為者不得參與評選先進、年度考核評優,不得優先晉陞職稱。不符合條件者,鄉中心小學校委會有權取消表彰等資格。

  (1) 有安全事故發生者;

  (2) 有嚴重的教學事故行為者;

  (3) 所在學期內有遲到早退,缺曠課,不按時參加學校會議,病事假超過一周者;

  (4) 暑期培訓學習會有遲到早退,未按照要求上交筆記、心得體會,不認真參加討論,或者不遵守學習會紀律,培訓學習時開小差、諞閑傳,耍手機等行為者;

  (5) 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社會影響較差者;

  (6) 在教師中製造不團結,拉幫結派,造謠是非,散布消極思想者;不積極完成工作任務,明顯有消極情緒者;

  (7) 三年內考試和閱卷過程中有舞弊行為者;

  (8)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成績差距較大者不得被推薦為“優秀教師”,一般也不得推薦為其他評優樹模及晉級的人選;

  (9) 不積极參加縣、鄉安排的各級各類教育培訓,不遵守培訓及學習紀律,培訓考核不合格者;

  (10) 三年內參與邪教組織,封建迷信活動者。

  以上10種行為者,除特別註明時間的,其他考核時間段為一年。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選,不得徇私舞弊。徇私舞弊者中心小學可以取消表彰資格。

  (七)、此辦法由鄉中心小學解釋。鄉中心小學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校委會進行修訂。

  南鄭縣忍水鄉學校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的要求,依據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的安全規章制度,為有效地控制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以下制度。

  1、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和安全檢查第一的理念,堅持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的方針。

  2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和規章制度,按規定成立班級安全小組、路隊,自覺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位。

  3、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認真開展好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一定的自護自救知識和方法,努力增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4、學校法人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擔領導責任,發生不安全事故要報送上級行政機關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要引咎辭職。學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學校常務副校長,完全小學及輔導點負責人承擔主要管理責任,學校安保主任承擔管理責任,並主動接受上級行政機關的處理。

  5、加強班級管理,制定相應的班規,做好班級安全教育工作記錄,上好班會課。組織學生進行逃生救護演練,增強學生安全防護的實際技能。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安保主任及班主任承擔安全教育責任。

  6、加強課堂管理,對發生在課上的突發等事件。任課教師要全面負責,並做好妥善處理。班主任加強學生課間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做好學生各方面的安全工作。課堂上的安全事故由當堂任課教師承擔直接責任,課堂外的安全事故,值周領導承擔領導責任,班主任,當周值周教師分別承擔直接責任。未經過教導處批准的調課行為,原任課教師承擔直接責任,教導處承擔管理責任。

  7、做好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各專用教室對用電設施要進行檢查、維修,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設施、器械要及時停用,並迅速上報。班主任要加強班級用電器的安全管理,並適時開展安全使用用電器等器具的教育。班級內學生使用電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班主任承擔直接責任。發現不安全因素,已經進行報告,學校未及時修理更換,學校主管安全的安保主任,副校長,常務副校長、負責人等要承擔管理責任。

  8、嚴防交通事故。採取多種形式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做好學生上、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嚴格放學結隊回家制度。要按時作息,早午放學由當堂課任課教師組織學生站好隊,清點人數報值周教師后,再統一送出校門。由於不按時放學導致的路途不安全事故,當堂課任課教師負直接責任,當周值周領導及值周教師分別承擔管理責任。教師在上、放學路途中對所見的學生不安全行為有制止的責任,如看見而不予阻止,視為不作為行為,由此發生的不安全事故,該教師負管理責任。

  9、幼兒園要做園內及學前班班內管理工作。幼兒園園內及學前班班內出現不安全事故,園長、學校負責人承擔管理責任,當堂課教師承擔直接責任。做好幼兒接送工作,幼兒園及學前班要建立接送制度,定人定時接送。

  10、做好學生的防控疾病傳染工作。嚴防外界傳染性疾病侵入校園。發現疾病患者,要做到早隔離,早治療,早報告。班主任要承擔晨檢責任,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安保主任承擔管理責任。

  11、加強食堂安全管理。學校負責人及主管安全的副校長承擔食堂的管理責任,食堂操作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12、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個人主觀不努力,導致工作失誤造成的危害,由本人負責。由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者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承擔直接責任。學校負責人,常務副校長、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分別承擔主要管理責任。教導處未及時發現,並未制止則承擔管理責任。

  13、加強門禁管理。學校安保人員要積極對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進行詢問、登記。由於未對大門進行封閉,造成外來人員及其他動物在校園滋事造成師生傷害,學校安保人員直接責任,負責學校安全管理的副校長承擔管理責任。

  14、學校安保人員要加強安保器材的管理,發生遺失,造成不良後果的,承擔有關司法責任。

  15、護校值班實行24小時制度,在此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值班教師和值班領導負直接責任。

  如違反上述制度,自覺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及司法追究,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安全責任結果納入績效工資考核機制。

  如因工作失誤、工作不到位等導致的安全事故責任人,學校要報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按照有關條例追究經濟責任,特重大事故同時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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