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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學教職工年度考核量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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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學教職工年度考核量化標準 標籤:小學數學教師五項修鍊

  某中學教職工年度考核量化標準

  (2012年12月27日校務會議通過)

  根據《綏江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2年年度考核的通知》(綏人勞字〔2012〕56號)、《綏江縣教育局關於做好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綏教通〔2012〕78號),參照原綏江一中和綏江三中年度考核辦法,擬訂本標準。

  一、考核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含試用期人員、特崗人員、經組織批准借用入我校或借用出我校到外縣市的教職工)。

  二、考核時限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考核內容

  (一)職業道德、工作表現(20分)

  本項為定性考核,含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履行《教師法》《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教師義務及工作態度、表現等情況。

  凡有下列情況者,逐項扣分(扣完為止):

  參與賭博者扣1分;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扣2分;趕走差生,造成不良影響者扣2分;工作敷衍,嚴重失職者扣3分;違規收費,受行政處分者扣3分;無大局意識,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扣3分。

  (二)工作量(20分)

  工作量以年均工作量計算,超工作量加0.5分/節,不滿工作量扣0.5分/節;同學科跨頭1個計1節,跨頭2個和2個以上及學科跨頭計2節。

  男教師55歲,女教師52歲以上的工作量按學科工作量的一半計算。

  語文、數學、英語以周課時12節計滿工作量,其它科目以周課時14節計滿工作量。

  行政成員及特崗人員工作量:校長、書記2節/周課時;副校級領導4節/周課時;主任、團委書記6節/周課時;年級主任、支部辦主任、工會副主席、副主任7節/周課時。

  校辦室、團委、政教處、教務處、後勤處等兼職工作人員及教研組長每周計工作量2節,專職計滿工作量。

  實驗員計滿工作量。

  本項考評資料由教導處提供。

  (三)教育工作(15分)

  在上一年度秋季學期和本年度春季學期獲班主任獎者,一等獎加1分/次,二等獎加0.5分/次。

  班級出現打架鬥毆者,扣班主任2分;對違紀學生未及時制止的教職工扣2分。 本項考評資料由政教處提供。

  (四)教學工作(20分)

  1、高考平均分或及格率獲校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分別加3分、2分、1分;

  2、學業考平均分或及格率獲校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分別加2分、1.5分、1分;

  3、中考單科總評分獲全縣第一名至第四名者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4、初中結業考試獲全縣第一名至第四名者分別加2分、1.5分、1分;

  5、所教學科學生滿意度較低者扣2分。

  本項考核以1個班計算,既有中考又有高考者,以獲得高分的中考或者高考計算。

  本項考評資料由教導處提供。

  (五) 教研工作(10分)

  1、論文

  縣、市、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每篇分別加0.5分、1分,2分

  2、競賽

  獲省第一等獎至第四等獎者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獲市第一等獎至第四等者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

  獲縣校第一等獎、第二等獎者分別加1分、0.5分。

  3、 課題

  申報縣、市、省級以上課題,驗收合格者,分別加1分、2分、3分,課題組組長再分別加1分、2分、3分。

  以上課題本項考評資料由教導處提供。

  (六) 其它活動

  組織參加活動獲獎者參照第五條第二競賽項加分。

  (七)考勤(10分)

  上課、會議、活動等,缺席1次扣2分,事假1次扣1分,病假1次扣0.5分(男55歲,女50歲的教師病假不扣分)。

  本項考評資料由校辦室提供。

  (八)表冊上交(5分)

  各類表冊、計劃、總結、文件、資料等未及時上交學校1次扣1分,未及時上交上級部門1次扣2分。

  本項考評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

  四、考核等次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等次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工人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下列情況考核為“不定等次”:

  1、7月1後轉正參加考核的(只寫評語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2、在編不在崗人員;

  3、事假一年內滿20天,曠工累計滿3天;

  病假教齡不滿10年的超過90天、教齡不滿20年的超過120天、教齡不滿30 年的超過150天、教齡在30年以上的超過180天的教職工。

  五、《考核表》落款時間

  (一)基層考核時間為2012年12月28日;

  (二)個人簽名時間為2013年1月6日

  (三)單位考核時間為2013年1月2日。

  六、時間安排

  (一)2012年12月28日前,各教研組長(館室負責人)組織自評、互評,填寫《考核表》一式兩份;

  (二)2012年12月28日下午5點前,各教研組長(館室負責人)將自評、互評資料和《專業技術人員履職考核表》一式兩份和考核表工本費4元/人交到校辦室;

  (三)2012年12月28日晚,學校組織考核;

  (四)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4日公示

  (五)2013年1月4日下午4點,學校將《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名冊》《專業技術人員履職考核表》及工本費4元/人上交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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